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6日至4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文明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文明办主任担任组长,文明办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综合科、创建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科),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细化责任分解。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文明办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15项28个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和个人,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期限。
(三)督促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指导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将责任整改与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相挂钩,有力消除推诿扯皮、简单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集中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室务会学习第一议题。2022年5月份以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的回信精神”等6场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灵活学习方式广泛学。采用室务会集中学习、支部党员研讨学习、干部职工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丰富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室务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精神、三明市文明创建培训会精神;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2020年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等书目专题学习研讨,掀起学习热潮,激发党员干部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围绕主题教育实践学。围绕创城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突出创城惠民、创城利民导向,切实把创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创城带来的变化。如,结合“喜迎党的二十大 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投入100多万进行动车站广场整治,解决了动车站站前广场基础设施及路面破损多年未修复等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查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查阅2018年以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及述职述廉报告,2018年3位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述职述廉报告缺少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对其进行廉政谈话。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好文明办主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坚持抓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与抓党建工作落实并重。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计划、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今年已专题学习、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1次。
3.关于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3.1关于招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全办人员要主动学习招商政策,提高招商意识,策划生成招商项目。二是多方谋划,促进项目落地。8月份以来积极与西滨镇对接,促进福建省尤溪永丰茂纸业有限公司的智能化低碳节能卫生纸建设项目落地开工,完成本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三是高效服务企业。深入开展“一季一主题·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上门到挂包的泰安布业、凌志纺织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向企业宣讲上级纾困解难措施,帮助协调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
3.2关于疫情防控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在单位入口处设有张贴码,督促外来人员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的要求。
4.关于落实文明创城常态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印发《建立健全尤溪文明县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文明单位参与创城工作的若干规定》,充分调动创城成员单位主动性,激发各级文明单位参与创城的积极性。二是开展主题活动。依托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开展“金秋送暖,情满人间”“我们的节日·重阳”暨强国复兴有我、朱子文化志愿者爱心接力做公益、“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关心关爱“一老一少”等百姓问题走深走实。三是推动督查整改。充分发挥县文明委、县创城指挥部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相关单位落实文明创建责任。8月5日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创城工作走深走实。先后开展6次专项督查,指出存在问题及需要改进事项123项,通过进一步整改,推动了空中缆线不规整、交通标识标志不清晰等问题的解决。四是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出台的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申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加强对申报对象的业务指导,引导开展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5.关于志愿服务活动成效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培训指导。7月20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民政局、社工站在尤溪县社会福利中心组织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志愿者培训交流活动,辖区20余名骨干志愿者参加了培训,有效提升了骨干志愿者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强化项目策划。组织和引导公益机构开展帮助困难困境人群、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活动。策划开展“爱的路上有你有我”朱子社仓公益夏令营活动、“凝聚尤爱力量·护助少年成长”美食义卖活动。三是强化典型培育。《朱子文化志愿者,爱心接力公益》在8月1日《三明日报》刊载,宣传“朱子社仓”公益团队活动情况;《弘扬志愿精神 凝聚向善力量》在8月12日《三明日报》刊载,报道了“爱洒洋中”“爱在星源”“孝行汤川”等民间爱心志愿服务特色典型。“爱洒洋中”民间爱心志愿团队创建者李文被三明市社会志愿者协会评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6.关于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6.1关于工作开展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高位推动。9月28日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9月29日召开全县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强化示范带动。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多次深入乡镇(村)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打造了雍口、半山等一批示范点。结合文明县城创建督查工作,多次到城关镇、西城镇各社区指导“四点半学校”建设,推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整合运用各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共建单位的场所设施,作为“四点半学校”活动室。三是多方携手联动。自去年9月份以来,各学校内部开设四点半课程、课后延时服务等工作,社区“四点半学校”课堂减少,教学活动内容也从原有的学校教育的简单延伸,定位为以思想品德、素质教育为主,有力促进了学生学习形式的拓展,提升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实效。沈塔、北门、水南等社区均建立了社区学校教育人才志愿者队伍,举办了亲子阅读、“同心圆梦喜迎国庆”、“家长学堂”主讲座等活动,完善了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形成家庭与社区的良性互动和教育合力。
6.2关于机构职责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服务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本办实际出发,2022年6月,召开全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深化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全面客观评估县委文明办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提出相关建议,形成报告于9月报送县委编办。二是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村,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方面工作调研,组织撰写了《关于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中提供人力资源支持的探究》《尤溪县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化设施情况报告》等文章,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运用转化,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适时召开会议推动工作落实,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各级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部署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尤溪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试点建设方案》,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活动,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二是紧扣精神文明创建,强化党建工作。