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7-0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尤溪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方面
(一)压实领导责任。县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等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部署会、民主生活会等各类会议7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把全警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并牵头领办38个问题,占比66%。
(二)细化任务分解。党委书记、局长对本次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兵把口,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全面整改、条条过硬、见底清零。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整改,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强化考核督导。根据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将本次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基层党建考评、干部绩效考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考评项目,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对推诿扯皮、简单应付、弄虚作假,造成整改成效不明显,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追究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结合交通案例、反诈等重点工作,先后深入西城、洋中等基层派出所及交警、刑侦等警种部门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局班子领导带头认领问题,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县局工作专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督察、催办、提醒、约谈等方式,推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四)完善建章立制。端正态度,直面问题,正视队伍中在执法办案、财务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针对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紧盯制度漏洞,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通过落实责任、建章立制,通过制度创新、严格管理,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四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制定完善基层党建、选人用人、执法规范、财务管理等制度5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
1.1关于学习不够系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研究强调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中心组学习研讨会1次。二是科学安排内容。每年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以务实管用的制度建设为抓手,精简学习内容,开展11、12月份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安排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避免单次学习篇目过多,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10月24日和11月15日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11月21日至23日,组织全局科级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研讨班,广大党员民警、领导干部得到更加系统地学习。
1.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自查。2024年12月组织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进行强调,并开展1次集中自查自纠,发现心得体会和研讨材料雷同、网抄、表述不准确等问题5个,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强化审核。强化各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相关学习研讨材料的审核把关,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时,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对研讨交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强调要结合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杜绝内容雷同、抄袭、与工作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发生。三是严肃问责。县局领导于2024年11月13日对存在学习研讨材料与工作结合不紧密、心得体会内容雷同等问题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体谋划推动新时期公安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
(1)关于在依法执法用权,兜牢法治思维上仍存弱项问题
2.1关于刑事诉讼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小讲堂”、送教上门、以案释法、案件点评等多形式培训3次,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日常执法考评,落实每案必考,办案所队与法制大队双重考评,织密考评网;突出专项考评,狠抓执法突出问题,开展各类专项考评3个;叠加网上巡查,法制大队指派专人开展执法突出问题网上巡查,同时叠加办案所队兼职法制员和专职法制员网上巡查,每周通报重点数据完成情况。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加强与检察院沟通交流机制,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报捕、起诉嫌疑人不明晰的案件,及时掌握有漏捕漏诉情况的案件,落实整改。
2.2关于部分侦查行为仍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反馈的侦查行为不规范问题,举一反三,对类似侦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检视复盘,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2024年11月以来,针对反馈的侦查行为不规范问题,特别是对追逃、犯罪嫌疑人身份核查、提升证据意识及执法规范化水平等不足之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刑侦大队历年积案、挂案与嫌疑人排除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已排除未涉案嫌疑人820余名、整改304起积案、挂案。二是强化法规学习。召开执法质量问题分析会等会议共5场次,组织学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树立程序意识,严格办案流程及期限,加强对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三是强化问责问效。依照相关法规、制度规定,进行问责问效,推动相关办案民警依法履职,反馈意见中相关问题已于案件办理周期内整改完成;由县局领导对案件主办民警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行政处罚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对2020年以来裁决后未执行完毕,且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进行摸排,并下发至各办案所队加强案件执行,已完成整改21起案件,2021年1月17日已完成对西城一雨衣厂罚款的催缴。二是加强培训。加强办案民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增强执法责任心。各办案单位利用每周二、四的学习时间,重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案件执行环节。三是追责问责。2025年1月17日由局领导对责任民警进行提醒谈话,促进规范执法。
2.4关于立撤案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先后3次组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相关法规学习,确保民警入脑入心,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办案流程。二是强化集体议案制度。2024年11月先后2次组织民警认真学习福建省公安机关集体议案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加强集体议案研究,2024年10月以来,先后对纪某莲职务侵占案等多起案件与法制等部门进行集体研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研究通过。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2024年10月17日,邀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黄某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先后多次与县检察院二部共同商讨,确保定性准确。四是逐案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程序规定》逐案开展自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或未达刑事追诉标准的依法予以撤案或终止侦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立案侦查。自2024年11月1日起,自查案件136起,其中依法立案2起,撤案8起,终止侦查1起。
