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1-14 08:40 来源:尤溪县溪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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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4月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溪尾乡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7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溪尾乡落地生根和各项事业发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溪尾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王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陈思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人、落实到底。

  (二)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乡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自觉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乡党委王平书记多次组织相关责任人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有力整改措施,经多次完善,及时印发《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要求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举一反三,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严格督查问责,强化整改实效。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建立整改问题工作台账,逐条督促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整改实效不明显和群众不满意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乡党委书记王平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度,确保各项反馈意见立行立改、一改到底,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问题

  1.1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学。定期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学习研讨9次,安排重点发言27人次,切实将各项学习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学。已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精神,线下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线上利用“趣味溪尾”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传达学习。三是坚持督查效学。于8月4日召开组织委员例会,在会上检查通报各支部抓理论学习情况,督促县委第四巡察组巡查反馈问题涉及到的长华、大宁等支部补学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并指派党委办组织干事跟踪督查学习情况,相关支部均已完成补学。

  1.2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行立改。8月11日班子会上“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11日在党委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

  1.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前紧后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补学补课。党委中心组于9月2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陕西榆林、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抓好日常学习。自7月18日“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以来,将党史学习教育和下基层活动相结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计收集问题96个,解决79个,落实民生问题21个,突破重难点问题2个。三是做好审核归档。已于7月13日调整充实党政办公室人员力量,安排专人梳理办公室文书文档收集归档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各项材料归档整理。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2.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责任清单。已于9月28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提高思想认识。2月22日召开溪尾乡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8月11日召开2022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推进会;10月8日召开全乡干部大会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中心组于2月1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方法论探析、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3月3日组织学习全县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已制定2022年溪尾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方案和计划,编印学习材料15期,组织学习15次,开展学习研讨9次,严格落实“六个有”。

  2.2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谈话提醒。王平书记于8月26日召集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各班子成员组织学习要严谨,严格把关会议记录,杜绝再出现时间逻辑错误等,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深入查摆剖析。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围绕此次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通过集中研讨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围绕“三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话、发放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7条、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已对领导班子成员近三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材料以及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进行自查,发现3份未体现意识形态,均已整改到位。

  3.关于重点工作项目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3.1关于招商项目重开花轻结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对接。8月24日沃兰项目方和第三方集中供热公司商榷供热方案;9月7日乡长一行到厦门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区域中心招商洽谈活动;9月8日溪尾乡人民政府与三明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二是致力平台搭建。已于8月23日完成园区安全风险等级C级提升专家现场评估,9月29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对尤溪县精细化工园区溪尾片区拟定安全风险等级C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已于8月18日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在确定招商项前,从企业实力、项目定位、产品市场、建设用地等多方面做好项目前期分析研判。

  3.2关于民生工程建设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序时推进民生项目。于8月11日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职责任务,溪尾小学路口停车场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现绿化植物选品种;溪尾中心幼儿园已进行地板砖铺设;大宁村幼儿园已进行第一层倒模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已实现集镇等部分供水,现正与水利局对接,将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全乡,逐步改善全乡群众饮用水问题。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筹措资金。由乡主要领导结合乡村振兴全民健康等工作开展实地调研2次,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召开项目调度会3次,听取资金到位情况、存在问题等,研究讨论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向上争取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3.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所有帮扶责任人按要求严格落实“一季度一入户”定期了解脱贫户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准确填写两本扶贫手册。二是紧盯项目进程。秀峤2021年扶贫项目正在持续赶工中,预计11月底完工,2022年扶贫项目已招投标,施工队进场施工。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大产业扶贫力度,2021年度中央扶贫资金共扶持28户脱贫户、2021年度省级扶贫资金共扶持12户脱贫户;2022年增设8个公益性岗位,截至目前共为36人提供光伏公益性岗位;2022年共为12户脱贫户办理扶贫小额信贷。

