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909-0100-2024-00002 文号 尤中政〔2024〕1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中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25
标题 中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909-0100-2024-00002
文号 尤中政〔2024〕11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中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25
标题 中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中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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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镇道安成员单位:

  为巩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成果,推动中仙镇道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道安办要求,制定《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尤溪县中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成果,全力推进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树牢“隐患即是事故”理念,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补短板、抓关键、树典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镇委、镇政府和省市县道安办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人、车、路、企业及违法,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六大提升行动”,集中消除“病人”“病车”“黑企业”等隐患,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实现年内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2021-2023年)平均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开展道安组织体系提升行动

  1.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召开一次全体道安成员会议,推动每季度党委、政府会议,将道安工作重点、难点纳入党政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规范完善农村“两站两员”运行机制,提高上岗率、管事率;落实道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实施各级财政保障、社会各界支持、企业个人捐赠等多元资金筹措模式,镇要积极落实交通劝导员工资补助保障工作;推动各部门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协同”道安组织工作格局。

  2.健全落实道安责任体系。修订完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事故处置到岗等制度,推动“发生一起事故,整治一类隐患,完善一批制度”;村主要负责人要落实道安责任,督促辖村委员会履行“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压实村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健全“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3.建立道安考核通报机制。制定细化全镇道安工作评估办法,每月开展一次工作考核评价,并推动道安重点工作纳入绩效、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考评体系;出台《道路交通安全警示通报督办约谈工作细则》,运用专项督导、重点通报、督办约谈、提示函等方式,督促事故预防重点村以及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评选一批道安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政府研究后进行表扬表彰;对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或工作推动不力,经督促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予以通报、警示、约谈;对责任不落实、源头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三、开展车辆源头治理提升行动

  1.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管。督促道路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两客一危”、货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管。

  2.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及销售、维修车辆源头监管。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三轮车”“两轮车”销售、维修环节监管,把好车辆及配件产品销售质量关,对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开展实地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销售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非法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的经营行为。

  3.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杜绝已进入回收拆解企业的报废车辆违规回流社会;加强机动车销售环节执法检查,通过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买卖回收证明、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销售拼装车等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

  4.加强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深入“两客一危”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企业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客车未按规定开展接驳运输或违反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夜间驾驶客运车辆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危货运输企业超越许可的经营范围承运危险货物,或者使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将省市县通报问题企业、发生亡人事故企业、违规次数较多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技术档案、动态监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内容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企业规范经营、安全生产。

  5.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健全“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信息核查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动态清零数据不一致车辆,全面落实核查整改;推进酒驾醉驾、货车、农村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两轮车”“三轮车”“面包车”等综合治理,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见车、见车主、见驾驶人、见镇村干部、建立档案、签订承诺书);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营运车辆发生亡人事故的,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等有关规定处罚,用好用活危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等法条、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加强拖拉机源头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减少全镇多功能拖拉机有效存量,从严把好驾驶员考试关和拖拉机(含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关、技术检验关,用好报废补贴政策,推进期满报废;实施“亮尾工程”,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鼓励其它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推动出台重点区域禁行或限行措施;开展外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摸排整治;通过进服务组织、进农村学校、进乡村、进农田场院、进农户,加强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专题警示教育,强化驾驶人员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7.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长期未上线重点营运车辆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动态监管行为;每季度应用大数据全面分析研判一次辖区车辆运行动态,精准排查工程运输车辆、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终端长期未上线且有行驶轨迹记录的异常情况,督促责令限期整改;发挥已建成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作用,精准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8.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发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认真梳理剖析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掌握辖区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通行线路、集中通行时间、车辆外观特征等,采取源头排查、视频巡控、蹲点守候、设点查缉,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夜间20时至24时和凌晨0时至4时两个时间段的管控,有效打击渣土车夜间频繁作业的侥幸行为。

  9.加强共享电动单车管理规范市场准入,提高车辆设置标准,为车辆配置安全头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整治共享单车违规投放、违规骑行、乱停放等行为;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车辆运维调度;推行共享单车注册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实名注册取车,杜绝未满16岁人员开启和使用共享电动单车。

  四、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提升行动

  1.完善落实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六项机制》《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高速集团建立高速公路保安全畅通应急“5+N”联动工作机制》等协同共治机制,按照依法履职、资源共享、统一调度、协同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原则,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升事故预防工作合力。