围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县城创建、“讲文明树新风”,抓机关建设,提升政治能力;依托室务会、党员学习研讨会,抓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教育;扎实开展社区文明共建、作风提升年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制定了实施方案。截至9月30日,县委文明办下基层88人次,发现问题2个,突破重点难点问题4个,干部提出“金点子”意见建议4条,县级媒体宣传报道采用4条。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对照巡察指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财务人员未审核、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等情况,逐一核实,补齐了相关手续。二是加强业务学习。6月份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尤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尤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各项财务制度,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办事,认真审核开支手续,杜绝各类不规范报销的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好本办“三重一大”项目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做好报销审核,确保手续规范完整。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倒查清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办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严格落实各类固定资产使用科室和使用人员的登记;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存在的实物,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提请室务会研究报废核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尤溪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尤溪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固定>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区分县委文明办室务会研究事项和支部委员会讨论议定事项。将《县委文明办室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印发给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委员会成员学习,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按规定及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制度规定召开党员大会,2022年1月至9月已召开党员大会16次,参会人数均过半。三是规范收缴党费。根据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每年1月份统一调整党员党费收缴金额,调入调出党员及时核增核减,党员通过复兴壹号平台每月上缴党费,每季度县直机关工委开具党费上缴发票。根据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每年在党员大会通报中央、省、市、县各级党费收支、使用情况。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民主生活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规范程序明确重要性严肃性。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共三明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并开展学习研讨,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会前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邀请了县直机关工委、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莅临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二是按照有关要求,民主生活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中涉及巡察整改的负责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有效提升了民主生活质量。三是扎实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要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本单位主要领导代表县委文明办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深刻,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辣味足,每位同志对批评意见都能正确对待,虚心接受。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有效规范制度执行。认真组织学习,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室务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县委文明办室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县委文明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教育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做好问题整改。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莅临会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研究确定公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事宜、预算调整事宜和研究2022年尤溪县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等事项,主动邀请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领导参加会议,自觉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室务会组织学习《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会上详细解读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程序及相关内容,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县委文明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8月19日室务会主要领导再次强调,对会议有涉及人事任免事项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及时邀请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参会。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5.1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研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坚持开展“一季一警示”廉政教育,2022年已开展8次廉政警示教育,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县委文明办主任坚决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是规范开展廉政谈话。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规范谈话内容,适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个别廉政谈话。6月22日,2名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干部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10人次。
5.2关于述职述廉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排查2018年以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对述职述廉报告写成述责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述职述廉报告缺少下一步计划、述职述廉报告前后两年内容雷同、述职述廉报告出现“每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实表述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同志廉政谈话教育。二是召开领导干部会议,针对述职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问题,明确提领导干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自身思想和所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如实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三是对述职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同志进行谈话教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纪检组织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杜绝再次出现内容不全、上下年度内容雷同、不实表述等问题。
6.关于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召开巡察整改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一方面,及时安排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文件。5月份以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5批次。另一方面,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制定《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制度》,修订完善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县委文明办室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完善本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推进县委文明办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问责建议函》,经县委文明办室务会研究,于6月22日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经室务会研究同意通过后,根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电脑、空调等电子类产品交由本市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集中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处理,其他类产品,填报资产处置申报表报送县财政局备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323431;通信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43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wmb6323431@163.com。
中共尤溪县委文明办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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