  4.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4.1关于贯彻落实县委重要部署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如:县委8月9月召开“百日攻坚大会战”部署会,乡党委结合乡情实际制定“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方案,于8月11日召开班子会研究讨论通过溪尾乡“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方案并于当日召开动员部署会。二是坚定真抓实干。把“三个提升年”活动和“八大攻坚战役”项目纳入“百日攻坚大会战”攻坚任务中,深入推动工作进展,已完成溪尾村亮化工程、补充耕地等。三是坚持务实高效。制定“百日攻坚大会战”各大板块攻坚任务表,明确攻坚任务,责任领导、责任人,每周收集汇总各攻坚板块进度,并在“趣味溪尾”公众号中发布,截至目前,已发布行动纪实8期。

  4.2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分管领导于9月29日结合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集相关所站及重点行业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立行立改。于10月9日完成2021年度应急演练总结评估,于6月10日完成行政村消防站建设、于2月25日大宁十字路口加油站加强风险管控等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安全督查。安办每月组织安全大检查,重点查看企业、工地、宗教场所、烟花爆竹店等相关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如:9月27日,企业站联合应急办深入明欣木业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隐患点8处,提出整改意见8条。

  4.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党委中心组已于2022年5月23日组织学习贯彻《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6月9日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9月16日组织学习贯彻《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三明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认识。已责令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简单粗暴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讨,7月13日、8月26日先后进行人事调整,乡党委组织委员均在第一时间召开集体谈话,要求其做好工作交接,新人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等。三是优化服务。9月26日重新调整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值班表,召集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事能力。

  5.关于履职尽责有偏差问题。

  5.1关于对下属单位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责任。针对自来水厂、敬老院、集镇建设指挥部、公路站、乡林场等单位针对账务处理不及时,自来水厂、高山村现金缴存超过规定时限,乡党委书记于8月26日召集党政班子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其强化对分管站办所及各村的监管,由分管领导对水厂负责人、高山村主干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即知即改。重新调整配齐水厂、敬老院、集镇建设指挥部、公路站、乡林场财务人员,已完成未登记账务补登记。三是规范管理。制定并完善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每月召开一次财务专题会,开展财务业务培训等(尤溪委〔2022〕41号制度汇编机关后勤管理规定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六条财务规范管理⑤);已完成香天下负责人更换,聘请专业会计清理旧账。

  5.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理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谈话提醒,推动落实。于8月26日乡党委书记王平召集党政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逐宗分析症结,对症施策,全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二是入户协调,推进整改。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强化工作组与业主的沟通联系,做好业主思想工作,组织村干部及时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5宗,其中1宗完成部分整改;持续推动省“天地网”动态执法违法图斑整改,目前整改率达76.6%。三是加强巡查,常态管理。两违办、自然资源所、各村工作组、协管员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做好土地巡查记录。

  5.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松懒懈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环保网格人员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落实环保日常检查及网格人员监管等工作,切实将环保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规范检查。2022年以来已开展检查4次,涵盖全乡12个村各类工业企业、养殖业、农村水源地和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等。三是部门联动。联合乡安办、企业站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1个,及时整改1个,切实做到不留隐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四是勤督实查。每月不定时查看各村网格管理员开展环保网格化巡查情况,截至目前各村网格员每月均能按时完成巡查任务。

  6.关于干部作风比较漂浮问题

  6.1一是干部管理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考勤制度,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缺席、不旷工,对于各自分管领域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制度。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完善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乡纪委、效能办开展不定时抽查干部考勤,对迟到、早退等人员进行全乡通报(尤溪委〔2022〕41号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二)考勤规定⑥);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走读的干部,由本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提请班子会研究通过,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

  6.2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仍有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乡纪委对湖山、本洋、莘田三个村工作组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工作组长协调好乡村两级工作,协助村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高山村主干洪明明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要求值班值守、未能保持电话畅通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强化督查。乡纪委、效能办对“五包一”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抽查情况,进一步强化“五包一”制度落实,2022年共计督查38次,形成督查通报38期。三是造浓氛围。结合圩日组织志愿者深入超市、快递等服务区域督促其工作人员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由卫健办同志实时在机关群、主干群里发布最新的风险区域及防控措施;8月11日组织全乡干部学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开展测试。四是完善制度。制定制度汇编,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尤溪委〔2022〕41号);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节假日凡是出县需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审批,出市要求乡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备,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出省,在做好个人防控的前提下点对点出行。