  2.压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道路运输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措施,依法依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推进涉校交通安全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三明市校园文明交通联动护学十项机制》,深化“护学行动”;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完善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组织,打造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每学期分批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前往基地体验学习一次;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行动,督促做好校车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校车不“带病”上路行驶;发生涉及学生伤亡交通事故的,要向辖区教育、人社、文旅等部门发送警示函,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对发生涉及学生较大交通事故严肃追责;加强对学校保卫干部、教职员工、服务保障人员的交通安全培训。

  4.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交通安全治理。督促旅行社落实“五不租”要求(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对违反租赁旅游包车要求的旅行社依法予以惩处;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旅行社和导游在游客出行过程中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推动娱乐场所强化酒后不开车的宣传和倡导,加强对娱乐场所违规超时营业的监督管理。

  5.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运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坚持扶危救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救助,强化高效便民服务,确保及时扶危救急。

  6.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救治能力。加强对救护车辆及驾驶人、救护人员的安全监管教育,组织有关单位严查私自改装、非法营运或超出运营范围以及不符合安全上路条件的救护车辆;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站(点),建立伤员快速救援、快速送医、到院即救、专家参与的“绿色通道”。

  7.提升交通气象预警服务水平。开展浓雾、道路结冰等预警技术研发,提升高影响天气风险预警能力;完善“气象吹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围绕重大社会活动、法定节假日、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等,探索建议气象服务产品联合发布机制。

  8.提高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全镇举办一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应急处置、重大事件交通管制、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应急演练;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技术培训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指导,举办不少于一场的应急救援培训;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恶劣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防范能力。

  9.提升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能力。强化车险理赔服务监管,督促财险公司落实《福建省(不含厦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赔款预付指引(试行)》和三轮摩托车交强险承保相关工作;推动建立特殊车型商业保险承接方案,着力解决10吨以上货车及特种二等车型的保险保障覆盖面问题。

  五、开展道路安全通行提升行动

  1.推进道路疏堵保畅促安全。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查违治乱、保畅促安;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推动优化货车进城、停车管理等政策,提升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水平;加强在建道路及道路施工的规范管理和审批,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2.提升城市道路综合治理能力。制定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完善主次干道网,加大支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推动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推进快速路建设和改造,开展道路交通“微治理、微创造、微改造”;落实桥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理,推进检测鉴定为D级的病害桥梁加固改造,建立整改动态更新和调度机制。

  3.提升农村道路畅通和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开展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提升农村道路等级和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4.提高农村道路客运保障水平。要根据实际,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方式,科学调整运力结构。合理规划设置线路与班次,扩大客运班车覆盖面,提高通达性;通过开通定线、循环和学生周末班车,以及早晚、隔日、墟日、预约客车、网约车等,提高农村客运实载率及发车频率,满足农村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5.推进通向林场、库区道路安全防护。开展林场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禁人货混装和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争取专项资金全面提升改造林区道路;加强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滚动排查和修缮完善,防止出现道路塌方或因防护设施缺失导致车辆坠水坠崖等情况。

  6.推进科技赋能和应用。持续推进交警执法站建设与应用,确保辖区国省道均具有“实时感知、精准布控、精准预警、拦截检查、处置反馈”防控能力;推进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改造,增加视频监控图像存储、回放、查证、剪辑功能,实现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对接;深化实施“雪亮工程”,推动县乡道以及行政村主要路口、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服务区监控设施共享共用,开展信息共享治理货车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试点工作;加大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推进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及重要点位视频、卡口补充建设;推进农村道路科技装备应用,优化穿村过镇路段的交通组织,增设监测预警设施、物理隔离设施、照明设施等;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提升我镇公路科技治超应用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   

  1.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机制。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围绕“人、车、路、企”全要素、全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抓好列入2024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隐患路段整治等工作落实,推进在建道路、临水临崖、水利工程兼做公路及内部道路、交叉路口等隐患排查治理;每季度排查高风险企业底数,组建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工作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2.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时滚动掌握“人、车、路、企”隐患底数;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予以量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由县道安办分发至乡镇村二级,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建立台账销号、签字压责、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制度;每季度对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对工作滞后的予以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要建立“一处一档”“一档一整改”,并视情提请安委会限时督办整改。要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经道安办主任签字审核,并层层上报。

