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稻种”区域品牌药肥双控尤溪县试点单位的公示
根据10月23日印发的《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三明稻种药肥双控尤溪县试点工作的通知》(尤农〔2024〕107号),经主体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截至11月7日,仅有尤溪县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主体审核,拟确定尤溪县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实施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598—6325046(尤溪县植保植检站)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98—6300201(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示范面积 |
负责人姓名 |
尤溪县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
台溪乡(清溪村、西吉村、园兜村) |
1120亩 |
郑世宽 |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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