  7.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充分问题

  7.1关于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形式多样,全面考察。5月17-19日组织开展村党(总)支部书记履职演讲比赛,现场看,比业绩;民主评,拼作风,全面考察12个村班子运行情况及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二是及时调整,补齐配强。湖山村和枣坑村党支部书记于5月中下旬先后递交辞职报告,于8月16日下派干部担任湖山村第一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于10月17日重新任命枣坑村党支部书记,完成纲纪村支委补选。三是积极沟通,协商处理。大宁村账户被法院冻结,法院已强制执行,现在正在与福建省友仁邦劳务有限公司沟通协商,能否先将账户解冻,与其签订协议,分期支付工程款。

  7.2关于管党治党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制度管人。2022年“一把手”已同班子成员集体或个人开展谈话9次、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所站定期谈心谈话,注重抓早抓小,组织全乡干部签订79份《拒绝酒驾、赌博承诺书》。二是强化警示教育。2022年开展警示教育5次;于2022年8月11日,对党员涉酒涉赌案件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

  7.3关于对村级组织领导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已建立健全和充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业务指导组(尤溪政〔2022〕18号附件1)。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已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尤溪政〔2022〕18号)。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4封、张贴“三资”规范宣传标语27条,广泛推广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四是规范财务公开。各村每季度报账后把相关财务报表及时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并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将村级财务收支在网上公开。五是强化业务指导。乡指导组每季度到各村进行走访排查、督导检查,于9月15日召开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推进会,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发文管理,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实行文件合编,如:将党委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溪尾乡机关后勤管理规定、溪尾乡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合编,共用尤溪委〔2022〕41号文。二是严控会议召开。实行会议套开,如:8月11日将溪尾乡上半年经济工作会与“百日攻坚大会战”部署会套开。三是严肃问题处理。于8月26日乡党委书记召集乡党委委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各党委委员严肃学风文风,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材料,杜绝出现网路抄袭等现象。于8月24日乡党委组织委员召集机关二支部支委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其认真开展支部活动并规范记录。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2.1关于现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谈话提醒。于5月9日党委副书记、乡长召集财务人员召开财务专题会,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把好财务关口;7月18日乡党委书记召开财务会,对财务工作提出5点工作要求。三是强化培训。于5月17-19日结合村两委干部培训,安排财务专题培训课程,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2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列出未清理往来款项清单,本着应清尽清的原则,逐笔分析清理,经班子会研究讨论,截至目前,共清理应收款11笔,应付款19笔。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开展财务专题会制度,每月研究财务相关问题并通报财务收支情况(尤溪委〔2022〕41号制度汇编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六条财务规范管理⑤)。

  2.3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以来13个项目专项补助款均已拨付到位。

  2.4关于制度执行效力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完善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支出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根据工会制度,做好工会预算、提取工会留存。三是自查自纠。对妇联、工会、团委等团体开展的活动进行财务方面自查自纠,暂未发现问题。

  2.5关于会计凭证不完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题整改。对附件不齐全、经办人签未签字的发票,均已补全签齐。二是自查自纠。组织财务人员对2022年以来的会计凭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附件材料不全3份、相关人员未签字3张发票,均已整改到位。三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账手续。

  2.6关于支付雇工工资无依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约谈提醒。于8月15日包村领导约谈大宁村书记、主任,部分工程项目支付相关附件已于2022年6月交至会计中心。二是强化培训。5月17-19日举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安排《尤溪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自查自纠。由会计中心牵头,对近年来村里财务支出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3.1关于招投标程序不合常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谈话提醒。于8月16日包村领导对溪尾村主干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做好材料,并于8月25日调整充实乡招标服务中心人员,严把招投标程序。二是培训指导。5月17-19日举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安排招标办人员组织学习《尤溪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尤政办〔2022〕15号),开展招投标业务指导,提升村两委业务水平。