2.5关于刑事执行存在疏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执行监督。将刑事执行监督纳入执法监督中去,各所队加强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执行监督,加强监督管控;县局案管中心对接法检,及时接收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单,传达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对接政府部门,防止出现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行使政治权利。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县局治安部门与县司法局、检察院多次沟通联络,及时接收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信息,以及定期反馈执行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立即予以整改,同时加强监督指导,健全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监所管理。2024年11月13日,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看守所执法细则》,规范执法理念,严格落实分类羁押措施,确保监室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物品登记制度及检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所领导及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等深入检查食品。四是进行通报问责。对有关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中约谈,由分管局领导对监所存在问题进行集体约谈,强调相关纪律要求;由局长在所队长会议上对各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长进行集体约谈,强调加强工作落实,防止再次出现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参选、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2)关于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尽责上尚有短板问题
2.6关于个别案件查办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民警开展案件办理相关的业务培训学习2次,提高办案民警的法律素养、调查取证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强化警种协作。加强业务警种的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情报信息收集机制,拓展情报来源渠道,及时查处办结有关案件。三是强化案件监督。定期对民警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办理结案。
2.7关于涉众案件追赃挽损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宗旨教育。先后组织集中学习培训2次,教育办案民警树牢宗旨意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坚持涉众案件追赃挽损系统化、全流程开展,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追赃挽损,实现追赃挽损工作的效率最优化、效果最大化。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主动交代赃款赃物去向并自愿积极退赃,“2024.3.21组织领导传销案”“2023.10.28非法经营案”等案件办理中,共追回赃款100多万元。三是强化自查清理。对于办理的涉众型案件,逐案开展自查清理,确实做到应追尽追,共自查案件16起,目前暂未发现应追未追的情况。
2.8关于交通救助基金政策落实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对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相关政策学习培训1次,确保每一起符合申请使用条件的当事人,都积极帮助申请。二是加强宣传引导。2024年10月以来,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对事故当事人进行救助政策的宣传20次,让广大群众切实理解熟悉相关政策内容。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一旦发生符合交通救助基金政策的事故,第一时间与救助基金审核单位沟通,并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关于该基金垫付后的追偿工作。
2.9关于大型车辆占道停车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路面管控。常态化加大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并利用监控等设备提高执法效率。2024年共查处大货车违章停车289起,现场口头警告396起;深入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72家次。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货运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货车驾驶员安全教育2场次,引导规范停车。三是增加停车设施。联合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停车需求开展调研1次,在城关镇三奎新城、西城镇物流园新设立2个大货车临时停车场,有效缓解货车停车难问题。
2.10关于“一标三实”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培训指导。结合“公安小讲堂”和户籍质量交叉检查(业务培训)例会,组织开展社区警务业务培训1场次、户籍业务培训3场次,加强“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各派出所民警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各所对“一标三实”工作开展“回头看”,并对人员管理台账进行了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健全台账,及时更新和维护系统信息数据。 2024年以来共解决群众反馈问题地址门牌34个;登记出租房屋3909户、变更非出租房屋1410户;新登记流动人口8504人、注销11197人;按时高效核处流动人口预警信息3482条,合格率达100%。三是强化督导推动。结合“派出所主防”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实地走访、系统巡查等措施,定期开展实地核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24年共组织开展实地核查4轮次,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2.11关于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民辅警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培训2次,确保执法执勤中规范使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单位法制员职责,坚持每月抽查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对发现不规范行为的及时通报民警,并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加强维护管理。县局集中采购执法记录仪130台,并定期对执法记录仪及采集设备进行维护、更新,并妥善存储和保管资料。
2.12关于警务保障工作亟待改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维护更新。加强对视频监控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与各业务警种联系,解决警用装备更新及监控维护问题,已陆续落实相关工作,如:2024年8月已完成尤溪县监控设备维护的招标工作,目前已根据合同落实监控维护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警用设备及设施投入的资金倾斜,确保得到及时更新,2024年县局统一采购130台执法记录仪,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8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3.1关于思想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5月28日,县局党委会上再次重申严格执行“八个纳入”的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2024年11月4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党委会研究强调整改工作,确保落实。二是落实自查整改。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内部检查,对未按规定格式撰写的报告已责令修改;及时更新班子成员职责分工,2024年12月下发《尤溪县公安局关于调整县局领导工作分工和挂钩派出所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班子领导成员职责分工,及时、准确对接跟进统战有关工作。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严格按照县委规定格式要求撰写,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
