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尤溪县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方案公开
一、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6号)、《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种站〔2025〕1号)。
二、补助对象:承担任务的单位、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助内容及标准:
1.良种补贴。对建立相对集中连片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100亩以上的,每亩良种补贴50元。
2.化肥补贴。对建立相对集中连片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100亩以上的,每亩肥料补贴120元。
3.农药补贴。对建立相对集中连片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100亩以上的,每亩农药补贴50元(享受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补贴的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4.展示品种补贴。每个示范片原则应展示5个优质稻新品种(展示面积不重复计入示范片面积),无法承担展示任务的示范片,将统一安排其他片点进行集中展示。每个展示品种面积≥0.5亩,每个品种补贴400元,用于观察记载、考种测产等其他雇工费用及产量损失补助。
5.实割验收补贴。每个核心示范片按好、中、差分三类,每类选取有代表性的田块进行实割测产验收;实割测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产田每片补贴产量损失及误工100元,未经组织实割测产验收的示范片不予支付相应物化补贴。
6.技术培训。用于开展优质稻品种高产栽培技术培训、外出考察、现场观摩、资料收集等费用,按项目实施情况据实列支。
7.标识牌制作。每个核心展示示范片要树立1块片点标识牌、每个展示品种都要树立品种名称标识牌,费用按实际开支给予列支。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应按项目申报方案要求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申报主体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同片田块不能重复申报其他补助项目。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附项目申报书和农户清册。
3.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筛选比对,择优选点,确定拟实施该项目对象和补助方案,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4.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以上项目申报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98-6330942(县种子站)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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