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尤教职成〔2026〕1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16
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公布民办教育机构2025年度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尤教职成〔2026〕11号
来源:尤溪县教育局 时间:2026-04-16 16:13

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提升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品质,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学校2025年度考评及年检工作的通知》(明教便函〔2026〕14号)精神,我局于2026年3月31日至4月3日,组织职成、督导、人事、安全、计财、初教、体卫艺等相关股室人员,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开展2025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检查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年检结果 

  (一)年检合格的机构(7)。分别为尤溪县蒙恩幼儿园、尤溪县东滨幼儿园、尤溪县城西幼儿园、尤溪县梅仙金阳幼儿园、尤溪县梅峰中心幼儿园、尤溪县大桥教育培训学校、尤溪县小新星教育培训学校。 

  (三)年检基本合格机构(9分别为尤溪县状元府第大地幼儿园、尤溪县东城社区幼儿园、尤溪县闽中物流城幼儿园、尤溪县西城镇智慧果幼儿园、尤溪县西城镇小博士幼儿园。尤溪县西滨镇西洋村幼儿园、尤溪县联合蓓蕾幼儿园、尤溪县洋中镇金太阳幼儿园、尤溪县洋中镇乐贝尔幼儿园。 

  二、整改意见 

  各民办教育机构对照本次年度检查评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加强园所管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县教育局将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办学条件不完善、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回头看”,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化。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教职成〔2013〕212号)、《三明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明教规〔2019〕30号》精神,2025年度检查评估结果基本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2026年秋季起不得再开展任何招生、教育教学活动。           

  尤溪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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