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2-00050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22〕99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求同意<尤溪县坂面镇、汤川乡、八字桥乡污水处理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原则同意该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尤溪县坂面镇、汤川乡、八字桥乡污水处理厂地块分别位于坂面镇下川村、汤川乡丘山村、八字桥乡村头村,规划区总面积1.05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
二、尤溪县坂面镇、汤川乡、八字桥乡污水处理厂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控制要求应严格按照图则内容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要完善规划区内配套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等市政工程规划。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指标,依法管理、依法建设、认真监管,确保《尤溪县坂面镇、汤川乡、八字桥乡污水处理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报批。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