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0-0100-2022-00022
- 备注/文号: 尤政文〔2022〕3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尤溪县瑞云园E14-01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尤自然资〔2022〕42号)收悉,原则同意该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瑞云园E14-01及周边地块位于西城镇潘山新村、光林村,规划区总面积28.45公顷,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
二、瑞云园E14-01及周边地块要根据该区域的功能要求,配套城市绿地、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等。
三、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及供水、排水、供电等地下管网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要求同步建设。
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批复,你局必须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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