3.2关于审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强化对外信息发布、公安内网和制发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规范文字表述和行文格式,明确审核把关责任。二明确职责分工。严肃宣传纪律,落实好平台账号管理责任,确定办公室民警1名、文职1名为信息审核的AB岗,及时修正各单位不规范表述,并为基层所队提出指导意见。同时,组织负责宣传工作的2名同志参加上级组织的宣传培训。三是加强内部自查。认真组织对2024年发布的新媒体平台信息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审批。四是完善审批制度。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举办的各类宣讲会、讲座审批报备程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1.1关于作风漂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按照县委政法委部署要求,2024年10月至1月中旬,以提升能力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为主线,聚焦“五个过硬”开展“五个一批”活动,持续加强公安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检查。治安大队结合落实“派出所主防”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实地走访、系统巡查等措施,深入各派出所开展实地核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24年以来,共开展实地核查4轮次,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对相关民警问责,2024年共对4名不实访查民警进行了提醒谈话,有效促进作风转变。
1.2关于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系统管理。针对问题进行核查,发现执法办案系统未与电子签章系统时时更新,出现签批为前一个警号警员信息,需要手动在执法办案系统内进行更正;同时,对调离及退休人员信息及时删除,今后将会加强民警使用平台出现不符人员信息的督促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教育。加强对全警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相关制度持续进行公安网挂网学习,确保依法规范使用。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2.1关于受撤案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主,市局“公安大讲堂”、县局“公安小讲堂”、送教上门、以案释法、案件点评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民警法治意识和规范执法水平。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全链条执法过程监督管理。制定《2024年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案》《尤溪县公安局关于规范执法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三是进行问责通报。对2021年城关镇林某报警后未及时立案问题,案件已依法处理完毕,对案件责任人城关所责任民警给予警告处分、西滨所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服务沟通缺乏主动耐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宗旨意识。加强窗口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提升宗旨意识。通过采取自查自纠、业务培训监督、统一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实行“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上门办”等措施,提升户籍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针对反映较多的无户口人员落户难问题,帮助办理落户109名。二是规范窗口服务。落实首接责任、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等窗口服务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户籍管理事项实现网上预约受理,全国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开具等业务“跨省通办”。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压力测试、体验服务等多种形式,每月对户籍窗口服务进行随机抽查检查,2024年10月以来,共组织开展户籍窗口明查暗访2次,集中业务培训4次,有效提升窗口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3关于个别执法简单粗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执法理念教育。依托市局“公安大讲堂”、县局“公安小讲堂”、送教上门、以案释法、案件点评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柔性执法理念教育,教育引导民辅警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案件,应注意柔性执法,严防过度执法引发纠纷、投诉等,杜绝特权思想。同时,针对执法质量考评、办理酒醉驾案件程序等,举办2期“公安小讲堂”,有效提高民辅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执法建设。严格日常审核、突出专项考评、叠加网上巡查,加强执法规范化监督管理;实施派驻法制员制度,包片对各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工作强化日常考评,严格对民辅警的执法监督和办案区安全管理。三是进行严肃问责通报。对案件办理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进行通报。
2.4关于侵害对象权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消费管理的通知》文件中“代购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大型超市的零售价格,并明码标价”规定。自2021年8月起,县看守所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地区大型超市,并根据中标大型超市的零售价格明码标价代购,代购的物品定点配送,县看守所工作人员组织分发,在押人员签字领取,严格规范执行在押人员自费消费管理,没有其他代购物品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二是组织规定学习。县看守所提高认识,先后3次在所例会上组织涉在押人员权益的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学习教育,确保执行规定不打折扣,充分落地见效。三是落实约谈问责。2024年11月13日,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集体约谈会,对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了强调。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3.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核查纠正。已核对巡察底稿相关违规报销清单,立即开展退还工作;相关人员29人已退回违规报销款项;并于11月28日召开财务部门会议,要求今后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核。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尤溪县公安局规范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文件,并强调严格把关差旅费票据审核。三是严肃批评教育。由分管局领导对财务责任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强调纪律要求。
3.2关于退休协会违规支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管理。对退休协会账户内的剩余款项进行清理,已于2024年12月4日转至县公安局基本户规范开支。二是严格审批。把退休协会相关活动经费支出并入公安局统一账户,并根据县局内控制度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行审批。
4.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
4.1关于涉案款未及时入专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2024年9月25日县局召开涉案财物管理推进会,进一步重申涉案财物相关管理制度,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确保相关资金及时入库。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审计部门联合法制部门对经侦等执法办案部门2023年度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整改完善。三是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经倒查,此案为经侦大队办理的梁某枝等人持有、使用假币案,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员吴某某已于2024年8月退休,不予追究责任。
4.2关于涉案物品未妥善保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场所管理。对涉案车辆保管场所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确保涉案车辆停车场安全,已重新制作县局涉案车辆停车场标牌4面,分别悬挂在停车场大门、车库门口等明显位置,安装16个监控。二是完善工作台账。建立统一规范扣押车辆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对履职不到位的管理员予以辞退,更换停车场管理人员,加强对进出库车辆管理,及时进行造册登记。三是规范交接手续。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日常工作的车辆除外,根据市里统一要求,将涉案车辆移送至市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保管处置,2024年已移交涉案车辆29辆,已处置10辆。
4.3关于暂扣款、保证金利息收入未缴财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整改。目前已将暂扣款账户、保证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上缴县财政。二是规范管理。从2025年起,在每个会计年度完结后,及时将暂扣款、保证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上缴国库。
