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2-00083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22〕217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26
溪尾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溪尾乡湖山村、九峰村、高山村、大宁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尤溪政〔2022〕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乡上报的湖山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期限、村庄发展定位和空间管控要求等内容。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镇村两级应加强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和宣传力度,控制和引导村庄各类建设行为,合理安排村庄规划建设时序和进度,确保村庄规划顺利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附件:1.尤溪县溪尾乡湖山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2.尤溪县溪尾乡九峰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3.尤溪县溪尾乡高山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4.尤溪县溪尾乡大宁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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