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察问题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工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党组书记全面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聚焦反馈问题逐一剖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坚持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摸排各项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做到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见效,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注重统筹兼顾,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和队伍能力作风提升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开展执法办案大比拼、职业技能竞赛,提升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注重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发力,防止问题整改后反弹回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9项,促使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法领域有关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1.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安排会议议程。认真做好党组会会前准备工作,及时收集议题,合理安排议题顺序。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以来,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5次。
1.2关于理论学习轻实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集中学习。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改进中心组学习形式,区分集中学习篇目和个人自学篇目,巡察以来共安排中心组学习研讨9场次,平均学习篇目8篇,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质效。二是注重成果转化。巡察以来共组织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等平台培训34次,提升业务素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动力。
1.3关于传达贯彻走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学习传达党纪学习教育、县委常委扩大会等内容36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法院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未出现雷同情况。
1.4关于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场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党课等27场次,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开展批评教育。对研讨材料抄袭的1名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撰写研讨材料。
2.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问题
2.1关于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薄弱指标。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24年一审买卖合同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占比同比上升38.11%。二是加大执行力度。2024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居全市第一。三是完善中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入驻县综治中心,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该中心值班、参加益企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2024年以来共参加28场次,解决法律问题56个。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围绕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涉企诉讼服务手册》、原创拍摄诚信经商等普法视频,为企业提供生动准确的司法指引。
2.2关于司法护航绿色生态治理质效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台账。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案件进行梳理。二是上缴资金。2024年7月将该资金转至县财政局生态修复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三是规范程序。2024年7-8月联合县检察院、财政局召开专项资金使用协调会2次,明确生态修复金每半年上缴一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申请、使用等工作。
2.3关于司法保护地理标志工作落而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络点全覆盖。2024年4月完成12个地理标志8个联络点挂牌工作,实现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全覆盖。二是召开座谈会。2024年3月以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12个地理标志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召开专项座谈会3次,听取意见建议并解答相关问题6个。三是开展培训会。先后邀请市中院、省内高校的专家、学者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培训会,分析知识产权案件常见类型和法律风险。四是实地调研指导。到金柑、花生、茶籽油等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调研3次,对地理标志标识在产品包装运用上提出意见建议5条。
2.4关于司法建议融入发展大局存在局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每月业务分析会商会上通报各部门完成司法建议情况,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工作实效。2024年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制发司法建议15份,其中综合类司法建议7份。三是加强跟踪落实。2024年发出的司法建议反馈采纳率100%,有效促进相关单位完善机制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5关于司法品牌创建创优成效不够显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品牌创建力度。西城法庭做优“三五化讼”工作法,一案例入选全省社会救助典型经验做法和全省法院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梅仙法庭赓续文脉,探索将朱子法治文化融入审判实践。二是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加强“一庭两所”机制建设,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常态化联动共建,共开展综合分析研判15场次,联合调处案件31起,全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三是打造基层治理新模式。关口前移,设立西滨诉源执源治理中心,设立乡村群众普法课堂,运用云上法庭审理案件56件,巡回审判16次。
3.关于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还显不足问题
3.1关于民事立案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立案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调解与立案程序的衔接工作,按要求规范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立案庭负责人、廉政督察员定期对立案情况进行督察。
3.2关于审判效率不够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流程管理。修订完善《民事审判工作流程单(试行)》《公告案件流程节点规范表(试行)》,两个法庭平均结案时间优于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规定的参考区间。二是严格审限管理。修订完善《关于严格规范审限变更管理的规定》,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审限延长率在参考区间内,审限内结案率优于参考区间。三是注重能力提升。开展执法办案大比拼活动,建立健全审判数据月度会商机制,可对比的指标全部优于或居于参考区间。制定《全流程释法说理工作指引(试行)》,提升案件质效。
3.3关于审判质量待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阅核制度。2024年5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院庭长阅核案件规定的通知》,强化院庭长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管理,2024年共阅核案件1814件。二是加强会商分析。每月召开业务分析会商会,及时通报上级法院关于条线发改案件的分析报告。三是推进司法公开。每月跟踪督促各业务部门裁判文书上网进度,对裁判文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2024年公开文书数量同比提升9.74%。
3.4关于诉源治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融入基层治理。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派员入驻县综治中心,并以“在线+随叫随驻”方式参与乡镇综治工作。二是推动行业自治。走访金融机构5次,召开金融纠纷协同治理座谈会1次,开展金融、物业纠纷预防化解专项培训2场次。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会3次,组织特邀调解员参加线上培训5次,现场指导调解11次。
3.5关于审判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注重案件分析。2024年审委会讨论分析案件21件,发现社会治理问题8件,及时分析案件发生原因,形成社会治理的综合类司法建议7件,类案司法建议5件。二是加强经验总结。通过审委会讨论《关于充分发挥立审执破功能推进全流程执源治理的工作指引(试行)》,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3.6关于档案归档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案件归档工作。巡察以来通报归档率情况4次,完成超期未归档案件的归档工作。二是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大档案数字化资金投入,于2024年8月完成档案数字化服务招投标工作,现已对2017-2019年度20878件案件进行数字化扫描,已经完成10831件。
4.关于履行审判执行管理职责有欠缺问题
4.1关于推动解决“执行难”民生热点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执行行动。2024年共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5场次。二是加大执行查控力度。全力查找涉民生案件财产线索,提升案件整体到位情况。2024年执行到位率69.97%,排名全市前列。三是加大执行惩戒力度。2024年将390人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名单,拘传435人,司法拘留1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件3人。
