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联动开展“服务农业企业·蒲公英在普法”民法典进村入户宣传活动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1日,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在溪尾村联合开展“服务农业企业·蒲公英在普法”民法典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服务农业企业,助力乡村振兴。
活动当天,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法’在身边,‘典’亮生活 民法典进村入户”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规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工作人员主动答疑解惑,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案例解读,帮助群众快速掌握民法典和农业相关法律中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款。工作人员还现场指导群众辨别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传授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及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方法。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90余人次。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深入溪尾乡涉农经营场所。一方面,开展法律宣传,提升农业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落实“检”“宣”结合,严格审查企业资质证照,仔细核对相关许可证件,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此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有效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郑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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