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4-0100-2023-00016
- 备注/文号: 尤教职成〔2023〕7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7-26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监管〔2023〕14号)、《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教发〔2023〕117号)精神,现将《尤溪县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尤溪县教育局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尤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尤溪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尤溪县公安局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尤溪县民政局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尤溪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尤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中国人民银行尤溪县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明监管分局尤溪监管组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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