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1-10 11:59 来源:尤溪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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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讲政治、敢担当、真负责的精神态度,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牵头抓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标对表,带头认领问题、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7次,整改工作得到有序有效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质效。认真研究制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层层细化分解,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做到反馈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严实问题 

  1.1关于学习研讨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详细制定计划。已严格按照要求,详细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利用学习强国APP、福建干部网络学院、“三会一课”等及时跟进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强化学以致用。在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中心组成员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三是深入交流研讨。8月11日巡察反馈会以来,局党组共组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交流研讨4次,推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1.2关于第一议题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执行。坚持平常抓、抓平常,明确在每次召开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之前,由局办公室认真整理上会议题,做到“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准备充分。每次学习提前将学习资料提供参会人员,事先做好准备,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三是结合党建。将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情况作为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进行报告,由局党组书记带头传达贯彻相关文件精神。

  1.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学习制度。于9月14日组织重温了《尤溪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尤委办〔2017〕7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根据学习需要吸收了1名非党组成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二是加强学习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季度交流研讨一次,各成员在学习会上进行充分交流发言。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6次,交流研讨5次。三是认真做好记录。已要求局党组和党支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认真规范做好学习记录,提醒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于9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尤溪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尤委宣组〔202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有关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责任。重申了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落实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并要求长期坚持。三是立即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局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后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都要详细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关于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 

  3.1关于推动信访问题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力度。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年度信访积案攻坚化解活动,集中整治重复信访和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截至目前,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我县第三批“治重化积”任务,已全部化解。二是加大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力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首接首办接访机制的意见》,常态化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截至目前,县、乡两级领导共接待群众816人次,群众进京上访仅1批1人。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县信访联席办共向有关乡镇、部门点对点发出交办函、提醒函、督办函等13件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重点信访事项7件次,有效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到位。

  3.2关于信访基础业务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县信访局通过以会代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形式,共组织重点乡镇、部门信访干部30多人次参加信访基础业务培训会2场次,协调安排2名年轻后备干部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1名乡镇信访干部到县局跟班学习。二是加大督导考评力度。制定《2023年度尤溪县信访工作考评办法》,把各乡镇、各部门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实行“日跟踪、周汇总、月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全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提升至97%。

  3.3关于履行督查督办职能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日常结合信访件复查,对乡镇和部门信访业务进行督查督导,目前共结合复查进行督导6件次。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常态化跟踪督查上级转交办的信访件化解落实情况,今年来,上级转交办270件信访件,已全部转交办理。三是针对每月15日县领导接访的信访件,要求有关乡镇、部门在20日内办结,并于次月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有关接访县领导。8月份以来,已3次向县领导反馈23件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3.4关于“六函”运用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认真分析研判信访问题,适时精准运用交办函、提醒函、督办函、约谈函、通报函、问责建议函等“六函”,并长期坚持。截至目前,共向有关乡镇、部门点对点发函13件次,其中交办函1件次,提醒函3件次,督办函9件次,有效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

  3.5关于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信访态势,今年以来已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8次和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3次,8月底在全市率先完成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第三批 “治重化积”和重点交办件的化解任务。二是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呈送工作专报7件次,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8条。

  4.关于法制建设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4.1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按照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明确由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相关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汇报。同时,已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以考核助推责任落实。

  4.2关于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改进宣传形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线上,利用智慧尤溪APP、微信群等平台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在线下,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县信访局领导应邀到县委党校进行了专题授课,以及深入社区开展送法入户、以案释法等活动,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信访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深入新阳等乡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宣传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2场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1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时间,规定原则上在会议结束后3天内抄正,在抄正会议记录时,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审查会议记录的会议议程与会议记录内容的一致性,会议记录格式要标准、正规,采用统一会议记录模板。同时,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

  1.2关于学风文风不端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局领导相互交流,向相关职能部门请教等方式,掌握不同政治名词术语表述,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已对发生错误引用、表述错误的个别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完成整改。二是强化审核检查。要求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审核把关,目前相互交叉审核把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1次,取得良好效果。

