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3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凝聚思想共识,强化责任落实
水利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县委规定和巡察要求,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说立行的政治作风,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1.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召开7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精心推进整改责任落实,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夯实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尤溪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39个问题,细化成60项具体问题,形成70条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和股、站、室负责人逐条认领并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
3.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推进整改工作,并召开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
4.加强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由点及面,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重视成果运用,抓好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问题
1.1关于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于今年初完善了2023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细化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在宁德》等,今年来已累计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干部集中学习10次。二是紧扣水利职责使命,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研讨,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各撰写调研文章1篇,通过深学践悟,提升政治自觉。三是为提升学习成效,已于年初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辅导讲座1次,四是于8月21日订购水利部编写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汇编21本,班子成员、各股站室人手一本。五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两周定期开展学习会1次,由党组成员、分管领导、技术骨干带头开展领学活动,通过学习提升干部服务中心能力水平。
1.2关于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5月15日下发《尤溪县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围绕中央明确的12个方面、省委明确的13个方面、市委明确的10个方面、县委明确的10个方面,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重点工作,紧扣农村饮水安全、水保障、工程管护、小水电清理整顿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13个方面调研内容,由各分管领导领题带题开展大走访、大研讨活动。二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水生态文明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政策,开办技术骨干讲台,开展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治、河湖管理等行业培训26次,参训县、乡、村干部达3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行业管理水平。三是紧联尤溪县情,无缝对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水利部关于支持福建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水利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精神,于今年6月份完成对尤溪近中远期水利建设项目细化与完善,共规划实施水利重大项目32个,项目总投资58.79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拟投资25.50亿元,为助力尤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四是针对部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不理想、日均下泄流量不合格等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持续开展水电站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通过通报、约谈、暂缓结算电费、鼓励退出等措施,促进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提档升级,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电站252座次,通报、下发整改通知106座次,约谈电站103座次,暂缓电费结算60座,目前合格率100%。
2.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2.1关于2021年度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专题研究宗教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人事调整,已于2月14日下发《水利局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宣传统战、党员教育管理、双拥、精神文明、平安创建等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各类部署、分析会各1次,开展党建交叉检查2次,及时研究解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宗教领域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关于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仍把学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纳入年度学习重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见人见事”的要求,已于9月6日由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党务、文字综合等人员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二是于8月14日召开的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要求对网上报送的各类图文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对外推送的资料一律填写《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批单》。
2.3关于部分班子领导未将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见人见事”的要求,于9月6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强化认识,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严实党内生活。
3.关于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有待提升问题
3.1关于项目策划储备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统筹谋划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前瞻性、科学性不够”问题,深入解读各项政策,紧密结合国家、省市各项规划及发展战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选准符合政府导向项目目标,结合我县实际需求,做细做实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及时落地开工建设。2020年以来规划尤溪县中远期规划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7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16个,项目已列入市项目建设储备库,2022年根据各乡镇实际需求对在库项目进行重新梳理确定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6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19个并报送市局计财科;2020年以来共实施水生态治理项目17个,其中2023年争取项目7个(中小河流项目3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4个);2024年计划争取中小河流项目2个,目前项目已完成初设批复。二是针对“部分项目因前期经费争取不到位,影响项目争取和落地”问题,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沟通,积极申请前期经费。2022年8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编制费用已支付30万元,2023年向发改财政申报前期经费982.8万元。三是结合水利项目特点,深挖项目收益点,统筹项目资金渠道。2020年以来储备债券项目29个,其中2023年储备债券项目2个,项目已报县发改局。