  3.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坚持台账管理、签字压责、挂账督办“三项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内容纳入季度考核指标,做实隐患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四个过程”;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一律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1.实施宣传教育“四个一”基础工程。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做到:⑴一个交通安全微信群。宣传范围覆盖辖区所有人员,每周通过微信群发布一条交通违法或事故警示案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交通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的推文、视频,并截图留存备查。⑵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⑶一次全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学习。每半年对辖区群众、单位员工、学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⑷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选配工作负责、敢于担当的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强学生群体安全教育。组织各校常态化开展好“十个一”主题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学校除做好“四个一”基础工程外,要上好“开学第一课”“放假前最后一课”,开展“小小交通安全宣讲员”活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取得家长支持和配合,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凝聚安全教育监管合力。

  3.加强老年群体安全教育。每月利用长者食堂这一阵地开展一次“面对面”警示教育;建立老年交通安全流动课堂,对居住在穿村过镇公路附近的老年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推动建立流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分超市,以积分兑换奖品,调动老年人参与积极性;积极动员各地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5.落实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⑴村居干部必须到场督促主办方、理事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⑵交通劝导员必须到场开展宣传、劝导,人员聚散高峰期必须上岗执勤劝导。⑶主办方、理事人必须落实交通安全劝导提示责任,督促提醒参与活动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⑷在各红白喜事乐队(操办团队)中物建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将交通安全宣传推文、视频、图片等在每一次活动人员集中时宣传、播放,按宣传次数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激发工作积极性。以上各类宣传教育所需资料、推文、图片、视频内容等由交警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道安办制成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或光盘后下发。

  6.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曝光。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有奖举报,做好“一盔一带”、大型车辆盲区、农村“两违”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开设权威发布、曝光台、案例警示、酒醉驾曝光、农村货车违法载人案例曝光、一盔一带等专题、专栏,每月公布一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进行解读;通过各级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推送安全出行常识、技巧等,强化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用足用好调度、通报、督办等各项措施,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镇道安成员单位要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具体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加强协作配合。公安、公路站、城管、教育、应急和农机站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镇道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对下指导检查,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履好职、尽好责。

各村委会,镇道安成员单位:

  为巩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成果,推动中仙镇道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道安办要求,制定《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尤溪县中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中仙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成果,全力推进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树牢“隐患即是事故”理念,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补短板、抓关键、树典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镇委、镇政府和省市县道安办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人、车、路、企业及违法,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六大提升行动”,集中消除“病人”“病车”“黑企业”等隐患,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实现年内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2021-2023年)平均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开展道安组织体系提升行动

  1.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召开一次全体道安成员会议,推动每季度党委、政府会议,将道安工作重点、难点纳入党政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规范完善农村“两站两员”运行机制,提高上岗率、管事率;落实道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实施各级财政保障、社会各界支持、企业个人捐赠等多元资金筹措模式,镇要积极落实交通劝导员工资补助保障工作;推动各部门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协同”道安组织工作格局。

  2.健全落实道安责任体系。修订完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事故处置到岗等制度,推动“发生一起事故,整治一类隐患,完善一批制度”;村主要负责人要落实道安责任,督促辖村委员会履行“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压实村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健全“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3.建立道安考核通报机制。制定细化全镇道安工作评估办法,每月开展一次工作考核评价,并推动道安重点工作纳入绩效、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考评体系;出台《道路交通安全警示通报督办约谈工作细则》,运用专项督导、重点通报、督办约谈、提示函等方式,督促事故预防重点村以及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评选一批道安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政府研究后进行表扬表彰;对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或工作推动不力,经督促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予以通报、警示、约谈;对责任不落实、源头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三、开展车辆源头治理提升行动

  1.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管。督促道路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两客一危”、货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管。

  2.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及销售、维修车辆源头监管。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三轮车”“两轮车”销售、维修环节监管,把好车辆及配件产品销售质量关,对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开展实地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销售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非法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的经营行为。

  3.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杜绝已进入回收拆解企业的报废车辆违规回流社会;加强机动车销售环节执法检查,通过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买卖回收证明、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销售拼装车等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