  1.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全县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等。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重点乡镇、部门信访干部30多人次参加信访基础业务培训会2场次。二是严格办理流程。已安排专人负责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件,明确接访领导批办意见和具体承办单位,按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问题 

  2.1关于超标准用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重新认真学习了《尤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尤委办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程序和标准。并要求相关经办人今后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用餐,做到相关手续齐全,标准合规,报销凭证真实完整。同时,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开制度,在局公开栏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2.2关于兼职取酬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3年1月另聘一名会计。

  2.3关于超标准报销伙食及交通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清退超标准报销的伙食补贴及交通补贴。

  2.4关于超标准购买茶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尤溪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尤财行〔2018〕23号)文件精神,并要求局办公室厉行节约,合理掌握办公用茶的采购时间和采购数量,不得超标准购买,严防茶叶过期或人为造成不必要浪费。

  3.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3.1关于现金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规定及时将收回的现金送存银行。

  3.2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组织局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尤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尤溪县县直机关出差人员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其今后严格把关每一笔报销支出,确保报销票据凭证真实、适用标准准确无误,并及时签字确认。

  3.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财务人员日常加强与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对接,明晰各项津补贴和经费对应的会计科目,规范管理专项资金,确保按会计科目发放相应经费。目前未再发生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4.关于项目管理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方可执行,规定今后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结算等手续,按要求适时成立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若有超出施工合同的部分,要重新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巡察反馈以来,本局无新上项目建设。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1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精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认真分析现有班子状况,根据本局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局领导的分工,将精神文明、老干、工会、安全保密等工作调整给党员班子成员分管。

  1.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于9月7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职责、议事规则等,并要求局班子成员做到对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内容,能够记得住、会运用、能具体操作。二是坚持会议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必须召开党组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并坚决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落实党务公开。规范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的研究表决,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到及时公开,确保非党组成员、非党干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会议质量得到逐步提高。

  1.3关于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7日组织学习了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要求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前,支委会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并抓好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控制活动范围,按照有关要求,多选择在本县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均在本县内开展。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29日、9月7日分别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进一步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2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严肃。

  1.5关于落实保密制度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9月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交往保密须知》等保密知识,要求提高保密意识,规范管理相关文件资料。二是于9月底对保密范围、保密要求、保密工作事项、保密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没有发现违反保密相关规定的问题。

  2.关于选任股级干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2.1关于干部选拔考察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尤委组〔2017〕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谈话、任前公示、任职和材料归档的程序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1人,并通过自查,相关程序合规、材料准确齐全。

  2.2关于干部选拔考察程序颠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尤委组〔2017〕51号)等规定做好干部选拔考察工作,认真对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回头看”,目前未发现新的类似问题。

  3.关于管党治党有所松懈问题 

  3.1关于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9月2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精神,明确各项要求,从严抓好落实。二是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做到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必谈,分管领导与相关股室负责人必谈,今年以来已开展廉政谈话2次,已规范做好谈话记录并存档。

  3.2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部署安排,重新全面排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重要股室负责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形成了新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排查防范清单。

  3.3关于管党治党履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一季一警示”活动,目前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实地参观朱子廉洁文化展示馆1次,观看预防酒驾醉驾、反网络赌博警示教育片2次,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次,做到警钟长鸣。二是严格落实述责述廉报告制度,相关责任人已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并将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评议结果。

  3.4关于派驻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县信访局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并对会议研究事宜提出意见建议。巡察反馈之后,共参加县信访局相关会议2次。二是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县信访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认真制定防范措施,已形成新的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排查防范清单,上报至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4.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于8月29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神,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局党组、相关班子成员开展了“回头看”,他们在2019年至2021年未完成整改的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已于9月30日前自行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323490;通信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1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yxxf6323490@163.com。

  中共尤溪县信访局党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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