4.2关于执行程序违法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执行局承办人员学习《民事诉讼法》《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执行程序。二是加强终本案件阅核。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由执行局局长逐一核查,对未穷尽财产调查等案件退回重新办理。2024年来共核查终本案件1137件。三是进行自查整改。对检察建议指出的执行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2024年共抽查终本案件112件,对发现的5件瑕疵案件恢复执行,现已全部办结。
4.3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缺乏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审执衔接工作。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案件恢复执行,2024年共恢复执行361件,办结267件。
4.4关于执行慢作为、不作为问题多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立即对24件未及时解除、屏蔽执行措施的案件进行整改。同时,以开展队伍能力作风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端正服务态度,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二是完善集约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优化执行案件分段集约流程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案件各流程节点的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对于未及时采取执行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
5.关于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全面系统问题
5.1关于兼职廉政监察员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廉政督察员工作办法(试行)》,完善廉政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的监督。二是积极发挥作用。2024年以来,各部门廉政督察员参与物品采购、随机摇号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等现场监督122场次,进一步发挥廉政督察员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5.2关于推动“三个规定”填报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认真开展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每周廉政例会,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释疑手册》、典型案例等20篇,组织9名新录用干警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筑牢思想防线。三是抓好“关键少数”。院领导、庭室负责人带头每月按时填报“三个规定”,2024年以来干警记录报告相关信息1901条,其中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记录报告462条。
5.3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廉政分析会,强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人员进行思想引导,并组织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133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全面排查预防。严格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全体员额法官、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结合岗位职责,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积极采取防控措施。三是强化督察落实。结合“清风”系统预警,开展重点事项督察工作,每月通报审务督察情况,进行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做到长期未结案件动态清零、结案生效卷宗及时归档。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2024年7月党组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突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确保法院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定期研判分析。分别于2024年6月、12月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宣传稿件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组织干警参加保密警示教育与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会,签订网络行为承诺书,增强干警网络安全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1关于会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把议事范围。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将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日程,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41次,同比下降14.5%。二是规范上会流程。会前由各部门填写议题审批单,经分管领导、院长审批后,提交党组会研究,提高议事效率。
1.2关于党建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检查促提升,2024年12月院机关党委对7个党支部的《党支部手册》等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7个,并逐个分析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1.3关于敷衍答复人大代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沟通联络。2024年12月与第0083号建议的县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交谈,向其汇报法院近期工作情况,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将答复函送达建议人。同时,由院领导带队走访辖区15个乡镇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强化沟通联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本院制定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2024年来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2份,均获满意评价。
2.关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牢固问题
2.1关于执行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服务品质。持续完善执行服务中心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执行接待、登记、转办有关诉求。2024年来执行服务中心共接听群众电话6000余次、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二是开展引导服务。印发《执行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引导群众按照程序申请执行,持续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共接待诉求反映强烈的当事人61人次。
2.2关于司法便民有温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维护。指定专人定期对便民设备进行管理,2024年共检查、补充、修理便民设备4次,撤回损坏设备1台。二是健全服务体系。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2024年共网上立案387件,在线开庭、调解1507件。
2.3关于涉诉信访重案积案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长办公会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协调跟踪,做到闭环管理。二是狠抓排查化解。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件均按要求进行化解处置。三是加强督促问效。每周通报“有信必复”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每月分析通报信访数据态势及信访工作情况,2024年共书面通报信访情况12次,强化责任落实。四是注重源头预防。把牢案件质效、风险防范、司法作风“三道关口”,抓好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深化涉诉涉执信访源头治理。
2.4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工作作风。践行“如我在诉”理念,2024年对群众反映服务态度问题的1名书记员进行批评教育,对5名结案未及时归档的书记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二是及时装订归档。对未装订的党组会议记录、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进行装订并归档,不再使用活页记录本。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
3.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全审批材料。对手续不齐全公务接待单进行补充完善,食堂工作人员对陪餐领导名单记录有误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1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和内控意识。
3.2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作出情况说明。对未按规定填写派车单、实际往返时间与报销时间不一致等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相关人员对存在情况作出说明。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对《执法执勤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完善驾驶员职责,明确出行时各项环节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
3.3关于部分开支超标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务审核监督,严格对主题党日等活动预算及各项费用明细进行审核,杜绝超标准列支相关费用,2024年以来未超标准开支。
3.4关于差旅报销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清退。清退不符合规定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二是修订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差旅费管理部分进行修订完善,细化差旅费报销审核注意事项。三是组织学习。2024年11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尤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升业务审核能力。
4.关于内控制度亟待完善问题
