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尤溪城乡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7月29日至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城乡发展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成立集团公司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工作实施,督促相关部室和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汇总相关工作资料等工作。二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巡察整改分工。明确各部门主动认领问题,并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三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紧盯制度漏洞,查找同类问题的原则,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1.1关于学习贯彻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11月29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各党支部均在2024年11月底前通过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涉及国企的法规、政策等进行再学习。
1.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同时,结合年终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检查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3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开展研讨,注重学用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将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企业改革的思路举措。
1.4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2024年12月31日前,各党支部全部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理论读本和全部篇目。
1.5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的重要论述,通过专题学习、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优化造林规划,注重生态效益。加强对造林工作的规划和树种结构优化,在2025年新一年度造林工作中,将减少经济价值高但生态价值相对较低的树种种植比例,增加像木荷、枫香、檫树、香樟、楠木等乡土树种种植比例。同时,加强对择伐山场阔叶树的重点培育和保护,确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力问题
2.1关于深化国企改革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鸿庆林场员工意见征求以及合资公司清算,并形成员工股股东决议,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初稿。
2.2关于项目决策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项目的资金申报进行严格审核。二是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每笔资金拨付,工程量进行签字确认。三是每笔进度款下放由工程科提交公司班子会审批。
2.3关于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管控评估能力较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启动对接投资合资公司股东开展退出协商工作。根据《投资合作合同》和《公司章程》约定,争取2025年上半年完成合资公司清算、解散。
3. 关于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有差距问题
3.1关于项目运营成效不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市场行情于2024年10月25日出台相应购房优惠政策,成功销售鸿基华庭项目商品房1套。二是拓展销售渠道,2024年12月19日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将鸿基华庭项目27套未售商品房列入县政府房票房源。三是督促朱子古街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提升服务,依托考亭论坛,成功举办“非遗文化美食节”,集团公司主导2025年新年古街开街工作,进一步提升古街知名度,为古街凝聚浓厚商业氛围,截至目前,古街整体招租率达77.4%。
3.2关于安全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管控,明确责任分工,要求施工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二是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处理。三是对闽中茶城、九阜山景区等重要场所都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日常排查,做好台账记录。
4.关于干事创业后劲不足问题
4.1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协调电力部门,对三奎农贸市场进行电力增容,2024年9月1日完成电力增容;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消防要求,2024年9月已对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并得到验收。2024年9月14日三奎农贸市场顺利开业,为居民日常采购提供了极大便利。
4.2关于林业经营方式陈旧问题
00001.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2024年11月27日集团公司在沈溪国有林场举办了无人机应用培训,提升林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二是推进林业智能化建设,计划引入现代科技手段,2024年12月已采购大疆品牌无人机1台,并逐年在林场的关键区域,林场出入口、重要林区、瞭望台等安装太阳能监控设备(2025年安装6套),以形成有效的监控网络,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4.3关于项目进度推动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朝圣之旅项目2024年7月19日召集原参建单位和人员碰头会议,达成初步共识由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推进项目结算工作,县城管局2024年8月20日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量固化,2024年9月13日已致函城管局按现状进行接管。二是紫阳湖内陆渔港工程2024年8月7日完成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月30日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月27日完成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2月4日监理下发开工令,现已顺利进场施工。
4.4关于“机关化”现象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有序深化国企改革、实施国企实体化运作,主动完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统筹管理措施,优化企业人员流动机制,规范企业之间借调人员关系25人次;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发挥老职工“传帮带”作用的同时,把4名年轻优秀骨干人员充实到重点岗位,为推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企业机制营造氛围、奠定基础。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问题
5.1关于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检视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同时,加强对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5.2关于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工作制度,2024年1月和3月党委中心组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024年10月24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2024年12月19日向县委报告2024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1关于制度机制不统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林场(公司)按统一标准重新核定各管护站(点)交通补贴,参照闽运公司核定农村客运票价标准,以低于客运票价的标准,并取消沈溪国有林场的伙食补贴(炊事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按《关于印发企业劳动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规范发放。二是通过严谨的标准制定过程,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细节,确保各项补贴发放有章可循,从根源上解决补贴不规范问题,保障制度的合规性与公平性,使企业补贴机制在统一的框架下有序运行,提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在实施统一补贴标准的过程中,全面梳理并废止下属单位依据不足的制度,明确各项补贴和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依据,确保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障整改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1.2关于违反接待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公司全体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参与集团公司2024年12月25日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会。二是责令参与违规公务接待的鸿福新能源公司、宏森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员,于2024年12月退还超额接待费用。三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内部培训会,系统学习《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1.3关于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5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三公经费规定相关文件。二是根据尤财行〔2018〕26号文规定,县辖区内按《尤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的所列同城范围的,出差人员不能报销伙食补助,责成相关单位与人员退回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
