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2-00069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22〕155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18
洋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洋中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尤洋城综〔202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梅峰村规划》《洋中村规划》)。
二、同意《梅峰村规划》《洋中村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梅峰村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1991.04公顷;洋中村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3059.19公顷。
三、同意《梅峰村规划》《洋中村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同意《梅峰村规划》《洋中村规划》确定的村庄发展定位。梅峰村立足农业生态资源、特色文化、特色农业等产业基础,构建独具特色、主业突出、融合联动的乡村产业体系”,实现“镇域中心·魅力梅峰”的发展定位;洋中村立足农业生态资源、特色文化、高新机电产业集中区、樟溪坂工业园区等产业基础,
构建独具特色、主业突出、融合联动的乡村产业体系, 实现“镇域中心·活力洋中”的发展定位。梅峰村、洋中村村庄类型为集聚提升中心村庄。
五、同意《梅峰村规划》《洋中村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要求、人口容量、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内容。
六、经批准的《梅峰村规划》《洋中村规划》是指导洋中镇梅峰村、洋中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你镇要认真组织实施《梅峰村规划》《洋中村规划》,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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