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4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联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县社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24年5月31日反馈会后,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
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坚持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全系统上下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不遮不掩把问题查摆清楚、整改到位。
(二)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县社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整改工作亲自推动,对疑难问题亲自进行协调解决,县社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整改期间,县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对照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6月14日县社党组印发《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督促,扎实推进整改。
(三)完善制度确保长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注重从源头上、制度上找原因,把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组会议及时研究制订《中共尤溪县供销社党组及党组成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供销系统重要会议精
神有差距问题
1.1关于理论学习有温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缺补漏学。6月1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全国供销总社喻红秋主任来闽调研讲话精神、学习福建省供销社四届五次理事会精神。6月26日、7月1日中心组分别学习研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两本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材料。二是及时主动学。深入学习中华总社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省社五届二次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精神、学习市社二届二次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县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我社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抓好落实。三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及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组会等各类会议的第一项议题,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今年以来,召开3次党组会将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会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等列入“第一议题”。
1.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用结合更加紧密。深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我社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进一步推动供销工作开展。二是理论学习更加重视。领导干部重视理论学习,撰写的研讨材料切合我县供销社实际,理论学习内化深化成效有显著提升。三是自查自纠。定期对领导干部研讨材料进行检查,提升研讨材料的质量。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
2.1关于重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股,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各项任务的推进工作。二是积极招商引资。结合沪明合作与泉三合作相关政策,寻找合作契机,引进尤溪县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尤溪食用菌(黑木耳)分拣包装建设项目,并于今年5月份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共同致力于推广尤溪农特产品牌。
2.2关于保供促销项目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合丰公司系我社落实供销综合改革任务采取先试先行的一个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效益不佳,目前公司已进入清算注销程序。今后将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对各类项目从建设到验收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项目进展和质量要求。
3.关于系统谋划供销改革高质量发展不足问题
3.1关于深化供销改革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争取项目用地。2023年12月,向县政府提交关于乡村振兴见成效的工作建议,建议将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列入规划,争取供地100亩,目前待县里统筹规划用地。二是摸索前行及时止损。西城网货集散中心项目的资产经营权已于2022年12月30日划转给县城投集团,待公司司法案件结束后,理清尤溪县活水来商务有限公司股权,依法依规切实发挥作用。
3.2关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举措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有效盘活社有资产。通过与烟草公司合作,对洋中镇新墙街的房屋和闲置空地进行改造,打包租赁给烟草公司作为烟叶分拣仓储中心,每年增加租金收入约5.8万元。通过村社共建方式,对桂峰购销站一楼展厅进行改造提升,增强展厅功能,提升展厅形象,扩大农特产品宣传推广销售,进一步增加村财收入。二是加强参股企业监管。2024年7月8日召开福享公司股东会,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分析,会议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经营风险。丰富“尤溪供销”小程序产品,目前已上架40余款产品。2024年以来,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福建后备箱经济展会”、“闽宁同心一路同行展销推介会”、三场“一县一周”展销会,提高尤溪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助推农产品销售。
3.3关于数字赋能“智慧供销”缺乏成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丰富“尤溪供销”小程序产品,目前已上架40余款产品。二是与建设银行合作,依托福建果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电商团队,建立建行善融APP“尤溪供销帮扶馆”版块,推销尤溪农特产品,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促进产销一体。
4.关于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问题
4.1关于农产品销售存在瓶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齐农产品加工短板。与拥有丰富的食用菌行业经营经验及产品销售资源的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推进农产品包装项目建设,建立农产品包装SC标准厂房,目前项目已经进入招标程序,建成后将为全县菌农、笋农、蔬菜种植户等提供公益性加工服务,减轻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效益,助农增收,同时致力打造“尤耳”区域公共品牌。二是拓展“村社共建”发展模式。在溪尾乡筹建SC标准蜂蜜包装车间,为蜂农提供公益性包装服务,拓宽蜂蜜销售渠道,目前已完成车间建设设计方案。三是力推农产品线上销售。甄选40余款农特产品上架“尤溪供销”微信小程序,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APP建立“尤溪供销帮扶馆”,争取中秋国庆节前,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引流推销尤溪农特产品。
4.2关于农特产品流通品牌推广受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扩大展销企业覆盖面。联系对接了永丰茂纸品、蓁农华品、金门春酒业、云富茶叶、沈郎油茶、福享农业等多家企业,参加“一县一周”、沪明合作、泉三合作展销会等各类展示展销会。二是合作推广农特产品品牌。与中茶厦门公司合作开发“中茶•印象尤溪•红茶”产品,已包装生产首批“印象尤溪•红茶”茶叶“尤溪红”3000盒。与西滨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尤溪食用菌(黑木耳)分拣包装建设项目,并于7月份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6月24日,与三明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三明市新合作供销有限公司,搭建供销系统“纵向联合”与“横向联合”平台。依托沪明对口合作,推动“茶油酥饼”等尤溪农特产品入选杨浦商贸集团“帮扶礼包”。与桂峰村合作共建,对桂峰村惠农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并由村负责经营农特产品展厅,助力农产品销售,助力乡村振兴。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问题
