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化耕地治理项目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4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4〕5号)。
二、补助对象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采取整村、整乡(镇)推进。
三、补助内容
一是基础性工作补助。对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片建设、技术推广服务、宣传报道及材料、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技术手册、专家咨询、效果评估及其他项目相关支出等给予补助。二是物化补助。对实施酸化耕地治理所需的农用石灰质物质、酸化土壤调理剂、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绿肥种子、有机肥料等给予补助。三是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购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效果评价、上图入库等第三方服务。
四、补助标准
每亩补助不高于100元。
五、申报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项目申报条件,补贴对象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统一招标采购酸化改良产品,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并监督其施用到田。
咨询电话:0598-6323804(县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
0598-6320137(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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