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
二、补助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补助内容:
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购买墒情监测设备、墒情监测点建设等以及相关支出。
四、补助标准
全县4个省级、2个市级常规耕地质量监测点,安排补助4.2万元。其中:4个省级常规耕地质量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安排补助资金0.8万元,共计3.2万元;2个市级常规耕地质量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安排补助资金0.5万元,共计1万元。
五、申报程序
省土肥总站按照常规监测点补贴原则下达项目县监测点补助资金;项目县根据监测田块和任务,安排每个监测点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598-6323804(县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
监督电话:0598-6323052(县农业农村局)
0598-6320137(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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