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20-0100-2022-00023
- 备注/文号: 尤林〔2022〕96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17
林业各单位:
现将《尤溪县2022年草原、湿地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尤溪县林业局
2022年10月17日
尤溪县2022年草原和湿地变化图斑
核查处置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关于部署开展2022年草原变化图斑判读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草保〔2022〕48号)和《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草地保护修复六条措施的通知》(闽绿委〔2021〕5号)精神,为规范做好我县草地和湿地变化图斑核查处置督查工作,持续保持打击破坏草地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草地资源保护管理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掌握全县草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在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统一部署和组织指导下,通过遥感判读草地和湿地资源变化情况结合现地核实验证的方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破坏草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草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变化图斑自查工作。依据省下发的2022年遥感判读数据开展自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核实草地和湿地资源变化图斑,补充有关图斑变化原因和属性信息,全面掌握非法征占用草地等破坏草地和湿地资源违法违规情况,形成截至2021年底的草地和湿地变化图斑数据库和草地变化图斑核查数据库。
(二)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对核实为违法违规破坏草地和湿地资源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及时恢复植被。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构建全县违法破坏草地和湿地资源案件数据库,实行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化动态管理。逐一查处违法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推动全面整改。
三、技术标准
参照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制定的《草原变化图斑抽查核查处置技术方案(暂行)》执行。
四、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县林业局及时向县、乡镇两级林长通报本项工作,成立尤溪县草地和湿地变化管理工作专班,制定图斑核查处置工作方案,由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林长股、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森林资源监测站、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指导乡镇林业站完成辖区内疑似变化图斑的现地自查、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工作。由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违法图斑所在辖区乡镇负责对破坏草地和湿地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
五、进度安排和阶段任务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2年8—9月)
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适时做好技术培训、资料收集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0—11月)
由局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森林资源监测站提供技术支持,基于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林业政务内网)及时分发遥感变化图斑数据,组织各乡镇林业站对本辖区草地和湿地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档案核实、现地核实,10月31日前通过国家林草局草原资源监管平台或手机 APP上传已完成的图斑自查数据,上报自查工作成果,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同步开展自纠工作。
(三)整改查处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4月)
对上级通报所列问题及县级现地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汇总上报县林业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林业站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乡镇林长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各方面有力支持,合理配置力量,加强技术指导,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人负责、任务落地。
(二)狠抓自查质量。督查人员要严把自查质量关,所有现地核查图斑均应留存现地图像资料等佐证材料,上传到“草原变化图斑核查数据库”,系统封库后即认为确认生效。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做好草地变化图斑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排查。
(三)严肃查处问责。要将草地和湿地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查边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规范有效的破坏草地违法案件管理台账、卷宗。要突出对破坏草地和湿地资源问题的查处整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县林业局联络员:
(一)森林资源管理股 陈绍福:180****7207。
(二)森林资源监测站 吴擢城:135****5092。
附件:尤溪县草地和湿地变化管理工作专班
附件
尤溪县草地和湿地变化管理工作专班
为确保此次图斑核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尤溪县草原和湿地变化管理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苏光耀 局党组成员
成员:陈启椿 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蒋宗好 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邱细妹 局林长股副股长
林昭宇 县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中心主任
郑登力 县森林资源监测站站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具体牵头负责指导草地和湿地变化图斑核查处置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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