3.2关于农村饮用水工程提速增效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仍需加速”问题,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强力推进已完工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年底前完成30个村建设任务,目前已完工验收26个,正在调试试运行,并另4个村都已投标正加快建设推进中。二是针对“饮用水工程‘投、建、管、运’机制尚未建成”问题,广泛征求各部门及各项目地意见,年底前完成尤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管理办法制订并报县各级联审联批。截至目前,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管理办法已完成第二次征求意见,正在序时推进。
3.3关于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推进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未及时协调指导坂新灌区项目的局部变更、征迁,造成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强化要素保障,采取股站层面每周一跟踪,分管层面半月一跟进,关键节点书面发函等方式保持与自然资源、发改、财政、业主等部门沟通,破除项目建设中用地用林等不可用因素,落实土地征收和资金配套。如今年5月起,每月向县财政局发函催拨水利专项资金。实施“一线工作法”,全面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各方沟通协调,组织人员对各在建项目深入现场督促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及时履行局部设计变更相关手续,要求各项目倒排进度,及时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坂新灌区项目的变更,正加快做好项目扫尾工作。二是针对“对2022年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西城镇)督导不到位,造成工程未按批复进度完成,至今仍在实施中”问题,已加快项目推进,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对工程项目进行倒排进度,积极沟通财政争取进度拨付工程款及时拨付。2022年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西城镇)目前已完工,待省水利厅组织验收。
4.关于统筹推进管水治水工作不到位问题
4.1水资源管理保护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水环境治理不够全面,个别河流水质下降”问题,加大对不稳定河流断面水质检测频次,全面掌握流域水质,及时预警;加强巡河,及时发现并制止“河湖四乱”行为。加强乡镇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发挥河长制成员单位作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整治活动。已于8月14日制发《开展河湖“四乱”整治专项行动》(尤河长制〔2023〕13号)。截止10月30日,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分别为尤溪拥口大桥、草坪面、文江溪,9月监测的结果为草坪面、文江溪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尤溪拥口大桥水质类别均为Ⅲ类。1-9月国控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省政府“水十条”考核目标。5个省控断面,分别为街面水库库心、街面水库出口、下湖、梧板、清印溪口,9月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断面4个,比例为80%,Ⅲ类水质断面1个(下湖),比例为20%。1-9月对考核我县的5个省控断面进行了监测,Ⅱ类水质断面5个,比例为100%。15个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Ⅱ类水质比例从7月份20%上升到40%。二是针对“依法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不严格”问题,通过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水法、取水许可制度等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依法守法意识;加强服务指导抓落实,成立技术服务队,联合各乡镇水利站,主动上门服务,协助企业主体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今年3月以来,加大了对13家生猪养殖场水法和取水许可制度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和办证须知材料,于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了8家取水许可证办理和1家取水许可备案登记;另2家受市场经济影响停产、2家场地未开工建设,均提交了情况说明,待恢复生产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三是针对“水资源费追缴力度不大,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征收到位”问题,加大规费清欠征收力度,全面核查摸清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清欠底数,建立清欠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开展规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4.2关于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督促落实河湖长制不够到位,未建立常态化河道监督巡查机制”问题,一是已于2023年8月10日制发《河长履职工作等五项制度》(尤河长制〔2023〕12号),完善河湖长履职、联席会议、河湖长考核、督导检查、河道专管员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河道督查巡查、河道专管员管理。二是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的监管,将巡河成效与工资待遇挂钩,发挥河道专管员“前哨”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河湖四乱”行为,截止10月,根据三明市河湖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数据统计来看,全县89名河长累计巡河4058人次,河长巡河率基本可以达到90%以上,全县127名河道专管员累计巡河3.56万人次,平均巡河达标率87.69%。三是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完成813个,确认问题6个,完成整改6个,127个河湖四乱问题,完成整改127个,完成率100%。
4.3关于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防汛值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已于3月29日修订完善《尤溪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制度》(尤水函〔2023〕20号)。同时,强化考勤考评,在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室已加装指纹考勤机进行签到,对违反考勤纪律的依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规定进行处理。二是针对“对行业领域安全教育警示不够重视”问题,开展“一季度一警示”工作,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事故案例为重点,针对性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加密安全生产培训,结合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今年以来,已开展季度安全警示教育3次,对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对施工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4.4关于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协调推进解决项目资金不够及时到位、西滨镇移民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零支付”问题,强化沟通协调,促进移民资金拨付,特别在县财政局普遍困难的背景下,将持续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股站层面每周一跟踪,分管层面半月一跟进,关键节点书面发函等方式保持与财政的紧密对接。自巡察以来,经沟通协调,已拨付移民后扶项目资金1500万元。
5.关于行政执法工作亟待加强问题
5.1关于执法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执法人员调查不深入,导致案件处置不及时”问题,今年以来,已于9月8日聘请律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于2023年9月20日至22日安排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全省水法治工作培训班,于10月23日安排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尤溪县第26期科级干部培训班暨乡镇综合执法业务专题班》学习,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
