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日期:2021-11-08 16:14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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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种禁忌】疫苗接种禁忌参照产品说明书。通常接种疫苗的禁忌包括:⑴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⑵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⑶患有未控制的癲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⑷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办理:对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在城区由县总医院和中医医院急诊科医生开具证明并签字盖公章,在乡镇由县总医院和中医医院驻守各乡镇的医生开具证明并附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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