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我局研究制定《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
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分配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2025年度在尤溪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或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的邮政快递企业、客运企业、社会物流企业、参与客货邮融合发展业务的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以及客货邮融合省级信息平台的运营商。
二、资金来源
本项奖补政策资金来源自2025年福建省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约130.9887万元(为预拨资金,最终拨付数额以市局最终决算为准)。
三、补助项目及标准
(一)客货邮融合车辆运营补助
对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的“村村通”客车予以补助,当月参与客货邮运营达15天以上的按照每辆车每月4000元进行补助[其中:驾驶员工资1500元、车辆运营成本(含利息)+油补+维护保养等2500元];运营未满15天的按实际运营天数每辆车每天150元进行补助。因自身原因未跑足15天以上,导致没有拿到足额运营补助的,车辆运营成本缺口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此项补助预拨资金共计38.8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25年客货邮融合车辆运营补助资金预拨明细表
企业名称 |
车辆数(辆) |
月份 (月) |
标准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三明交运尤溪分公司 |
12 |
5-12月 |
4000元/月·辆 |
38.4 |
统一先行预拨,采取年底统一考核清算。 |
邮政集团尤溪分公司 |
2 |
1-4月 |
150元/天·辆 |
0.48 |
1-4月承包2部7座车辆运营西滨、台溪区域 |
(二)客货邮融合网点运营补助
1.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应按照《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具备客运候车、快件收寄等基本功能,并配备所需的快件扫描出库仪及监控设备、消防设备,且监控数据及进村数据接入客货邮融合省级信息平台正常运营的。给予6000元/年运营预拨补助,此项补助7.8万元,因运营不到位而发生投诉纠纷的,一经查实的,每发生一起扣除运营补助200元,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补助金额。
此项补助预拨资金共计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25年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运营补助预拨明细表
企业名称 |
站点数(个) |
标准 |
金额(万元) |
备注 |
邮政集团尤溪 分公司 |
11 |
6000元/年 |
6.6 |
|
三明顺丰尤溪 分公司 |
2 |
6000元/年 |
1.2 |
2.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客货邮融合运营服务品质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25〕12号)文件中要求:加强村级点运营数据采集汇聚,要求村级服务点配备高拍仪等智能终端设备,实现将村级客货邮服务点运营信息数据实时汇聚至省级信息平台。因此,为实现将村级客货邮服务点运营信息数据实时汇聚至省级信息平台,按照“应配尽配、实时共享”的原则,对我县162个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按预拨2000元/村点标准补助配备高拍仪等智能终端设备以及数据传输。
此项补助共计32.4万,具体明细如下:
2025年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配备快递智能终端及
数据传输运营补助预拨明细表
企业名称 |
村级服务点(个) |
标准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邮政集团尤溪分公司 |
135 |
2000元/个·点 |
27 |
|
三明顺丰尤溪分公司 |
27 |
2000元/个·点 |
5.4 |
3.快递进村补助。对2025年开展投递工作进入到村的快递企业,以每件0.3元予以快递进村运营预拨补助。(此项补助最高封顶20万元,数据以各快递企业后台系统导出数据上报盖章为准)
此项补助预拨共计20万,具体明细如下:
2025年快递进村运营补助预拨明细表
企业名称 |
村级服务点(个) |
标准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邮政集团尤溪分公司 |
135 |
0.3元/件 |
16.5 |
|
三明顺丰尤溪分公司 |
27 |
0.3元/件 |
3.5 |
(三)客货邮车辆购车首期款
根据《尤溪县客货邮车辆委托采购及经营协议书》约定,我局委托闽运公司购置12辆客货邮车辆,购车款总费用(含购置税及上牌费、接车费等)经客货邮专班成员确认为241.005528万元。2025年度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在扣除客货邮融合车辆运营补助和客货邮融合网点运营两项补助后,剩余部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客货邮车辆首期购车款。
此项补助资金共计约31.9087万元,具体预拨明细如下:
2025年客货邮融合车辆购车首期款预拨明细表
企业名称 |
车辆数(辆)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三明交运尤溪分公司 |
12 |
31.9087 |
首期购车返款 |
四、其他事项
1.方案中涉及相关补助政策,与各级其他补助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原则执行。
2.本方案所涉资金为预拨付性质,最终实际发放金额将严格依据年终考核结果核定,遵循“多退少补”原则据实结算 。
3.本方案由尤溪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相关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等具体办法由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另行制定。
4.本方案补助条款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相违背的,以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拨金额(万元) |
合计 (万元) |
备注 |
1 |
三明交运尤溪分公司 |
客货邮融合车辆运营补助 |
38.4 |
70.3087 |
市交运集团 |
客货邮车辆购车首期款 |
31.9087 |
||||
2 |
邮政集团尤溪分公司 |
客货邮融合车辆运营补助 |
0.48 |
50.58 |
市邮政公司 |
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 |
6.6 |
||||
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 |
27 |
||||
快递进村补助 |
16.5 |
||||
3 |
三明顺丰尤溪分公司 |
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 |
1.2 |
10.1 |
三明顺丰 |
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 |
5.4 |
||||
快递进村补助 |
3.5 |
||||
合计 |
130.9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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