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潘世华、黄金珠)

日期:2025-02-17 15:48 来源: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潘世华、黄金珠)

  潘世华、黄金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前进路小区19号楼801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证书编号:尤国用(2013)字第243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世华、黄金珠 

  2025年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