5.2关于执法过程规范性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执法文书和罚款收缴上不规范”问题,一是已于9月8日聘请律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于2023年9月20日至22日安排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全省水法治工作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办案过程中加强同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办案人员或法律工作者沟通交流,学习经验做法。三是于2023年4月18日组织学习水利部新修订并印发《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于2023年9月12日印发《尤溪县水利局综合执法实施方案》(尤水〔2023〕79号),制订水行政处罚流程图,规范行政执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1关于材料照搬照抄现象仍未杜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文风会风搞‘拿来主义’,把关不严、应付交差”问题,一是在抓好立行立改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文字综合审核把关制度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治会风文风不实问题,切实用文风促党风,以文风转作风。制发《“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二是于2023年8月28日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是结合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升干部素质与能力。
1.2关于重形式轻落实现象还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水电站枯水期未及时报备、督促整改抓而不实”问题,一是指定专人每天摸排各种不合格原因,及时通报业主整改并报备。二是强化现场排查梳理,要求各乡镇、第三方及时到现场排查梳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上传环保平台。三是强化督促整改,县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运行台账,不定期督查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并及时向环保平台报备。2023年我县1-10月生态下泄流量每月合格率均达100%。
1.3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不牢,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控制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要求,强化节约意识,缩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截至目前,13个闲置固定电话号码已全部注销。二是在抓好即知即改的基础上,根据“绿色机关”创建的要求,严格按照《尤溪县水利局打(复)印管理制度》执行,杜绝纸张和资金浪费,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文印等办公耗材及水电管理。
2.关于推动作风建设攻坚力度不足问题
2.1关于担当不够、干劲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股(站)间敢为争先的意识不强,协调配合不够主动,推诿扯皮现象依然存在”问题,根据中共尤溪县委办公室、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尤委办发〔2019〕15号)精神,进一步补充完善我局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职责,于2023年9月27日制发《水利局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尤水综〔2023〕2号)明确职责分工。
2.2关于权责不明、职能不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监督股落实主责主业意识不强,主管领域监管不够及时有效”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深化认识。每季度召开全县水利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责主业意识,强化主管领域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监管,杜绝未报备先开工现象。二是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全面压实建设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监管。三是多股室联动,齐抓共管。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监管,加强与其他业务股室的对接工作,在工程开工前,主动提醒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今年以来未出现未报备先开工现象。
2.3关于工作松弛、效率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闽江上游防洪公司未按时组织项目验收、结算”问题,一是组织专班强推进,由建管和防洪公司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加快项目推进。二是梳理问题,明确职责,加快项目扫尾工作推进。截至目前,洋中C3标段、埔头左C2标段、汶潭右岸等3个项目已完成验收结算工作;另汶潭后洋坪后续工程、坂面后洋坪段、解联建延伸段、解联建右岸、梅仙C1标等5个项目都有序加快推进验收结算扫尾工作,整个闽江上游防洪二期工程尤溪段主体工程已顺利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3.关于贴近群众主动服务不够深入问题
3.1关于库区后扶项目实施有落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履行库区移民后扶政策实施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部分项目推进慢且资金拨付率低”问题,一是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调整优化人员分工,将移民股人员分为上、下尤溪两组挂包库区乡镇,确保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每个环节有人跟踪负责。二是制订考核办法,制发《尤溪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尤水移〔2023〕5号),进一步加强对库区乡镇绩效考核,倒逼项目加快实施进度。三是协调资金拨付,在县财政局普遍困难的背景下,将持续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股站层面每周一跟踪,分管层面半月一跟进,关键节点书面发函等方式保持与财政的紧密对接,提高资金拨付率。已于2023年3月13日以《尤溪县水利局关于恳请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函》(尤水函〔2023〕12号),于2023年5月25日以《尤溪县水利局关于恳请拨付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及沉淀资金的函》(尤水函〔2023〕78号)要求拨付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已先后拨付移民后扶项目资金1500万元。
3.2关于主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年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坂面段)前期调研、设计不充分引起群众不满,项目至今未竣工验收”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项目验收。截至目前,坂面标段有争议的项目已协调解决,正在完工结算审核。在今后的项目工作中,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加强现场调研和群众意见征求,力求设计方案贴近现场实际,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4.关于违规支付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双里水库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规范支付,督促双里水库收回现金支付的工程款,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按流程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截至目前,已联系第三方收回现金支付的工程款,重新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按流程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二是举一反三,延伸拓展,针对此种情况,立即对近年来有关工程款开支情况进行延伸拓展,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规范支出审批。已完成自查自纠,对近年来有关工程款开支情况进行延伸拓展,未发现相同问题。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管,于2023年8月8日制订《尤溪县双里水库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尤溪县双里水库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单位财务做到规范管理。四是强化培训和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水利局财务培训,熟练掌握并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经制度,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单位财务做到规范管理。
