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 尤财农指〔2025〕2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25
县委组织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5〕2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65万元给你们,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乡镇。
请你严格按照《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度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安排表
2.2025年度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5年度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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