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3月2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8月4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扎实抓好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整改工作情况和督促整改进度,做到专班专人负责。自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6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尤农党组〔2023〕16号),分解整改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全面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类似问题。
(三)强化督促跟进。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分管领导认领“问题清单”,负责召集相关责任科室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直至整改到满意为止。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1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提高学习实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提高学习针对性、实效性。比如,7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是强化全面学习。收集整理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发至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供全体干部学习研究。
1.2关于专题学习研讨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开展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9月21日、9月26日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等书目,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学习内容得到充分研讨。二是梳理学习内容。整理每年中心组学习内容条目并安排下一步学习计划,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明确参会人员、学习内容,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确保中心组学习高效进行。三是把关学习笔记。强化求真务实精神,规范笔记标准,大兴学习之风,加强会后总结与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1.3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站在政治高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二是修订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中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列入党组工作规则。三是落实“第一议题”。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32次。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比如,10月9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提高工作实效。制定《中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年底向县委报送意识形态落实情况报告。今年来,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8次。三是做好分析总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述责述廉报告中重要内容进行检视剖析。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3.1关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生猪养殖整治方面。相继出台《尤溪县生猪养殖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尤溪县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尤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联动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持续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于2023年2月成立5个专项整治工作调研小组,到各乡镇开展调研帮扶指导,对当前生猪养殖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牛蛙鳗鱼养殖整治方面。按照《尤溪县鳗鱼、生猪、牛蛙养殖专项整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尤政办〔2023〕25号)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联防联控,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等长效管理。截至6月30日,全县牛蛙非法养殖已整治到位,未发现反弹回潮,目前按照农业农村部、省海洋渔业局新的要求指导规范牛蛙健康养殖;鳗鱼整治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鳗鱼养殖尾水排放监管,严厉打击鳗鱼养殖企业尾水偷排、超标排放,全县14家鳗鱼养殖企业(场)已于2023年3月全部安装总磷、流量计等尾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每2个小时实时上传监测数据。今年来,我局自行及会同尤溪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检查6次以上。三是食用菌废弃菌袋整治方面。在洋中、西滨、汤川等食用菌生产重点乡镇,树立“食用菌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标识牌15个;9月21日,召开黑木耳种植大户、食用菌企业等经营主体废弃物回收处理业务培训会;发放《食用菌废弃物回收处理倡议书》和宣传材料400余份,签订《承诺书》30余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生产一线,指导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种植户等开展废菌袋回收处理工作30多人次;在洋中镇后楼村开展食用菌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试验示范,促进食用菌废料循环利用。
3.2关于粮食安全底线意识不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撂荒地整治。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26号)要求,采取生产互助、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全县已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2023年度撂荒耕地整治任务。二是调整种植结构。在梅仙、中仙、坂面、台溪、新阳、西城等6个乡镇进行水稻制种,累计完成水稻制种面积11520亩。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三是土地酸化治理。推动我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列入国家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2023年获得中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补助。选择pH值小于5.5的酸性耕地开展酸化治理8.02万亩。四是改善耕地基础设施。积极向上申请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500亩,目前各项目乡镇正在有序推进。
3.3关于中心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工作组通过入户宣传、动员亲属等方式,已不间断入户10余次,动员亲属和好友2人,做未签订征迁协议户主的思想工作。
4.关于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短板问题
4.1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形成工作合力。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列入县对乡镇乡村振兴考评重要内容。完成县、乡原扶贫办与乡村振兴办工作力量整合,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落实宣传培训。对乡镇乡村振兴部门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分别于3月23日、4月24日、5月8日、11月3日,举办专题培训班4次,全面提升乡、村两级干部履职能力。加大衔接政策宣传力度,印制衔接政策“明白纸”、申报政策“明白纸”,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衔接政策知晓度。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建立“一函两单”工作机制,分别于7月10日、7月11日、8月21日,对小额信贷、各级衔接资金及永安对口帮扶项目、产业扶贫保险等工作下达督办函3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督促责任落实,切实加快工作进度。
