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2026年福建省丘陵山地水稻生产小农机应用示范项目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2026年农机化工作要点》(闽农机函〔2026〕12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福建省丘陵山地水稻生产小农机应用示范前期工作的通知》(闽农厅办函〔2026〕59号)文件精神,2026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将在我县开展丘陵山地水稻生产小农机应用示范项目。2026年5月7日,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印发《关于遴选2026年福建省丘陵山地水稻生产小农机应用示范项目主体的通知》(尤农机〔2026〕12号),要求各乡镇组织申报建设主体。各乡镇共摸底上报3家建设主体,经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拟确定尤溪县梯田耕作专业合作社、福建省三明市田园风光农场有限公司、尤溪县农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2026年福建省丘陵山地水稻生产小农机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农业农村厅确定最终实施主体。
监督电话:
0598-6323650(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办公室)
0598-6320137(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尤溪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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