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1-0100-2025-00020
- 备注/文号: 尤财社指〔2025〕 1 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5
汤川乡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8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山兜村村坪至长肩垄入户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资金通过财政局乡财股拨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该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跟进监督项目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请将此款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31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130599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民政局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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