4.2关于资金使用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资金监管。落实《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扶办〔2018〕43号)要求,健全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二是加快资金拨付。将衔接资金项目信息录入乡村振兴(扶贫惠农)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强化对衔接资金“流向、流量、流速”的电子监察预警。到县衔接资金均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至各个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用款手续。溪尾乡已分别于5月24日、5月30日完成枣坑村、秀峤村项目资金拨付,桂峰村专项资金已于3月8日收回洋中镇人民政府。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衔接资金专题培训4次,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定期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
4.3关于典型示范样板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施工程。实施“百镇千村示范、万村共富共美”工程,争创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4月23日,洋中镇列入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名单,半山、桂峰、下村、双洋、南洋、西吉、管前、麻洋、蒋坑等9个村列入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桂峰村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二是强化创建。制定《尤溪县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冲刺年工作方案》,依托“1366”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工作,从特色农业产业方面出发,打造6个产值超十亿的特色产业群,进一步凸显乡村振兴示范成果。三是加强考核。已将乡村振兴典型示范以及主题示范线工作,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考核重点,年底根据县考评办通知适时开展考核工作。
4.4关于部分项目进展迟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完成现代农业产业园消防、通信、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园林绿化。书京村廊桥已于2023年4月30日完工。高士村裸房整治及外立面改造项目已完工。另一方面,加快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家福建宏福种业有限公司,现已入驻现代农业产业园。
5.关于农业产业发展不充分问题
5.1关于品牌农业不成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参加评选活动。已推荐2家企业参加福建名牌农产品评选,其中福建光华百斯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的光华百斯特牌生猪复评成功。二是开展品牌认证。我县5家企业获批认定全市“绿都明品”系列农产品,分别是福建省沈郎油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祥云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尤溪久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尤溪县碧叶馨茶叶专业合作社、尤溪县管前镇真地村老虎垅家庭农场。三是培育品牌企业。我县创建省级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和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获得成功,分别是福建省祥云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天益菌业有限公司。
5.2关于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展壮大产业。佳乐多食品完成扩建,增加蜜饯生产加工能力300吨;沈芝食用菌深加工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年可加工灵芝等食用菌提取物200吨,年产值约200万元;华达精制茶建设项目投产,预计年产值可突破2亿元。二是促进产销对接。利用沪明合作契机,我县祥云公司与上海杨浦菜市场公司签订贸易合作协议。三是闽台交流合作。引进台湾团队参与我县联合梯田整体规划,目前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5.3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典型示范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培育力度。完成培育县级示范经营主体16个、市级示范经营主体9个。二是开展示范创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实施方案要求,聘用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创建新型主体服务中心建设,已按进度序时推进。三是开展清理工作。制定《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尤农〔2023〕120号),清理空壳合作社38家,注销家庭农场9家。四是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拟申报联合社补助项目1个,积极向省上推荐省级示范社7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个。
5.4关于发展布局不平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项目储备。目前,已上报尤溪红茶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区域龙头企业培育方面,目前“上尤溪”片区的过山香米业、四斗农业已获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打造“一村一品”。完成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推介17家、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推介7家。
5.5关于科技赋能产业成效不显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农业物联网建设。6月21日,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尤溪县麒麟欣家庭农场申报2023年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9月5日,尤溪县老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确定为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二是强化病虫害智能监测。完成田间病虫自动化监测点用电立户工作,基本完成初步设计并进行评审。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转发省级设施农业政策性文件,鼓励农户用设施大棚轮作粮食作物,提升设施大棚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6.关于协调推动乡村治理有薄弱环节问题
6.1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问题排查整改。全县累计查摆发现问题254件,通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协议还款、司法催收、进度通报、现场督查等措施,完成整改237件。二是“一机砖厂场地租期长达40年”问题。已将该问题列入“三资”合同不规范专项整治,经村两委研究与中标人协商,更改合同租期为20年,已重新签订原合同补充协议书。三是“一木竹制品厂租金欠缴”问题。该木制品厂场地租金在2014年至2023年期间,承包人及其合伙人陆续以个人或法人名义向上地村缴纳该木制品厂场地租金,已全部缴清场地租金。
6.2关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要求,对全县39个重点村和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重点审计。二是依法依规审计。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精准查找问题,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对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三是加强审计指导。及时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1关于专项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严肃党纪政纪。对未按要求主动报告注册企业和投资入股情况的5名干部进行谈话处理,促进干部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厘清政商交往边界。另一方面,深入自查自纠。2023年7月,对农业农村局全体行政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手机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获取投资任职情况。持续释放严格执纪的强烈信号,确保做到一人不漏、应报尽报。
1.2关于工作作风漂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抓实工作作风。8月29日,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责任意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复盘业务工作。重新填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重新核对、填写2021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统计表格,制作准确表格进行签字确认、存档。
