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25年土肥项目政策公开

日期:2025-08-27 09:00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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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项目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5号)。

  (二)补助对象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采取整村、整乡(镇)推进。

  (三)补助内容

  一是对开展取土化验、样板田建设、技术推广服务、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技术手册、专家咨询、效果评估及其他项目相关支出等给予补助。二是对项目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所需土壤改良产品进行补助。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等工作。

  (四)补助标准

  每亩补助不高于125元。

  (五)申报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统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并监督第三方服务实施。

  二、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5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本级支农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5〕28号)。

  (二)补助对象

  具体实施的第三方服务组织。

  (三)补助内容

  对开展农户施肥调查、田间试验、示范片建设等给予补助。

  (四)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以技术进行补助,以实际结果确定。

  (五)申报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项目申报条件→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出申请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任务数与申报情况→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2025年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6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本级支农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5〕28号)。

  (二)补助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补助内容

  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购买墒情监测设备、墒情监测点建设等以及相关支出。

  (四)补助标准

  全县4个省级、2个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安排补助5万元。其中:4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安排补助资金1万元,共计4万元;2个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安排补助资金0.5万元,共计1万元。

  (五)申报程序

  省土肥总站、市土肥站按照监测点补贴原则下达项目县监测点补助资金;项目县根据监测田块和任务,安排每个监测点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598-6323804(县土肥站)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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