2. 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2.1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公司全体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参与集团公司2024年12月25日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会。二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内部培训会,系统性地学习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预算审核单位对163人才限价房建设项目竣工图和造价重新审查及时纠错。先后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4年11月,“三化”项目苗木供货单位花木易购科技有限公司已说明与合作方施工班组的苗木采购关系。
2.2关于项目内业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并实施《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流程和责任。二是加强资料审核与监督,补充完善城西快速通道“三化”提升改造项目、三奎新城加油站建设项目、林场营林生产项目等相关内业资料,经现场管理人员审核后归档,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其中城西快速通道“三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内业资料已提交结算审核单位的专家审核认定。三是2024年12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提高其对内业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管理水平,确保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资料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四是成立了营造林招投标评审小组和确定监督人员并重新梳理、修订内业管理制度,建立了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每一份资料都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明确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流程和责任人。
2.3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强调今后工作中要强化合同合规审核。对于今后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进行把关审核,化解法律风险。二是2024年12月25日组织鸿福新能源公司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培训会,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对合同签订主要条款进行细致解读,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2024年12月27日宏森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内部培训会,系统性地学习合同订立相关法律法规。
2.4关于工程管理有缺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程部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10月22日组织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2024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会,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项目过程管理意识。三是对文庙新增工程量予以确认,积极同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对未实时报批工程量将通过法律程序给予明确。
3. 关于资金资产管理粗放问题
3.1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闽工〔2018〕158号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依法依规管理公司会员费用,实行预算制。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按会计总账要求,补充完善科目,根据不同节日采购的慰问品按相关规定分别记账。三是做好工作活动方案,主要节日慰问统一安排到大型商超采购。
3.2关于经营性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招租宣传。加大租赁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引流入市场经营,已有64处(其中摊位57个)完成出租,出租面积达0.1745.47万㎡。剩余106处(其中摊位87个),由于部分房产位置偏僻或处在夹层之间,尤其闽中农贸市场摊位处在市场里侧,商业利用价值低,已督促相关产权单位进一步优化功能设置,持续开展招租工作。二是加大清缴力度。针对被拖欠的租金,组织工作专班全力催缴。。三是完善租赁管理。组织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与县国资中心沟通加强租赁经营审核报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租赁经营。
3.3关于资产登记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4处资产经补充登记材料后可办理产权证。二是对县林业国有企业发展中心、闽中农贸市场、闽中旅游公司、生态国有林场加强日常管理,促进效益最大化。三是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监督各子公司完善资产权属材料,进一步规范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4. 关于招投标及采购不规范问题
4.1关于未形成有效竞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营林生产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引进更多有资质的营林队伍录入投标数据库,完善数据库管理。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提升依法招标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4.2关于违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8月2日对三奎新城加油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情况如实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加大项目招投标单位业务人员培训,加强投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12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投标管理办法》。2024年12月25日组织鸿福新能源公司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切实提高职工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1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理清各事项决策环节,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提交党委会审议。二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0月15日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学习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集团班子决策能力,并督促所属各单位自主开展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三是从2024年8月19日起对班子会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除做好会议记录外,形成相应会议纪要,并进行层层会签,确保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1.2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要求,严格规范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规则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从2024年11月起,涉及人事调整、人员聘用、借调、专技岗位聘任等事项全部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并做好记录。
1.3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牵头,于2024年12月25日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辅导,对规范公文管理,相关人员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4关于党员队伍建设需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青年党员培养计划,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从优秀青年团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至2024年12月,集团公司已有3名青年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搞避重就轻,让每个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和效果,2024年12月11日对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不遮掩、见筋骨,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内容、见辣味,确保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始终严要求、高标准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2关于落实民主评议制度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学习,组织学习相关知识,悟深、悟透文件精神,掌握民主测评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测评工作,加强监督,对民主测评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3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目的、意义等学习教育活动。二是注重主题党日开展的方式方法,结合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百场建千村”活动及“党员进社区”活动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使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3.1关于管理队伍不够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后备人才储备。积极面向优秀青年员工开展管理人才选拔活动,2024年10月份将4名90后优秀部门(企业)副职职工提拔至部门(企业)正职岗位,同时推选 4名年轻员工担任部门(企业)副职职务,极大地充实了后备管理人才库。二是深化推进“青蓝工程”。深入实施“青蓝工程”人才培养计划,精心选送 4名90后员工分别到县政府办、人社局、组织部、林业局进行学习交流,有力地促进了他们综合能力的提升,为人才队伍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三是建立人才晋升机制。我们着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晋升机制,专门为年轻骨干开辟晋升通道,已选拔8名青年员工充实到管理岗位,有效改善了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年龄偏大的状况。