4.4关于暂扣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追责问责。县局领导于2025年1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严肃纪律。二是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尤溪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5.关于资产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5.1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11月18日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财经制度和有关旅差费管理规定,确保熟知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使用、账务处理等财务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效能。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报销时限制度,要求预支差旅费须在返回单位后规定期限内完成报销,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强化、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制度建设管理,坚决类似情况出现。三是加强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现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汇报,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突出关口前移,加大对原始票据的审核力度,开展常态化审计监督工作。
5.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已根据退休老干部协会提供相关凭证材料,将退休协会未纳入固定资产的补录固定资产登记。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加强管理。
6.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6.1关于资金管理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与精准度,我单位对退休协会账户展开全面清理工作。2024 年 12 月 4 日,退休协会账户内剩余款项已转至县公安局基本户,同时将在此账户内单独设立部门核算,严格按照财务规范对收支进行精准核算。二是严格审批。自 2025年起,退休协会相关活动经费支出正式并入公安局统一账户,依据县局内控制度统一管理与审批流程;退休协会所有经费支出均需遵循公安局既定的审批标准与流程。例如,老干部活动中心安装宽带费用,以及参观清流县林畲镇毛主席旧居活动等费用支出,均按照内控制度要求,逐级审核,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切实保障每一笔资金都用于退休协会的正常活动开展与服务老干部工作。
6.2关于工程项目款长期白条抵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核查落实。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6月14日县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会议纪要〔2024〕6号),依据现有票据材料和调查结果,同意予以列支,近年来我局已禁止白条抵库。
6.3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规定。由警保室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办案部门非必要情况下收取暂扣款必须通过银行转入局暂扣款户头,如遇特殊情况要收取现金的应由办案单位附情况说明。二是规范操作。严格按规定将《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与非税收入票据,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合法且关联业务,同时梳理对应案件处置材料,使其详实清晰。最后将这三类材料完整打印,依流程附入会计核算材料内,保障核算资料完整准确,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以此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三是设立科目。根据法院判罚结果,已将纪某未退所得赃款于2024年4月计入暂扣款账套中的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6.4关于制度修订完善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制度。对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1月对县局《规范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修订,保持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二是优化内控制度。2021年5月3日我局与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内控技术服务协议,依据协议规定,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助力我局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工作。2021 年 12 月 21 日我局已按约预付合同金额的 50%。鉴于本次巡察整改相关要求,我局将在现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局内控制度进行优化与调整,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合规、高效推进。
7.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7.1关于项目未询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降低费用。认真进行沟通协调,双方同意按规定对设计费下浮、优惠比率进行结算,最终设计费结算费用符合国家标准,并与2024年11月26日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完善制度。项目办对待建所有项目均通过充分市场询价,并提交县局党委会研究确定,由机关纪委、督察大队全程参加监督。2024年11月15日及12月24日先后对业务用房项目更换铝板品牌和深化设计调整、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交党委会研究。三是追责问责。2024年12月6日,县纪委对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责任人领导予以诫勉谈话。
7.2关于工程结算超合同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工程招标。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于2024年11月28日进行工程招投标及项目过程管理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管理的规范性,确保项目材料规范、手续完备。二是加强审核力度。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联动,针对工程项目报销单据构建起一套严谨且精细的审核机制,设置会计员、复核人岗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收到报销单据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细致比对每一张票据的内容,检查其是否合法合规及报销单据的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若发现材料缺失,立即与业务部门沟通,要求补充完善。
7.3关于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专业管理。充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项目中精准做好前期设计及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二是及时竣工验收。及时完整收集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9月1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7.4关于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与施工方为同一公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招标手续材料。经认真核查,新阳所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为福建宏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为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同一单位,问题产生原因为工作人员对送审材料把关不严,不认真导致。进一步认真做好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严格落实招标有关制度规定。二是加强相关票据审核。财务部门需对工程项目报销单据执行严格的审核流程,会计员、复核人岗位人员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全方位核查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切实保障报销凭证合规有效,若发现材料缺失,立即与业务部门沟通,要求补充完善。三是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于2024年12月20日由局分管领导对材料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7.5关于工程项目无监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1关于党委靠前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带头调研。主要领导局长、政委带头,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城关、西城、管前、八字桥等基层派出所开展调研,认真听取派出所意见建议,并针对一些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提升派出所“主防”能力。二是落实工作责任。针对通报问题,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全面分析各派出所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召开派出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完善2024年派出所主防考评方案,落实全县派出所每月的主防考评及通报,2024年8月在全市大县组考评中位列第三名。