2.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弱化问题
2.1关于农业政策普法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普法工作制度。8月28日,印发《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尤农〔2023〕111号),部署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完善上下贯通的普法责任落实机制,将普法贯穿于管理服务和技术推广全过程。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916”科普宣传咨询日、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向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扩大农村普法覆盖面。三是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整理以案释法案例6件,组织科学安全使用农药专题讲座、药肥双控技术培训会、《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专题讲座等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度,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2关于部分便民平台服务不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队伍建设。8月23日,更换益农信息社信息员148个,完善信息员队伍。二是完善服务功能。8月10日至28日,在益农信息社张贴“福建省12316”小程序二维码,要求信息员引导农户用智能手机扫码,实现在手机上观看农业信息、生产、电商、农技等服务,以及在线向专家提问等功能。三是开展技能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举办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6月12日,结合下村村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员业务培训,为记账户开展手机应用技能培训;7月19日,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为农户开展手机应用培训。四是提高技能水平。10月25日,在尤溪县益农信息社群提供手机应用培训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即可在手机上学习,提高农民手机应用技能水平。
3.关于农业执法民本理念欠缺问题
3.1关于执法刚性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执法巡查。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水域执法巡查,2023年8月以来,开展执法巡查活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清除违规渔具地笼9个,灯光诱捕设施6处,有效震慑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落实属地管理。积极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指导和监督,用好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净化我县渔业捕捞环境。三是强化执法刚性。严格树立依法办案、有案必办的执法理念,认真处置投诉举报线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强化制度管理和执法管理,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3.2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加强文书审查。针对巡查指出问题的重点案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再犯同类错误,同时明确案件主办人员主体责任,案件协办人员审查责任,提升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另一方面,强化培训教育。积极利用上级部门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以及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针对执法薄弱环节,补足法律知识,2023年6月以来开展各类执法培训8次,有效提升我局执法办案水平。
3.3关于执法标准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印发《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及执法文书制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办理同一类型案件中,要明确适用同一种价值认定方式,杜绝价值认定不一致现象。
4.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4.1关于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18年1月将接待费从专项资金调回公共经费列支;头季机收再生稻与优质甘薯生产项目资金超支问题已作出具体情况说明;2023年2月22日和6月19日举办2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培训班,加强业务水平,要求乡镇农技员做好基础数据登记,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做好档案整理。
4.2关于财务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9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网络会计方面的继续教育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预支差旅费、现金余额较大,已将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按实际需要预支并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本期发生额不符问题,已在巡察期间补登。出纳现金日记账与会计账不相符问题,2018年12月起已不存在类似情况。
4.3关于物资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10月31日,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各股站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另一方面,规范采购管理。制定《尤溪县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管理程序。
4.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从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环节,明确固定资产认定标准及其管理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认真严格执行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出租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三是及时催缴。局办公室、计财股安排人员跟踪各类经营性资产承租主体,履行合同要求,按时缴纳租金和电费等其他费用。拖欠良种场的租金已收缴。
5.关于工程项目实施监管缺位问题
5.1关于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生产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45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和《福建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闽农综〔2022〕25号)等文件规定,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补助项目,不用实行工程招投标。
5.2关于工程超概算未审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强化项目培训。参加高标准农田项目培训,比如,组织农建股工作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在青海举办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参加三明市组织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水平。
