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本局检查发现以下单位存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和第八十四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规定,本局已责令被公告单位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现将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公告如下:
经营单位:尤溪县洋中镇悠乐贝贝母婴店
经营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中心街60号
产品名称:医用电子体温计(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152200664)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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