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2022〕第30号)

日期:2022-12-17 14:52 来源: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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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第30号  

  关于调整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根据当前广大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及尤溪县实际情况,经研究,自2022年12月17日起,我县便民核酸采样点实施调整,为有核酸检测需求的群众提供“愿检尽检”收费服务,并在紫阳公园瀛洲桥下新增一处“应检尽检”核酸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愿检尽检”人员自愿自费,单人单管到各“愿检尽检”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费16元/人)。 

  2. “混管阳性”人员接到通知后,到紫阳公园瀛洲桥下采样点或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免费单管采样复检,也可选择到城区各“愿检尽检”采样点自费采样复检。 

  3. “应检尽检”人员凭相关通知,到紫阳公园瀛洲桥下采样点或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免费混管采样。 

  4.县内学校学生放假前,由所在学校安排定期进行免费抽检,放假后有检测需求的学生,需自费到各“愿检尽检”采样点进行采样。 

  注意事项 

  1.有必要进行核酸检测的“愿检尽检”人员可到以下“愿检尽检”采样点进行采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人员,建议暂不进行核酸采样。 

  2. “混管阳性”人员外出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核酸复检结果未出前,与家人保持距离,做好居家自我监测,不参与聚餐聚会。 

  3.没有特殊需要,不必进行核酸检测,避免人员聚集风险。 

  4.采样点的设置和采样时间将会根据采样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将适时发布。 

  5.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完成采样后,避免逗留且不得随地吐痰。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7日 

  具体核酸采样点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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