1.2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局党委重视,主要领导局长、政委亲自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抓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2024年11月选拔4名年富力强的民警补充到基层派出所担任教导员,强化教导员队伍建设,保障基层派出所思政制度落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年内,政委深入各基层派出所、一线大队,共开展集体谈话10余场次,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廉政谈话等进行个别谈心谈话,做到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公安机关政治委员(教导员)工作规范,聚焦教导员主责主业抓实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教导员例会和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制度,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度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暨教导员述职报告会,并集中开展政委教导员测评工作。
1.3关于班子示范引领作用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全县政法队伍能力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多次在党委会上学习《三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等级响应、值班带班等有关规定材料,要求县局领导班子加强示范引领,抓好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参照上级公安机关相关制度要求,制定《尤溪县公安局值班值守工作规范》,规范明确带班领导职责和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1.4关于先进典型培树不系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足一线挖掘典型。坚持从重大专项工作、基层一线中挖掘典型,把典型选树重点向公正执法、扎根基层、热情服务、勇于创新的一线实战单位倾斜,提高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2024年向上申报集体、个人荣誉35个,其中已批复个人三等功2个。二是认真策划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提高宣传的实效性、辐射性和引领性。 2024年选树了林祥坤、郑国回、邵宇轩等6名个人典型。其中,《邵宇轩:将追赃挽损作为真正的结案》被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学习强国等各级媒体采用。三是搭建平台科学培树。将典型培树工作纳入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人才库,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推动形成“个个争先进,人人当典型”的良好氛围,2024年12月组建完善公安人才库20人;坚持推广老典型“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罗德倩与发现新典型薪火传承人胡雨恬并重,2024年10月以来,先后在尤溪警方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典型事迹报道10篇。
1.5关于保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开展涉密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已于2025年1月对全局网络线路进行统一整改规范,对公安网、视频网、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问责问效,开展保密教育谈话。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健全有关制度规定, 2025年1月9日召开保密教育警示会,编制下发《尤溪县公安局公安网维护管理制度》文件,召开网络安全使用培训会,以及进行公安网挂网学习培训教育。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实问题
2.1关于局党委谋划推进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将相关文件纳入中心组学习范畴,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二是做到即知即改。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并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全县公安机关2024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尤溪公安实际,认真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把党建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落实。
2.2关于党建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文件政策纳入2024年12月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组织12个支部书记参加尤溪县机关基层党(总)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11月25日至11月27日组织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参加尤溪县第八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骨干培训班,针对党费收缴等业务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二是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指出的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对年度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开展自查,进行整改并撰写自查报告,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规范审批手续。严格依据《中共尤溪县公安局委员会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党支部使用党建经费流程,统一设置活动经费申请及活动开展的请示等相关材料模板,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开展申请、审批流程及相关工作。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平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纳入12月份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全面提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切实做好党支部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党务培训。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组织12个支部书记参加县基层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组织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参加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骨干培训班,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费收缴、基层党组织换届等进行学习培训。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开展实地指导,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支部手册落实、记录情况等现场检查指导。2024年11月份机关党委先后到局属各支部实地指导,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支部手册落实、记录情况等现场检查指导,并开具问题清单。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
3.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选拔程序。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规范干部考察谈话记录和表格材料归档,规范做好2024年11月份18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材料收集整改汇总成册。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于2024年12月30日组织政工人事干部集中学习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尤溪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三级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任及以下职级晋升原则》等文件,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人事业务专项培训,严格执行工作规范。
