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尤溪县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资金政策公开

日期:2026-03-25 10:23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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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福建省镉低积累水稻品种引进筛选试验与展示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22号)、《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6年福建省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种站〔2026〕3号)。

  二、补助对象

  承担任务的单位、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优质稻示范片物化补贴。包括示范片良种、化肥、农药补贴。

  1.良种补贴。对建立相对集中连片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100亩以上的,每亩良种补贴50元。

  2.化肥补贴。对建立相对集中连片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100亩以上的,每亩肥料补贴120元。

  3.农药补贴。对建立相对集中连片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100亩以上的,每亩农药补贴50元(享受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补贴的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二)优质稻展示品种补贴。每个示范片原则上应展示5个优质稻新品种(展示面积不重复计入示范片面积),无法承担展示任务的示范片,将统一安排其他片点进行集中展示。每个展示品种面积0.5亩以上,每个品种补贴400元,用于观察记载、考种测产、其他雇工费用及产量损失补助。

  (三)低镉品种示范种植补贴。2025年低镉水稻品种引进试验中筛选出了 4个(臻两优 8612、津两优清莲玉占、臻莲两优 187、洁两优清莲丝苗)适宜福建省种植的镉低积累水稻品种。2026年我县选择其中1个品种进行示范,面积10亩以上,进一步展示和验证镉低积累水稻品种在大田种植中的表现。低镉品种示范片良种、化肥、农药补贴参照优质稻示范片补贴标准。

  (四)低镉品种引进筛选补贴。从湖南省引进中稻、晚稻各4个镉低积累水稻品种参加筛选试验,每组安排1个对照品种,共10个品种。选择有代表性的试验田块,采取大区对比试验,不设重复,小区面积 0.5亩。田间排列上做到同组试验安排在同一田块上。中稻、晚稻按相应季节播种,栽培管理按当地生产习惯进行。每个品种补贴400元,用于观察记载、考种测产、其他雇工费用及产量损失补助。

  (五)其他补贴

  1.实割验收。每个核心示范片按好、中、差分三类,每类选取有代表性的田块进行实割测产验收;实割测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产田每片补贴产量损失及误工100元,未经组织实割测产验收的示范片不予支付相应物化补贴。

  2.技术推广。用于开展优质稻品种高产栽培技术现场观摩、外出学习、资料收集、技术培训、样品寄送等费用,按项目实施情况据实列支。

  3.标识牌制作。每个示范片都要树立1块片点标识牌,每个展示、筛选品种都要树立品种名称标识牌,制作费用按实际开支给予列支。

  以上各类补助累计60万元,未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测产验收的展示、筛选品种及各类示范片不予补助。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方案要求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申报主体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虚报,同片田块不能重复申报其他补助项目。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附项目申报书和农户清册。

  3.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筛选比对,择优选点,确定拟实施该项目对象和补助方案,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4.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应及时收集上报相关材料,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以上项目申报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98-6330942(县种子站)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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