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闽江干流(尤溪县段)水域和九阜山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闽江干流(尤溪县段)水域、九阜山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两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闽江干流(尤溪县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九阜山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完成。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对登记单元内的森林、草原、水流、湿地、荒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进行调查和登记。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尤溪县4个乡镇,9个行政村。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尤溪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乡镇村名单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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