  4.加强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深入“两客一危”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企业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客车未按规定开展接驳运输或违反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夜间驾驶客运车辆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危货运输企业超越许可的经营范围承运危险货物,或者使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将省市县通报问题企业、发生亡人事故企业、违规次数较多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技术档案、动态监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内容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企业规范经营、安全生产。

  5.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健全“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信息核查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动态清零数据不一致车辆,全面落实核查整改;推进酒驾醉驾、货车、农村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两轮车”“三轮车”“面包车”等综合治理,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见车、见车主、见驾驶人、见镇村干部、建立档案、签订承诺书);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营运车辆发生亡人事故的,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等有关规定处罚,用好用活危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等法条、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加强拖拉机源头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减少全镇多功能拖拉机有效存量,从严把好驾驶员考试关和拖拉机(含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关、技术检验关,用好报废补贴政策,推进期满报废;实施“亮尾工程”,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鼓励其它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推动出台重点区域禁行或限行措施;开展外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摸排整治;通过进服务组织、进农村学校、进乡村、进农田场院、进农户,加强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专题警示教育,强化驾驶人员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7.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长期未上线重点营运车辆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动态监管行为;每季度应用大数据全面分析研判一次辖区车辆运行动态,精准排查工程运输车辆、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终端长期未上线且有行驶轨迹记录的异常情况,督促责令限期整改;发挥已建成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作用,精准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8.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发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认真梳理剖析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掌握辖区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通行线路、集中通行时间、车辆外观特征等,采取源头排查、视频巡控、蹲点守候、设点查缉,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夜间20时至24时和凌晨0时至4时两个时间段的管控,有效打击渣土车夜间频繁作业的侥幸行为。

  9.加强共享电动单车管理规范市场准入,提高车辆设置标准,为车辆配置安全头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整治共享单车违规投放、违规骑行、乱停放等行为;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车辆运维调度;推行共享单车注册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实名注册取车,杜绝未满16岁人员开启和使用共享电动单车。

  四、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提升行动

  1.完善落实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六项机制》《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高速集团建立高速公路保安全畅通应急“5+N”联动工作机制》等协同共治机制,按照依法履职、资源共享、统一调度、协同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原则,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升事故预防工作合力。

  2.压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道路运输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措施,依法依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推进涉校交通安全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三明市校园文明交通联动护学十项机制》,深化“护学行动”;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完善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组织,打造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每学期分批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前往基地体验学习一次;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行动,督促做好校车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校车不“带病”上路行驶;发生涉及学生伤亡交通事故的,要向辖区教育、人社、文旅等部门发送警示函,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对发生涉及学生较大交通事故严肃追责;加强对学校保卫干部、教职员工、服务保障人员的交通安全培训。

  4.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交通安全治理。督促旅行社落实“五不租”要求(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对违反租赁旅游包车要求的旅行社依法予以惩处;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旅行社和导游在游客出行过程中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推动娱乐场所强化酒后不开车的宣传和倡导,加强对娱乐场所违规超时营业的监督管理。

  5.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运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坚持扶危救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救助,强化高效便民服务,确保及时扶危救急。

  6.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救治能力。加强对救护车辆及驾驶人、救护人员的安全监管教育,组织有关单位严查私自改装、非法营运或超出运营范围以及不符合安全上路条件的救护车辆;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站(点),建立伤员快速救援、快速送医、到院即救、专家参与的“绿色通道”。

  7.提升交通气象预警服务水平。开展浓雾、道路结冰等预警技术研发,提升高影响天气风险预警能力;完善“气象吹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围绕重大社会活动、法定节假日、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等,探索建议气象服务产品联合发布机制。

  8.提高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全镇举办一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应急处置、重大事件交通管制、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应急演练;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技术培训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指导,举办不少于一场的应急救援培训;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恶劣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防范能力。

  9.提升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能力。强化车险理赔服务监管,督促财险公司落实《福建省(不含厦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赔款预付指引(试行)》和三轮摩托车交强险承保相关工作;推动建立特殊车型商业保险承接方案,着力解决10吨以上货车及特种二等车型的保险保障覆盖面问题。

  五、开展道路安全通行提升行动

  1.推进道路疏堵保畅促安全。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查违治乱、保畅促安;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推动优化货车进城、停车管理等政策,提升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水平;加强在建道路及道路施工的规范管理和审批,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2.提升城市道路综合治理能力。制定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完善主次干道网,加大支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推动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推进快速路建设和改造,开展道路交通“微治理、微创造、微改造”;落实桥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理,推进检测鉴定为D级的病害桥梁加固改造,建立整改动态更新和调度机制。

