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可采信检验检测机构及品目机具的通告
(2026年24号)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通知》(闽农机函〔2022〕453号)等文件规定,经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备案、形式审核、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对外公示等程序,本次新增采信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泵类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山东省农业机械与工程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8个品目机具。同时,因上海上玻检测有限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到期未重新备案,福建省不再将其出具的相关机具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依据。
相关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凭本次新增采信和继续采信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可参与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采信品目(档次)机具投档。
现将调整后的我省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品目机具(详见附件)对外进行通告。
附件:福建省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检验检测机构及采信品目机具(2026年7月新增调整后完整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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