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907-01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 尤溪政〔2019〕28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溪尾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14
溪尾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溪尾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尤溪政〔2019〕28号
来源:尤溪县溪尾乡 时间:2019-06-14 09:13

各村委会,道安成员单位 

  现将《溪尾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和道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认真开展工作 

                                                                                                                                             溪尾乡人民政府 

                                                                                                                                             2019614 

    溪尾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巩固深化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成效,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2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明政办〔2019〕27号)及《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尤溪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政办〔2019〕32号)部署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1年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立足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促通畅”的总体目标,通过落实五大机制,重点实施“一局一行动”,推动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年专项行动期间(2019—2021年)实现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下降5%以上,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健全完善监管责任机制 

  1.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有关规定和工作机制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责任单位: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2.健全部门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能力,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3.健全成效考核机制。继续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问责措施。(责任单位:综治办、文明办,道安办派出所等部门,各村委会 

  (二)健全完善源头监管机制 

  4.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各单位按职责参与构建覆盖全省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两客一危”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均达95%以上。(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站道安办等部门) 

  5.加强农村“五小”车辆及面包车监管。健全完善农村“五小”车辆及面包车基础信息台账,进一步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车辆驾驶人的警示教育与业务催办工作,杜绝无牌无证、超员超载、拼装改装、达到报废年限车辆或非载人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隐患车辆上路行驶。(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站、农机站、道安办等部门,各村委会 

  (三)健全完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6.完善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新、改、扩建公路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推广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完善。按序时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农村公路提级改造、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公路站道安办派出所、各村委会 

  7.推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安成员单位及各村委会根据道路行政和管养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大对辖区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逐年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站道安办等部门,各村委会 

  (四)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机制 

  8.加强路面秩序管控。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推动联勤联动联治,组织“两客一危一货”、摩托车、面包车等车辆专项整治。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站道安办等部门) 

  9.加强农村道安监管。道安办、公安派出所强化履职,提高乡村道路见警率,以农村圩日、农忙季节、学生上下学、红白喜事等为关键时间节点,狠抓农村“五小车辆”、面包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酒驾醉驾、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查纠。巩固提升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及劝导站建设,推进劝导工作向厂区、景区及校园周边延伸。到2021年,每个村居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省道308沿线枣坑、莘田村、本洋村、湖山村等主要出入口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站、农机站、道安办等部门,各村委会 

  (五)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0.推进交通安全宣教制度化。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要求,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进程,加大宣传经费投入,道安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推行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单位、企业和农村长一员”(乡长、派出所所长、村长、中小学校校长和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宣传责任。推进乡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责任单位: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11.推进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中小学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表和主题班会内容,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开展“零酒驾”乡、村创建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建立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机制,加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交通安全志愿活动管理,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宣传、宣讲与劝导活动。建立交通安全信用体系,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等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提供共享服务。(责任单位:文明办、派出所公路站中小学校、团委、妇联等部门,各村委会 

  12.推进交通宣传载体建设。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中小学校、驾校、农村等宣教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大喇叭、电影下乡、干部驻村入户等载体,进一步完善分别面向青少年学生与机动车驾驶人的2个交通安全专项宣教基地。推广微博、微信和趣味溪尾公众号平台宣传应用,鼓励社会各界创作、传播文明交通文艺作品,推动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文艺“三下乡”、单位、企业以及学校的文艺活动中,增强传播效应。(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站中小学校道安办等部门,各村委会 

  (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1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完善恶劣天气、重大事故、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大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道安办,各村委会 

  三、重点项目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逐年排查道及以上公路沿线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并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并落实标志标线完善、交通乱象整治、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组织等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中小学校牵头,派出所公路站道安办等部门及各村委会配合) 

  (二)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紧盯重点人、车、路和重点违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加强警示宣传教育,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推广微博、微信和公众号平台作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派出所牵头,文明办、公路站中小学校、司法等部门及各村委会配合) 

  (三)开展乡村道路监管行动。加强乡村道路隐患治理,逐年优化道路网和安全防护设施。公路站牵头,道安办等部门配合) 

  (四)开展集镇交通劝导常态化行动严格落实“八个必上”时段: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把好路面劝导关口;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维护集市周边交通秩序;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维护交通秩序防范事故发生;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防止道路交通出行拥堵;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确保活动周边交通安全畅通;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和紧急状况必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现场防护和交通管控;重要警务安保活动必上,协助做好周边道路应急保障。派出所牵头,公路站道安办等部门配合) 

  (五)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行动。2019-2021年,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巩固和提升国家“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每年创建一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单位(农机牵头,道安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道安办牵头,派出所公路站、卫生院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目标责任,积极应对道安整治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交通联合执法主要领导带队每年两次、副科级以上领导每个月两次,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创建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二)健全保障机制。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源头监管、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纠违管控、宣传教育,确保道安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深入、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联防联治,协同处置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各村委会要完善本路交通劝导站组织架构,配齐道路交通劝导站专职人员,乡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劝导站日常办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执法队伍、装备建设等需求。 

  (三)严格督导考评。道安领导小组将继续推行“目标倒逼管理机制”,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月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督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全通报表扬,并向其它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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