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6年尤溪县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专业农机手(叉车操作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6-08-26 09:23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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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技能服务型的“新农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农〔2026〕46号)要求,拟在全县举办一期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专业农机手(叉车操作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人数

  培训对象为全县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和有意愿从事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共50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5日-7日,3天24学时。参训学员务必于9月5日上午9:30前到三明城东大饭店报到。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开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叉车操作规程,叉车规范操作与练习等课程。选用规范教材,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教师用课堂教学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完成堆垛、道路行驶、停车、起步等操作与练习,使学员学有所成。

  四、培训条件

  (一)未经培训取证待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且女性未满50

  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作业人员;

  (二)初中文化程度以上毕业证复印件1份;

  (三)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

  (四)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五)普通体检报告1份(各乡镇卫生院)

  五、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用(包括教师课酬、场地设备、培训资料、食宿)全免。

  (二)参训学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培训课程,成绩合格者发放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

  (三)学员应保存好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凭证(限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往返程交通费用由学员先行垫付。

  (四)请参训学员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保障好自身和财产安全。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尤溪县万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系。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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