  3.2关于附件不齐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齐材料。已对接项目业主单位,补齐相关材料,招标办已按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二是自查自纠。组织招标办人员对2022年招投标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暂无发现问题。三是严格审核。招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与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程序不合规的审批项目一律不予招标。如:秀峤村乌后坂农田护岸及机耕路工程缺乏支委会会议记录,要求其补齐后再予以招投标。

  3.3关于履行合同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谈话提醒。已对业主单位进行书面警告,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审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财务室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予以支付工程款项。二是培训指导。5月17-19日结合村两委干部培训,组织招投标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标注强调。招标办工作人员严格审核合同,以加粗相关文字字体并口头提醒等强调方式告知相关业主单位,在工程验收及资金结算前务必预留质保金等重要事项。

  3.4关于合同签订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作出书面说明。针对溪尾乡鸿利林场改造工程项目与班子会研究不一致,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等让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已组织招标办人员对今年来的招标项目合同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问题。三是规范合同签订。在签订相关合同前,让乡法律顾问先进行审核把关,规避法律风险。

  3.5关于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谈话提醒。由包村领导分别于8月12日、8月15日对本洋村、秀峤村主干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告诫其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在尤政办〔2022〕15号文招标管理第三十五条招标范围内必须报乡招标服务中心审批公开招标。二是强化培训。5月17-19日开展村两委培训,提高两委干部工作能力,增强其对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意识。三是加强审核。于8月1日充实乡会计中心人员,强化会计中心审核关。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1.1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指导。于8月8日召开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例会,会上围绕发展党员、党内生活、党内规章制度等方面内容对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于9月22日召开组织委员例会,会上重点检查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并做好问题台账记录,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督促支部及时整改到位。三是注重结果应用。将党建检查结果作为支部评星、评先评优、绩效考评的扣分项。

  1.2关于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党建指导员联系制,由党委办6名同志作为党建指导员,联络各党支部,督促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并规范记录。

  1.3关于党费收缴和公示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指导。于8月4日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例会中,组织支部班子学习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在支部手册上做好记录,年终及时公示;9月22日组织委员例会中再次强调规范收缴公示党费。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已对2021年以来各党支部党费交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名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已补缴。