  3.提升农村道路畅通和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开展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提升农村道路等级和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4.提高农村道路客运保障水平。要根据实际,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方式,科学调整运力结构。合理规划设置线路与班次,扩大客运班车覆盖面,提高通达性;通过开通定线、循环和学生周末班车,以及早晚、隔日、墟日、预约客车、网约车等,提高农村客运实载率及发车频率,满足农村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5.推进通向林场、库区道路安全防护。开展林场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禁人货混装和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争取专项资金全面提升改造林区道路;加强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滚动排查和修缮完善,防止出现道路塌方或因防护设施缺失导致车辆坠水坠崖等情况。

  6.推进科技赋能和应用。持续推进交警执法站建设与应用,确保辖区国省道均具有“实时感知、精准布控、精准预警、拦截检查、处置反馈”防控能力;推进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改造,增加视频监控图像存储、回放、查证、剪辑功能,实现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对接;深化实施“雪亮工程”,推动县乡道以及行政村主要路口、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服务区监控设施共享共用,开展信息共享治理货车严重疲劳驾驶违法试点工作;加大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推进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及重要点位视频、卡口补充建设;推进农村道路科技装备应用,优化穿村过镇路段的交通组织,增设监测预警设施、物理隔离设施、照明设施等;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提升我镇公路科技治超应用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   

  1.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机制。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围绕“人、车、路、企”全要素、全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抓好列入2024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隐患路段整治等工作落实,推进在建道路、临水临崖、水利工程兼做公路及内部道路、交叉路口等隐患排查治理;每季度排查高风险企业底数,组建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工作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2.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时滚动掌握“人、车、路、企”隐患底数;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予以量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由县道安办分发至乡镇村二级,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建立台账销号、签字压责、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制度;每季度对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对工作滞后的予以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要建立“一处一档”“一档一整改”,并视情提请安委会限时督办整改。要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经道安办主任签字审核,并层层上报。

  3.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坚持台账管理、签字压责、挂账督办“三项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内容纳入季度考核指标,做实隐患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四个过程”;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一律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1.实施宣传教育“四个一”基础工程。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做到:⑴一个交通安全微信群。宣传范围覆盖辖区所有人员,每周通过微信群发布一条交通违法或事故警示案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交通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的推文、视频,并截图留存备查。⑵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⑶一次全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学习。每半年对辖区群众、单位员工、学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⑷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选配工作负责、敢于担当的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强学生群体安全教育。组织各校常态化开展好“十个一”主题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学校除做好“四个一”基础工程外,要上好“开学第一课”“放假前最后一课”,开展“小小交通安全宣讲员”活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取得家长支持和配合,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凝聚安全教育监管合力。

  3.加强老年群体安全教育。每月利用长者食堂这一阵地开展一次“面对面”警示教育;建立老年交通安全流动课堂,对居住在穿村过镇公路附近的老年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推动建立流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分超市,以积分兑换奖品,调动老年人参与积极性;积极动员各地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5.落实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⑴村居干部必须到场督促主办方、理事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⑵交通劝导员必须到场开展宣传、劝导,人员聚散高峰期必须上岗执勤劝导。⑶主办方、理事人必须落实交通安全劝导提示责任,督促提醒参与活动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⑷在各红白喜事乐队(操办团队)中物建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将交通安全宣传推文、视频、图片等在每一次活动人员集中时宣传、播放,按宣传次数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激发工作积极性。以上各类宣传教育所需资料、推文、图片、视频内容等由交警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道安办制成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或光盘后下发。

  6.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曝光。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有奖举报,做好“一盔一带”、大型车辆盲区、农村“两违”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开设权威发布、曝光台、案例警示、酒醉驾曝光、农村货车违法载人案例曝光、一盔一带等专题、专栏,每月公布一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进行解读;通过各级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推送安全出行常识、技巧等,强化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用足用好调度、通报、督办等各项措施,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镇道安成员单位要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具体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加强协作配合。公安、公路站、城管、教育、应急和农机站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镇道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对下指导检查,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履好职、尽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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