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一期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经2020年4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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