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7日至9月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尤溪县委党校党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3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做好反馈意见整改的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任务分解。党校支部书记、常务副校长对本次整改工作负总责,校委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认领问题,并把整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细化到具体人员,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盯紧时间节点,明确任务标准,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有力有效推进。
三是突出建章立制。根据校委会研究决定,将本次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党建考评、干部绩效考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考评重点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推诿扯皮、简单应付、弄虚作假,造成整改成效不明显,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追究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紧盯制度漏洞,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通过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完善《党校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围绕县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1项共23个问题,在县委第四巡查组的指导帮助下,制定整改情况30条,已完成23个问题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完善集中学习制度,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规范政治术语,今后严格审查述职述廉报告、心得体会、工作情况汇报及个人总结等材料,避免抄袭和出现不当或错误的政治术语。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及时在校委会上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全面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结合单位职责,细化贯彻意见,做到学深悟透、学用结合。对政治术语用法不当的4名相关人员,已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校“用学术讲政治”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对教学科研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学期工作要点;每学期初组织教师上报新课题,严把教学政治标准,如有全县性宣讲活动,原则上召开集体备课会;组织教师新课试讲,教师集体评课,严审教学内容,新课如未经集体试讲,须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定提纲及授课内容,方可运用;每年选派1-2名教师参加省级师资培训班,不断夯实教师的学术理论功底。二是序时推进党校迁建工程项目,对迁建项目做好跟踪推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落实用地政策和所需资金。三是加强图书资料管理,分门别类,尽量使小空间体现大作为,同时结合党校迁建工程,为寄存图书资料预留足够的使用空间。四是多措并举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组织教师赴省、市党校听课,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会,通过深化“五个一”名师工程、组织学习研讨等多举措、多平台、多渠道学习,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打造精品专题、提升教学质量夯实理论基础。五是着力提升教学质量,丰富教学模式,在原有讲授式教学、结构化研讨、交流研讨、口试、演讲、现场教学等教学模式基础上,采取学员“微课堂”、案例教学、体验式教学、比赛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六是加大教学质量测评力度,在所有主体班次中组织教学质量测评,提升教学成效和教学质量。七是致力打造精品课程,要求每位教师每年至少备出精品课程1节,并由校委会于年初研究,确定一名教师参加精品课比赛,通过集体评课、多轮试讲、反复打磨,力争成为省市精品课程。八是充分发挥党校教师科研咨政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校“五个一”名师工程,每名教师每年完成一个课题、论文或咨政件,纳入绩效考评;组织教师参加主体班次学员调研活动,紧扣县域发展,每年报送高质量咨政件呈县领导批示,并选送省市委党校、省市社科联等单位参加优秀科研成果评优活动。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我校仅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计划,并根据计划清单报送进度和典型案例。在今后的主题教育中,我校将严格按要求制定详细方案,并认真实施。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长期坚持。三是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制度,2022年我校已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送县委宣传部,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四是每年定期召开2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会,校委会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充分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4名相关人员,已给予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各类费用0.211万元,并上缴财政。已于2022年9月27日对个别教职工外出参加研修、培训班多报销出差补贴、违规支付工会家属住院慰问金进行清退并上缴财政,今后将严格执行《尤溪县关于印发<尤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尤财行〔2015〕11号)、《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扶困助学捐款,2018年巡察已整改到位,党校共收回2014年以来应由个人支付的扶困助学金3200元。二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原始凭证、附件。对下乡、外出带班、参加院校教师培训、公务用车等原始凭证、审批单及各类附件按规定由会计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对附件不齐全的要求补齐。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2名相关工作人员,已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从2022年开始县外干部培训班费用均已上缴财政,今后将对相关班次费用进行结算并予以公示。二是其他应收款中的水东股份28750元(其中1996年5月31号凭证中购买水东电站股份2.5万元,2000年2月18号凭证25人股息3750元),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根据尤财综政〔2019〕1号文号核销处理。三是加强对挂包村帮扶资金使用后续监管,规范用途使用,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2020年以来未再发生帮扶资金未规范使用现象。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生活会开出“实效”,正确认识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和本质要求,会前充分准备,通过群众提、自我找、互相帮,全面深入进行自我剖析,找准“病因”,剖析“根源”,虚心“纳谏”,防止避重就轻,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摒弃“老好人”思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查找被批评对象的不足,提出不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避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真正达到“排毒祛病”的效果。二是主题党日注重“党性”,突出政治学习,在强化政治功能、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以达到深化教育、锤炼党性的效果。三是规范“三会一课”,坚决避免党外人士参与支委会、非党人员主持党员大会等情况出现;通过严格纪律,非必要不请假,确保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的“三会一课”活动;规范“三会一课”相关记录,避免断档留白和弄虚作假。对“三会一课”把关不严的1名相关人员,已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程序,今后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尤委组〔2017〕51号)规定进行干部选拔,并做好材料归档。二是完善相关考察材料,完善2019年提任的5名股级干部的考察预告、任前谈话和公示等材料。
3.关于“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通过学习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政风险意识,对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梳理排查,提高科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风险等级,精准细化防控措施,并将校委会所有成员纳入廉政风险管理。
4.关于“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日常监督管理,上下班准时签到签退,每月进行通报。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的按旷工处理,并进行组织约谈。
(四)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要求外聘教师提供授课费用正式发票,本人缴纳所得税后以合规票据入账;二是对确实不便开具正式发票的(如县外教师)由党校每半年统一进行代扣代缴。
2. 关于“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995年党校建集资楼时预付给建筑公司的基建款至今有7笔挂账,共计476056.68元,根据查找会计凭证,此款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党校向县财政局呈报《中共尤溪县委党校关于请求坏账损失转销的函》(尤委校〔2012〕14号),请求该笔预付款作为坏账损失转销的会计处理,今年校委会已专题研究予以核销并函告财政局和审计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67166;通信地址:福建省尤溪县沈福门22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dx6323027@163.com。
中共尤溪县委党校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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