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须知

日期:2023-09-11 10:11 来源:尤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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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2. 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3.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4.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5.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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