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2-00080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22〕21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21
新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新阳镇中心村、葛竹村、登山村、宝山村、龙上村、大建村、南芹村、瓷厂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尤新政综〔2022〕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中心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期限、村庄发展定位和空间管控要求等内容。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镇村两级应加强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和宣传力度,控制和引导村庄各类建设行为,合理安排村庄规划建设时序和进度,确保村庄规划顺利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附件:1.尤溪县新阳镇中心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2.尤溪县新阳镇葛竹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3.尤溪县新阳镇登山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4.尤溪县新阳镇宝山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5.尤溪县新阳镇龙上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6.尤溪县新阳镇大建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7.尤溪县新阳镇南芹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8.尤溪县新阳镇瓷厂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