5.1关于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2名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2022年述责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部分内容。二是规范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作为今后的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巡察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述责述廉或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对自身报告审核,避免出现内容缺少、重复、表述错误现象。三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未出现与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内容雷同问题。
5.2关于责任落实有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好县社党组书记“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了由一名副主任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要点以及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4年以来,县社党组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意识形态部署会2次,并以党组中心组形式开展意识形态集中学习2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对2023年-2024年化肥冬储贴息的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及时改正,确保申报材料合规完整。二是开展普法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已开展警示教育4次,组织观看警示电影《无毒岛》,于6月5日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7月1日组织参观八字桥乡龙湖支部旧址。三是规范条例准则的运用。党组中心组多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将严格把关条例、准则的运用情况,加强审核条例引用的内容,确保条例、准则引用恰当。
1.2关于文风学风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县社发文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不同文件使用同一文号现象,同时规范党组发文,文号由原来“尤供联党〔XXXX〕XX号”规范为“尤供联党组〔XXXX〕XX号”。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办文办会业务培训,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闽政文〔2021〕131号),进一步熟练掌握发文业务知识,确保发文严谨。三是落实追责问责。6月1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办公室负责人因文号雷同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认真严谨,落实好办公室各项事务。
1.3关于调查研究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强化调研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深入群众,广泛征求基层社区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今年来,县社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基层供销社开展资产安全检查及工作指导,为了更好建设尤溪食用菌(黑木耳)分拣包装项目,多次开展实地调研,最终确定与尤溪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
2.关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问题
2.1关于为民服务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责任领导。明确了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信访工作,办公室跟踪督办信访情况,避免出现同一事件多次信访情况。二是建立信访台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已建立信息台账,跟踪办理情况,确保了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共收到诉求件1件,相关负责人现场督办,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三是业务水平提升。组织业务人员线上学习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服务办事效率。
2.2关于载体服务功能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基层社建档立卡,理清基层社基本情况,对有资产的薄弱基层社,制定改造提升计划,提升资产价值。探索拓展基层社为农服务职能,今年在管前供销社试点“供销农场”服务,每月对金柑大户进行一次以上种植指导、服务,提高金柑产量、提升品质。二是发挥社团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农联会及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结合三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居民提供家电维修、更新服务。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查自纠。6月24日按要求收回超标准列支的工会活动费1496元。同时,县社和基层社财务对各类费用支出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二是加强财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于7月10日至7月12日参加省社举办会计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财务业务相关工作。
4.关于财务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4.1关于财政款应缴未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社已与县财政局沟通,陆续返还部分财政欠款,余下欠款争取3年内还清。
4.2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认识。组织系统财务对相关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系统学习。组织县社财务人员于7月10日至7月12日参加省社举办会计业务培训。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城关社、联合社、台溪社已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以电子账代替手工记账,同时将银行账户纳入法定账簿管理。三是开展查缺补漏。严格规范财务操作行为,对不符合会计制度的操作行为要求行令禁止,培养良好会计操作习惯。
4.3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追责问责。已责令基层社出纳将个人账户的备用金取出,并于6月1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基层社出纳个别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对基层社财务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提高基层社财务人员资金使用规范意识。二是健全制度。完善对资金的使用、支付,规范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流程,基层社财务收支使用已全部使用网银,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三是组织培训。7月份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财务业务培训班,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于8月份对基层社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5.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5.1关于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商社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与不动产管理部门对接,对不属于我社的资产按程序进行核销,及时更新资产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
5.2关于租金应收未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截至2023年12月底,应收未收租金已经全部收缴到位。二是加强收缴力度。将租金收缴工作列入基层社年度绩效考核中。基层社及县社资产管理中心严格执行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收缴租金,今年以来全县供销社系统未发生租金应收未收情况。