5.3关于项目跟踪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监督审核。对验收结果进行监督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乡镇对验收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形成现场验收情况表并签字确认。另一方面,全面核查。对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材料开展全面核查,认真梳理,整理归档。我局组织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到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标段现场查验,按照验收实际进行决算。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1关于党建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规范整理会议记录。已将2017年以来党组、党委会议活页记录装订归档。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记录完整真实。另一方面,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各项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1.2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严格审批程序。已要求党支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之前,提前向机关党委办公室提交申请,机关党委办公室严格把关“主题党日”活动审批程序,后提交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另一方面,规范开展活动。安排2023-2024年连续两年组织党支部在尤溪县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其中2023年在尤溪口镇开展“追寻革命记忆,传承红色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1.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强化业务学习。9月19日,将上级组织部门下发的《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发展党员流程挂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规范化填写)》发放至党务人员进行学习,严肃发展党员工作。另一方面,严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1.4关于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0月17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规定,为开展好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做好准备,严格落实党员之间相互批评,会后完善问题整改台账。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问题
2.1关于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自2020年成立农业农村局党组以来,均由党组会议研究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职称聘用事项,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2关于干部选拔考察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23年来新选拔任用8名股级干部,严格执行《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已将新选拔任用8名股级干部考察等材料归入文书档案,形成科学选人用人机制。
2.3关于队伍建设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增招聘人员。按照空编岗位及时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对外公开招聘,补充人员。今年以来,新考录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二是开展定向委培。从普通高考考生中定向委培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学生,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专业技术储备力量。已于2023年8月与3名高考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三是充实农技队伍。通过调动方式,从乡镇农技队伍中选用调动年轻骨干5名,弥补公开招聘无法满足岗位需求情况。
3.关于管党治党政治意识有所松懈问题
3.1关于民主议事决策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中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在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决定。
3.2关于“一岗双责”履行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因人因岗施策。坚持在廉政谈话过程中因人因岗精准施策,紧扣不同谈话对象岗位特点,量身定做谈话内容,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严肃谈话程序。局党组严格遵循廉政谈话要求,及时掌握和及早遏制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谈话记录完备并签字留档。
3.3关于风险防控意识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修订完善《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试行)》,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梳理全局各股站室岗位隐患风险点,明确排查内容,提高责任意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剖析身边典型案例,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4关于廉政警示教育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丰富警示形式。通过观看《丢失的公文包》等警示教育片、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党员干部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另一方面,开展以案警示。9月26日,召开廉政教育工作会议,通报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案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全体干部职工讲规矩、守底线。
3.5关于派驻机构监督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通过下基层,摸底子,注重“关键节点”的用车、餐饮等情况。二是下沉监督。与各监督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动态,是否存在思想不纯情况,工作是否有懈怠情况。三是进行专项监督。对票据进行核对,对工程进行核实,看是否存以权谋私情况。同时,通过信访等其他渠道摸排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
4.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1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良种场外借富宁纺织20万元资金未收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还款。8月14日,联系该公司原法人代表,督促其清偿所欠款项。二是咨询律所。9月14日,向睿骋律师事务所咨询,经咨询,借贷纠纷案原有判决仍旧有效。三是咨询法院。9月17日,发申请书到县法院了解执行情况,经查询,该案件于2018年9月16日移交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执行,仍在执行中。
4.2关于2022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反馈的“鑫顺农牧公司项目批复、工程结算单、验收报告与现场复核部分不一致,部分质量不符合要求,运营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开展复核。8月7日,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已完成复核工作。另一方面,重新确认。对现场验收情况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验收报告与批复、现场验收情况表数据真实准确。
4.3关于2022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反馈的“2022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卡通’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在巡察期间,已对补贴对象与代领人关系进行明晰整改。二是加强培训。分别于2月22日、6月19日,举办2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培训班,提升乡、村两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在各村粘贴《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相关政策》宣传单,并告知农户耕地地力补贴相关政策,提升群众对政策知晓率。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中心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情况说明:2021年5月,县委、县政府启动西城新区城市
建设城西瑞园南片区征迁工作。由于征迁户主认为征迁安置政策和个人预期征迁待遇有所差距,因此仍有2户未签订征迁协议。
整改措施:一方面,勤入户,多做工作。指挥部和工作组成
员不间断入户,宣传政策,动员做思想工作,邀请指挥部工作人员讲解不同时期签订协议的利与弊。另一方面,挖潜力,借助外力。通过不断挖掘、动员亲属和好友,做好思想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8-6333288;通信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8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nbdw6323104@163.com。
中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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