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缴费告知书
尤溪县各企业: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企业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如实申报缴费等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请各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及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为企业发展、留住人才、建设诚信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有效解除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未依法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权益也是义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四、缴费基数的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存在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缴费基数上下限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按照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申报缴费,缴费基数在60%—300%之间的按照实际基数申报,高于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申报缴费。
五、参保缴费说明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1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累计缴费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办理退休,也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计算待遇。
失业保险:
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费。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可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的行业差别费率缴纳,费率共分为八类(分别对应基础费率):一类(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6%)、八类(1.9%)。
六、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流程: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具体业务操作方法和流程可参阅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多险统一申报操作手册(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download-center)。
尤溪县社会保险中心咨询热线:0598-6323576、0598-6323675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08号政务服务中心147、149号窗口
尤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8-6300519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08号政务服务中心140-141号窗口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