  1.4关于发展党员材料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材料清单。已制定发展党员材料归档清单,共计28项材料,要求各支部按照清单梳理材料。二是层层把关审核。8月下旬,支部书记对照材料清单进行初审,9月初提交至乡党委办,组织干事进行复审,9月23日送至县委组织部审核,已通过审核。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截至8月底,已完成2021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复审,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支部整改落实,已于9月底完成整改。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实会前准备。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通过集中研讨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围绕“三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话、发放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7条、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抓好会议组织。乡党委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会前要求其他班子成员不能以“工作意见”代替“批评意见”,让班子间的相互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抓严整改落实。各班子成员已针对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2关于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于8月4日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例会中,乡党委组织委员对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各支部书记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于8月24日召集机关二支部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强化支部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二是注重培训指导。于9月22日召开第三季度组织委员例会,乡组织委员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于9月22日召开第三季度组织委员例会,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进行检查,形成问题台账记录,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2.3关于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于8月4日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例会中,乡党委组织委员对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各支部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抓好日常监督。9月16日,随机抽查埔宁村党总支、溪尾村党总支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发现仍存在支委会未研究讨论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已于9月22日组织委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三是强化培训指导。9月22日组织委员例会上,乡党委组织委员对如何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作详细培训,要求各支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图片、记录规范等。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于8月26日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民主决策意识。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制度汇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通过班子讨论决定,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和工作合力。(尤溪委〔2022〕41号制度汇编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用人导向。7月13日、8月26日,根据岗位空缺和实际情况,对党政办、财政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进行人员调整,8月1日调整充实会计中心工作人员,5月9日进行财务人事调整,补齐水厂、敬老院会计,进一步强化干部的队伍建设。二是规范选任流程。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人员任用程序,于8月26日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股级干部选拔工作意见》等有关文件,严格规范干部任用、考察、任前谈话等各项流程。三是做好奖优评先。严格执行推荐奖优评先纪律,严把考察关,充分征求乡纪委、派出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意见,综合考量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四是开展谈话提醒。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5.1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落实。由乡纪委督促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形成常态化制度。二是强化谈话实效。2022年以来党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9次,提出针对性要求,被谈话人根据谈话内容进行表态,确保谈话实效。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5.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注重常态震慑。4月29日,开展五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和第二季度警示教育会;5月18日,开展2022年廉政教育课,运用反面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7月18日,开展第三季度警示教育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强调要保持警钟长鸣的高度警惕;9月15日,组织全乡干部签订79份《拒绝酒驾、赌博承诺书》;9月29日,开展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期间严禁酒驾、赌博,确保文明祥和度过国庆假期。二是加强典型通报。8月11日,对溪尾乡近年来党员涉酒涉毒案件在全乡干部大会进行通报,10月8日,召开全乡干部大会,通报近期尤溪发生的酒驾事件,强调要切实抓好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10月8日起,道安办联合派出所,在全乡道路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学校、短信等平台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警示驾驶人员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5.3关于纪检监察组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监督责任。5月9日组织乡纪委班子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每月结合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漏保漏救”、百日攻坚、中秋、国庆“四风”专项督查等当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反馈。二是打造过硬队伍。积极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基层纪检干部培训会和“送教下乡”专题培训会;于5月18日、8月26日,乡纪委召开村级纪检委员培训会,不断提高乡村纪检干部工作本领。三是提升履职能力。结合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下沉监督,注重提升问题线索发现和调查能力,9月30日,自办案件立案一起。

  5.4关于述责述廉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对照发言提纲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由党委主要领导和乡纪委负责人负责材料审核,进行双重把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于1月27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责任落实。

  6.关于推动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6.1关于整改重视不够,整改材料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深刻检讨。针对整改重视度不够、整改意识不力等问题,7月5日溪尾乡党委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二是配强力量,认真梳理。于7月13日配齐配强办公室人员,明确分工,已对巡察整改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材料目录等。

  6.2关于整改意识不强,部分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于7月28日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重要论述,并明确对后续审计、巡察,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跟进。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制度巡察整改进度表,对巡察审计反馈未完成以及整改不到位问题逐一分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乡农贸市场改造成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三是组织整改“回头看”。已组织相关人员对近五年巡视巡察的工作进行一次整改“回头看”,主动自查自纠,做好做实巡察审计“后半篇文章”。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民生工程建设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明确项目资金拼盘后上马项目。向省、市、县争取项目资金,扩大资金收集渠道,探索通过溪美社工等平台引入社会资金,缓解幼儿园等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二是沟通协调。积极与水利局沟通,争取全乡范围内实现供水一体化,解决群众用水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底

  2.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问题

  整改措施:持续跟踪对口帮扶整村推进项目工程进度,强化项目监管,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到村到项目,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运行安全的管理长效制度。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3.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持续开展往来款清理,做到应清尽清。二是加强对往来款管理,定期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确保我乡往来款管理逐步规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4.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理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入户协调,加强沟通。持续强化各村协管员、工作组与业主的沟通联系,做好业主思想工作,说明利害关系,组织全乡力量推动整改。二是加强巡查,常态管理。两违办、自然资源所、各村工作组、协管员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做好土地巡查记录,如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情况。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5.关于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继续与福建省友仁邦劳务有限公司沟通协商,与其签订协议,分期支付工程款,争取早日将账户解冻。

  完成时限:2023年1月底

  6.关于整改意识不强、部分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切实提高站位,持续跟进问题整改,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具体,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完成时限:2023年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203007;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溪尾乡新洋街3号,邮政编码:365107;电子邮箱:xwdwb@163.com。

  中共溪尾乡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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