5.3关于社有资产长期被占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咨询法律顾问、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200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来的占用未收缴的租金进行评估,已扣缴部分金额。剩余部分使用人已按要求签订还款承诺书,明确每年还款事宜。对2024年1月以来的房租,按评估租金每月与使用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订五年,按合同进行收缴租金。二是环城路一楼房产为八十年代配套给原农资公司干部职工使用。房改时,约定继续由参与房改的业主使用,属既定事实,使用权仍归现有业主所有,所有权归供销商社所有。
5.4关于违规出借社有资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截至2023年12月底,借出资金共计已全部收回。二是自查自纠。县供销社系统财务人员认真自查外借资金,确保资产安全。通过自查,今年以来全县供销系统未发现社有资金违规出借问题。
5.5关于债权债务清理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社清理的债权债务均为县社投资的公司,改制后,此类公司已经灭失。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6.关于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6.1关于工程款支付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办结算审核手续。已与结算审核资质单位对接,补办2022年秀村路 44号仓库档墙溜方及围墙改造合同价、烟花爆竹仓库零星修缮工程合同价,结算审核手续。二是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今年以来的零星工程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文件规定执行。
6.2关于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相关业务人员对工程发包有关文件利用8小时外时间进行自学,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二是规范项目流程。今年以来的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文件规定执行,确保各项程序合法合规。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培养党务干部。鼓励政治素质较好,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党务工作队伍中来,将党务工作能力、工作成效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务工作者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今年,鼓励1名职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队伍。三是以党建促工作。党支部要围绕供销发展大局谋划党建工作思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落实好各项党建制度,管理好阵地,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
1.2关于党建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已于8月13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熟练掌握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二是规范经费使用。本年度支委会已将党日活动预算提请会议研究讨论,对年底党报党刊征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列入支委会议程中,进一步规范党建经费的使用。
1.3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遵循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主体责任,今年已开展谈心谈话7人次,做到谈话对象覆盖重点岗位人员。二是压实责任。在8月份支委会安排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今后组织生活会中谈心谈话严格按要求进行,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问题
2.1关于负责人违规兼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23号已将县供销商社负责人调整为县社职工黄周艳同志。今后,将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选人用人工作。
2.2关于干部任免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到股级干部任免按照民主推荐、考察、党组会讨论决定、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等环节合理规范执行。
3.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3.1关于压力传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已于6月13日印发《尤溪县供销社党组及党组成员职责》,明确了党组成员职责。二是加强认识。在年初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中结合供销工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知识。
3.2关于廉政建设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于2024年7月开展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填写《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共梳理廉政风险点23个,制定防范措施25条,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廉政谈话内容严肃对待,确保谈话内容有针对性,谈话对象涵盖重点岗位人员,同时按要求完成一年两次廉政谈话制度。
3.3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做好“一季一警示”,今年已开展警示教育4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红线意识。6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将系统4名职工违纪违法事件作为警示教育内容,以事警示,反思自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聚焦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党组的推动落实不力问题
1.关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6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对《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三明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及我县《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尤溪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等条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有序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关于整改问题丢点落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标省市社要求,在今后的“保供促销”项目中,严格按照省社项目管理要求,规范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过程、项目验收、资金下拨等。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申报、建设过程、投入使用后的跟踪管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关于整改举措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力度。已对社有资产再次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对房产信息账实不符等问题已与不动产管理部门核对查实,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已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部分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4.关于未按要求进行立卷归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将档案管理等工作细化到具体人,明确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销毁等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档案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知识培训。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提高全员档案意识。三是整理补充归档。已将2018年常规巡察和2021年巡察“回头看”整改佐证材料重新整理并进行补充归档,同时做好此次巡察整改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财政款应缴未缴问题
情况说明:县商社每年的收入,除了上缴县财政、缴交税款、支付员工经费外,仅够维持运转。
整改措施:我社已与县财政局沟通,陆续返还财政欠款,余下欠款争取3年内还清。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323242;通信地址: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33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fjyxgxs@163.com。
中共尤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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