5.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5.1关于财务规范化管理亟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机关财务管理不严谨”问题,一是加强资金及资产管理,于2023年4月28日制订《尤溪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尤水〔2023〕38号)加强监管。二是从2022年1月起已全面执行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财政审批手续。针对“个别费用支付使用白条收据入账,多项列支附件缺失、不齐全”问题,已追回款项并上缴水利工会账户,今后将增强业务能力,对支出严格把关,加强支出审批。针对“采购OA软件升级服务费未执行政府采购流程”问题,已认真核实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并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要求规范项目采购,确保项目采购合理合规。
5.2关于资金资产管理粗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工会经费支出审核不严”问题,经复核6人均为在编工会会员,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与人事干部联系,做到退休一人、慰问一人。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环城路2号201室不动产长期处于脱管”问题,一是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于2023年3月3日已完成房租追缴。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5月上旬制订《尤溪县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尤水〔2023〕39 号),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5.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小水电专项资金台账不清、管理混乱,落实专款专用管理规定不到位,且未履行公示程序”问题,落实专款专用管理规定,严格按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执行好公示程序,今后小水电按奖补规定落实好公示程序。
5.4关于项目现场施工失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对参建各方主体监督检查不够”问题,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已于2023年5月25日制订《尤溪县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尤水函〔2023〕79号)。针对“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涉嫌挂靠施工”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青印溪罗岩至村头段、八字桥后曲段河道治理工程等14个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转包分包和挂靠施工等行为,截至目前发现质量与安全问题9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闭环,其中发现3个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已拆除不合格埋石砼挡土墙约400立方米、埋石砼基础约280立方米、埋石砼挡墙约20立方米。下一步将继续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在建水利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针对“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未按图纸施工”等问题,一是督促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项目进行整改并全面排查整治在建水利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施工和偷工减料等行为。截至目前,已对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并向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平台报送不良信息,现已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技能。于2023年6月29日-30日参加2023年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从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于2023年8月15日-18日参加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学习水利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招标备案审核把关不严、梅仙白坑大桥项目设计深度不足、预算清单缺漏项”等问题,加强项目招标备案审核,对于项目预算清单缺漏项的项目,不予审核备案。截至目前,梅仙镇白坑大桥建设项目已完成二次设计、图审、预算审核及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持续跟进该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梅仙镇抓紧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针对“管前绿柳环村路整治工程、城关镇水东村环境整治项目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限期落实整改,对绿柳村环村道路整治工程、城关镇水东村环境整治项目,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到项目现场进行专项检查,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城关镇水东村环境整治项目混凝土楼梯踏步不平整、大小头、掉角已修复完成;绿柳村环村道路整治工程人行步道透水砖塌陷部分已修复完成。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将移民股人员分为上、下尤溪两组挂包库区乡镇,对项目实施前、中、后每个环节进行跟踪督导。三是抓好移民项目前期审查工作,对项目设计深度不足,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暂不安排移民补助资金。四是按照“见人见事”的要求,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闽江上游防洪二期项目预算、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做好项目预算、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把关。二是组织梳理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管理相关程序。针对“零星修缮项目验收走过场、水利局停车场预算与结算完全雷同”问题,一是按照“见人见事”的要求,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管理、预结算和验收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确保项目合规合法进行。同时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最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问题
1.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局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相混淆”问题,已于 2023年9月11日制发尤溪县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细则》(尤水党组〔2023〕30号),对议事决策原则、范围、程序、事后监督进行明确。针对“党组和机关党委职责不明晰”问题,已于2023年4月下旬按照组织程序充实机关党委委员4名,(尤委干工〔2023〕14号)。
1.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广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存在偏差,民主决策不够科学和广泛”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查,对项目策划前多听取专家、领导和项目地群众意见,广泛征求民意,切实把惠民好事办好办实。二是加强与国土、林业等部门沟通,破除项目规划建设中不可建设因素。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协调沟通,桂坑水库生态红线问题已得到解决,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项目用地审批。