3.2关于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优化部分所队民警年龄结构老化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此次公安机关机构管理改革,根据《尤溪县公安局干部选拔培养、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待机构改革后,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安排巡特警防恐大队警力。二是优化年龄结构。对新招录的年轻民警补充到等基层一线单位锻炼成长,实现基层所队老中青年龄结构合理配置。2024年12月,提转任科级干部16人,股级以下干部34人,科学合理配置警力,及时选拔年轻力量担任所队领导,优化基层所队年龄结构。三是深化警务机制。实行新老民警合理科学搭配排班,深化以老带新“警师帮扶制”,为2024年新录用11位民警选配经验丰富的11名警师进行帮扶,助力年轻民警成长,规范开展日常巡逻和训练等各项警务工作。
3.3关于辅警招录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标准。按《福建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条件招录辅警,严格把好辅警“入门关”,2024年开展4次集中统一招聘,招收42人,招录程序均认真按条例规定执行。二是严格审查审核。规范招录辅警材料审核,对辅警体检报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等重点审查,2024年已对433名辅警和63名工勤及计算机维护人员开展审查工作,未发现有相关问题人员。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对各所队招聘辅警有关请示等文件严格审查,确保资料规范完整;对2021年8月以来招录的辅警相关资料重新梳理,及时补充完善,规范档案管理。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4.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11月4日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对述责述廉问题进行了强调,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对开展述责述廉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标准要求。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回头看”,严格对标对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由机关纪委按照规范要求,对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述责述廉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好分管所队、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4.2关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结合政治轮训和党纪学习教育,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全警学习党章、《条例》等党纪法规,提升民警廉洁自律意识;2024年12月16日,组织全警开展第四季度“一季一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三明市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汇编》、《领导批示抄清(刑讯逼供案件情况通报)》、《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等文件,提升广大民警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警先后2次对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警示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民警遵守“三个规定”的意识,杜绝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发生;用身边的郑某泉徇私枉法案这一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检视复盘,聚焦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好“活教材”、敲响“警示钟”,促使党员民辅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4.3关于执纪监督责任抓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监督队伍合力。进一步整合政工、法制、纪检、信访等监督执纪部门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公安内部“大监督”机制,结合公安机构改革工作,拟成立督察审计大队,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开展“一季一警示”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于2024年5月20日、7月17日、12月16日先后3次开展了“一季一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民辅警廉政意识。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认真核查涉警信访举报件、投诉等,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持续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2024年度利用“四种形态”处理18人。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精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不扎实问题
1.1关于存在纸面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巡察整改领导责任,成立县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序时推进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县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反馈工作多次强调,确保落实到位。二是修订辅警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尤溪公安实际,于2025年1月修订《尤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三是规范巡察档案管理。有关干部相关材料已按照县委组织部与人社部门要求存入其个人档案中。同时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台账管理要求,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巡察整改台账,确保工作台账真实完整。
1.2关于部分事项敷衍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巡视巡察有关规定的学习,2024年9月3日,在全警政治学习中安排习近平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2024年12月4日,安排局党委班子领导进行巡视巡察规定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做好有关谈话记录。二是制定谈话方案。制定《尤溪县公安局谈心谈话工作规范》,规范谈心谈话工作,要求领导在开展谈心谈话前根据不同对象要制定方案,确保谈话有针对性。三是健全谈话制度。
明确提醒谈话流程、要求,确保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分管局领导对所队长、所队长对民警一年2次的廉政谈话制度,以及对新提任20股级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1.3关于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能力素质。强化民辅警教育培训,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队伍集中整训和警务实战大练兵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和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强化督查反馈。针对警情、信访件等及时跟进,及时立案,及时反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和诉求;集中开展信访、举报线索筛查,对2021年至2024年6月以来收到的12389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本单位受理或上级交办的涉及民警违规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共129条开展倒查。三是落实刚性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2024年共运用“四种形态”问责18人。
1.4关于案后整改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2024年11月4日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强调部署,不断提高对案后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二是督促落实整改。督促报告雷同的森林大队、经侦大队重写整改报告,并已将整改后的整改报告送交机关纪委,经把关重写后的内容没有雷同相似之处;督促未报送的17个单位重新报送整改报告,现已全部报送完成。三是进行问责问效。2024年12月19日由县局领导对整改不力的森林大队等19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336052;通信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邮政编码:365100;电子邮箱:zgs6336052@163.com。
中共尤溪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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