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日期:2023-11-01 15:15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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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财政局下发《关于申报实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的通知》(尤农〔2023〕113号),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有关人员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同意,拟确定2022年评定的省级及以上示范社:尤溪县尚扬茶叶专业合作社(国家级)、尤溪县强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省级)、尤溪县映天红果蔬专业合作社(省级)、尤溪县蓬莱油茶专业合作社(省级),每家各补助28万元;2022年评定省级示范场:尤溪县联合梯田宜家家庭农场、尤溪县梅仙春甜果业家庭农场、尤溪县西滨茂福林场、尤溪县金盛园生态家庭农场,每家各补助9万元。

  尤溪县耀旺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10万元)、尤溪县新大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10万元)、尤溪县耀荣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9万元)、尤溪县西滨镇乌字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补助9万元)、尤溪县梅仙双仙山果业家庭农场(补助8万元)、尤溪县陈锡坤家庭农场(补助8万元)和尤溪县夫人岭家庭农场(补助8万元)等7个主体为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8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或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电话:0598-6323052,0598-6320137。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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