1.3关于机关党委履行党建主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书记抓、抓书记”以及“包联”的要求,全程督促引导工作,推进支部规范化、常态化。于2023年4月28日印发《关于机关党委委员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尤水党委〔2023〕22号)。二是创新实施“五联五建”党建工作机制,即通过纵向推进组织联建、党员共管,横向促进资源共享、活动联办,推进机关党建与中心业务高度融合,该项工作获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最佳党建服务品牌”。三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首创“区域水资源论证”改革,为全省实现取水许可办证“收即办、零成本”提供示范在全省推广、全国交流,该项工作被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最佳党建服务举措”。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及时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推进支部提级晋位。水利局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手册已补充完善2022年12月份的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二是紧抓支部换届选举契机,于2023年4月6日全部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6个党支部委员会,进一步优化支部成员结构。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班子领导述责述廉浮于表面”问题,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引导正确的服务观与政绩观。二是进一步严实党内生活,针对巡察指出述责述廉等工作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三是班子成员对各类报告亲力亲为并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敢于亮丑揭短。四是做好各类报告的审核把关。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问题
2.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单一”问题,一是争取上级支持,采取公开考录一批、乡镇选调一批、内部帮带一批等方式逐步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2023年以来,新考录或调入技术骨干3名,4名党员干部获提拔或晋级、8名年轻的干部被调整到关键岗位。二是发挥“传帮带”作用,于2023年9月12日制发《尤溪县水利局综合执法实施方案》(尤水〔2023〕79号),建立38人队伍的尤溪县水行政执法队伍库,将具有执法资格的年青干部充实到执法一线。针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不够,老中青梯次配备还不够合理”问题,今年2-10月份,已完成对5名年龄超50岁或长期在同一个岗位的同志进行调整。
2.2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股(站)间干部轮岗交流不经常”问题,一是及时将年轻干部调整到关键岗位,今年3月份以来,有6名同志兼任党支部委员、3名年轻同志在多岗位历练,对建管、移民、水资源、水土保持及科技、政策审批等5个股长进行调整充实。二是加强对管理、专技人员聘任的动态管理,已于11月3日制发《尤溪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目前,管理岗3人,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16人、工勤5人。三是已于2023年9月27日制发《水利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尤水综〔2023〕3号)、修订《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考评方案》(尤水综〔2023〕4号),实行差异化年度考核奖的发放。
2.3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出差审批手续报批不规范”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严格遵守上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并按审批权限规范运作。已于2023年8月8日制订《尤溪县双里水库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尤溪县双里水库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同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差旅审批。二是针对指出的问题,财务人员重新对近年县外出差情况进行梳理,并补齐相关报批手续。针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认真对照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干部管理监督“八小时”内外的衔接。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3.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局党组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已于7月19日印发《水利局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党建工作责任、“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支部标准化建设等进行明确。二是于8月7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补课活动。三是针对“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压得不紧,廉政谈话不够全面深入”问题,今年2月份以来,结合项目建设、水生态治理保护、干部任用、基层组织换届等已组织开展集体谈话1次、个人谈话16人次;已完善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制度。针对“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不够”问题,一是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用省内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干部职工算好经济账、家庭账、自由帐,时刻保持不敢腐、不想腐清醒头脑。二是坚持质量和效益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核心标准,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党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10次,多层次推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方位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3.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干部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不知情”问题,结合职能股室职责分工,由股室负责人向党组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11份。
3.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日常监督广度和深度不够”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宣传,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针对“发挥‘探头’作用主动性不强”问题,一是加大对群众的水利行业信访件监督力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特别是股级干部进行深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挖深挖透,力求办出实效。二是以政治高度对待自办案件,通过来信来访,巡视巡察移送的线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等多种渠道,摸排线索,力争完成自办案件。
4.关于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县委上一届巡察反馈的双里水库服务中心出差次数偏多”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根据县财政局差旅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28日制订《尤溪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尤水〔2023〕38号)强化管理,结合双里水库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8月8日制订《尤溪县双里水库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尤溪县双里水库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差旅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差旅费用报销流程,严格职工差旅做到实报实销。二是提质增效,严格审批,进一步统筹各项分管及业务工作,全面提高双里水库日常业务处理的工作效率,做到“尽量少出差,出差多办事”。三是从严控制双里水库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水资源费追缴力度不大,尚有2017年以前水资源费旧欠款未征收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因历史遗留问题,受发电量减少、企业运行困难及电站已清算、拆除、注销难以落实责任人等因素影响,追缴难度大。
整改措施:一是对未足额缴交水资源费的电站再动员、再宣传,切实增强取水户依法取水、及时缴纳水资源费的意识。二是严格执法,加大资源费征收执法力度,对拒不缴纳的进行立案查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338745;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35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yxsldb6338745@163.com。
中共尤溪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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