4.1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更正会计科目。2024年10月已对使用不合理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更正,确保会计科目设置合理、核算真实。二是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要求编制2025年预算,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三是核查有关情况。对附件不齐全等情况进行核实,并补齐相关附件材料。四是组织业务学习。2024年11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收支审批管理等有关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4.2关于非税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上缴利息。2024年12月将相关款项孳生利息上缴至省财政。二是上缴房租。2024年10月将2024年度干警房租收入上缴省财政。三是编制预算。对2025年案款利息和房租收入纳入2025年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4.3关于礼品礼金处置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排查。认真梳理干警拒收上缴礼品登记表,查看礼品处置情况和保存情况,目前共有8宗礼品存在督察室。二是对接上交。已向县政府办机关后勤中心书面报告需上交礼品情况,待统一办理上交手续。三是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尤溪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的管理办法》处置拒收上缴的礼品。
4.4关于询价过程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巡察以来财务人员强化内控审核流程,认真核实询价各环节事项,确保询价过程严谨公正、材料完整规范。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1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询价相关文件规定,熟悉掌握询价流程和注意事项。
4.5关于合同履行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法务小组。加强对合同审核把关,巡察以来财务人员严把审核支付环节,均按合同条款约定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共付款32次。二是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11月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全省法院行装业务视频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盘点清查。2024年12月对西城法庭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修正资产管理系统中未及时变更的资产信息。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1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法院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视频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专业水平。三是修订完善制度。2024年11月对内控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部分进行修订完善。做好固定资产分类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严格要求集采目录内商品的采购需在政府采购网规范购买,对购买运动相机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作出说明。
4.7关于干警租房配套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清退。对入住宿舍干警开展清查工作,7名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干警已办理退房手续。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宿舍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租住条件。三是强化管理。每年末对租住宿舍的干警情况进行摸底,截至2024年12月已无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5月因合同到期,重新对车辆定点维修进行询价比选并将车辆定点维修询价、配件加价率等事项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二是规范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程序,做到议题不缺项、记录不漏记。
1.2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巡察以来党组会在研究事项时,相关人员回避3人次。
1.3关于“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分案机制。2024年9月修订完善《案件分配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发回重审等复杂疑难案件由院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办理。二是发挥表率作用。2024年6名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4件,同比上升7.45%,其中简案占比下降20.9%。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2次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县委组织部及市中院开展的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建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加强检查。以开展“评星定级”为契机,组织7个党支部开展全面体检工作,进一步规范支部建设。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2024年各党支部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按比例上报党员民主评议情况。二是认真对照检查。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60条。三是开展批评教育。2024年11月对5名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雷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发展程序。2021年后,各党支部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关系发生变化时均按规定及时调整入党介绍人或培养联系人。二是严格审核材料。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性。2024年发展党员材料经过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发展党员1名。
2.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虚以应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活动形式。2024年7月与省、市法院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支部联建等工作,激发“党建+业务”融合工作模式优势,促进党建、业务工作水平双提升。二是扎实开展活动。2024年各党支部共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72场次,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党性修养。三是进行批评教育。对3个党支部虚以应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支部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3.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相关公示材料装订归档,确保档案完整性。
3.2关于岗位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行岗位调整。对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和验收等人员工作进行调整,实行专人专岗,明确职责,做到不相容岗位人员分离。二是完善采购流程。修订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范采购验收流程。
3.3关于书记员业务能力亟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每月对已结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并开展常规评查,2024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41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同时,结合开展“零差错”活动,各部门共自查、抽查案件笔录、裁判文书、公文等107份。二是开展书记员业务培训。2024年8月对2023年以来新入职16名干警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三是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持续开展执法办案大比拼,每月评选书记员岗位办案能手3名,营造浓厚比学赶超氛围。开展审判执行职业技能竞赛,对2023年度获奖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4.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4.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责任。2024年8月院党组会对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加强经常性廉洁警示教育及家风家教建设,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大会4场次,现场教学3场次,打造“尤溪法院廉洁教育馆”,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三是严肃监督执纪。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醒谈话14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政务警告2人次,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
4.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驻点调研等方式,对法院开展监督,2024年共参加“三重一大”会议30场次,开展驻点调研1次,发现问题集体会商1场次。二是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2024年开展“股长作派”等监督12批次,处置问题线索8条,政务立案查处2件2人,诫勉处理1人次,建议法院党组提醒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发放工作提示函2份、监察建议书1份。三是做实“八小时”外监督。落实“一季一警示”,监督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编印《法院干警司法廉洁提示手册》,协助建设法院廉洁教育展馆。开展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问题督察3批次,发现问题线索2条。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做好诉讼费退费工作。规范使用新诉讼费管理平台,立案时由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结案后及时办理退费手续,从源头解决应退未退诉讼费问题。二是持续做好应收未收诉讼费执行工作。对结案后未收取诉讼费的案件移送执行,2024年执行诉讼费251.77万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69732;通信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171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yxfybgs@sina.com。
中共尤溪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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