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对象注意事项

日期:2021-11-08 15:57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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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种完成第二针新冠灭活疫苗后间隔6个月以上的人群。优先加强接种13类重点人群:⑴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人员;⑵目前收治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和承担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⑶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海关、边检等口岸工作人员;⑷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交、地铁、客运、轮渡等)从业人员;⑸医疗卫生人员;⑹快递、环卫及其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⑺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⑻社会秩序保障人员,包括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⑼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包括水、电、暖、 煤、气相关人员等;⑽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包括道路和场站建设工程等其他交通系统、物流、养老、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⑾服务业从业人员;⑿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⒀60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可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直接与就近接种点联系,安排接种。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个人根据自愿原则,可自行选择就近接种点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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