3.2关于监督管理差力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廉政建设教育管理,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有关要求,积极发挥集团纪委的监督作用,明确相关部室及所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的范围,2024年12月,对新一年度除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外,延伸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4. 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4.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党委主要领导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责任明确、效果明显,坚持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负总责任,本轮巡察整改方案主要领导责任落实在百分五十五以上。
4.2关于教育警示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底前下属5个党支部通过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结合“一季一警示”教育活动,学习集团公司近年来内部发生的违法犯罪和失职失责七起案件,通过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4.3关于派驻监督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会议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做好涉及“三重一大”议题会前协调沟通,完善会前报告制度,从2024年11月起,在召开党委会前主动邀请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到会指导,及时抓早抓小,发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纠正。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1关于整改措施指导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起因、影响和根本原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具备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包括具体的负责人和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有序开展,实时了解整改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1.2关于贯彻落实工作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29日党委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施行的九章41条《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条例(试行)》并结合条例有关要求,2024年12月1日已修改党委工作规则。
1.3关于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业务人员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巡察整改材料的档案管理,重新对2021年巡察“回头看”材料按要求进行规范装档,确保档案归档工作的规范有序。
2.关于推动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2.1关于整改工作不全面、不深入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梳理项目资金情况,积极与施工单位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拨补,待资金拨付到位后给予支付,并将未付项目纳入政府房票抵债项目。
2.2关于推动重点问题整改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积极策划国债、专项债项目,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快企业实体化运作步伐,积极谋划新能源、风光水储项目、交通建设公司、和兴贸易公司等,实现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县国资发展中心统一要求,制定完善企业劳动工资标准,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2023年6月已还清为政府融资的所有贷款。
2.3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与借款单位沟通协调,提出还款计划时间表,督促县属国有企业以资产置换方式或以政府房票项目列入抵债项目。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深化国企改革韧劲不足问题
情况说明:鸿庆林场可伐资源匮乏,原有森林面积13089亩,现有森林面积3737亩。现有林分属中幼林,可伐资源匮乏,但每年维持公司运营成本入不敷出,面临亏损风险。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尤溪县委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精神,实施低效林场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林业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正衡科技公司部分员工属于县林业规划设计队兼职人员,造成员工下乡审批制度未区分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县政府关于国企实体化运作实施方案要求,正在积极与合资公司股东协商,争取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合资公司清算、解散。二是已完成鸿庆林场员工意见征求,并形成员工股股东决议,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初稿。三是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按程序办理员工出差、下乡审批手续。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二)关于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管控评估能力较弱问题
情况说明:1.沈优网络公司。2022年12月,我司和厦门优凯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沈优网络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厦门优凯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80%股权;我方出资200万元,占20%股权;注册资本金实行认缴制,截至目前双方均未实缴。
2.沪明来往公司。2023年10月,我司和上海来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沪明来往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我方出资510万元,占51%股权;上海来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49%股权;注册资本金实行认缴制,截至目前双方均未实缴。
整改措施:一是启动投资合作退出协商。根据《投资合作合同》和《公司章程》约定,对接合资公司股东开展退出沟通协商工作。二是根据县政府关于国企实体化运作实施方案要求,正在积极与合资公司股东协商,争取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合资公司清算、解散。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关于整改工作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情况说明:资金支付不到位项目主要是政府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代建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拨款和财政统筹,因项目资金申请无法及时拨补到位,再加上我司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项目资金支付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项目资金情况,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拨补。二是积极与施工单位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待资金拨付到位后给予支付。三是将未付项目纳入政府房票抵债项目。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关于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情况说明:先后五次发函通知三家公司还款,三家公司复函因资金紧张或者因财政资金未到位无法还款,至今仍未能全部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借款单位沟通协调,提出还款计划时间表,二是推进要求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督促县属国有企业以资产置换方式或以政府房票项目列入抵债项目,逐步完成还款任务。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五)关于城西快速通道“三化”项目苗木承包、路灯品牌变更等问题
情况说明:城西快速通道绿化亮化美化提升改造项目(简称三化项目)包含新建路联三线解建村至厦沙高速西城互通,老路西迎宾大道西门中桥至解建村。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11月委托福建弘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审核。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工程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业务人员能熟练掌握工程领域相关知识和技能。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明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流程和责任,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招投标工作的合规性。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326106;通信地址:
尤溪城关七五路72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dwb6326106@163.com。
中共福建省尤溪城乡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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