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2-00070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22〕15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18
西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尤溪县西城镇秀村村、凤元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尤西城政〔202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尤溪县西城镇秀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尤溪县西城镇凤元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秀村村规划》《凤元村规划》)。
二、同意《秀村村规划》《凤元村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秀村村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1874.29公顷;凤元村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1095.82公顷。
三、同意《秀村村规划》《凤元村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同意《秀村村规划》《凤元村规划》确定的村庄发展定位。秀村村以城隍庙、秀才文化为村庄特色,规划打造成“耕读源乡,文萃秀村”的文化风貌特色村庄;凤元村以千亩竹海为村庄特色,规划打造成“静可享田园风光,动可触布衣之乐”的现代生态宜居型村庄。秀村村、凤元村村庄类型为保护开发特色村庄。
五、同意《秀村村规划》《凤元村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要求、人口容量、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内容。
六、规划要进一步挖潜、整合、利用村庄生态景观资源、建筑文化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等特色资源,完善旅游保障体系。
七、经批准的《秀村村规划》《凤元村规划》是指导西城镇秀村村、凤元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你镇要认真组织实施《秀村村规划》《凤元村规划》,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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