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1-00035
- 备注/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1〕64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陈祥耀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 吴方扬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 郑 友 办公室主任
黄 涛 人事教育股股长
李清娇 财务装备股股长
谢妮玲 党委办主任
张 炳 登记审批股股长
郑理强 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詹幼珠 知识产权股股长
林昌芬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股长
董美兰 质量计量监管股股长
吴光铮 政策法规股股长
于荣钱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吴绍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主任
林兴棉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蒋昌曙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张贻训 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
肖自垛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股长
吴文海 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备注:组成人员若遇人事调整变动,由接任者自行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公开。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责任单位:市场规范股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通过在线访谈、信息主动公开等方式,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办公室)
3.在尤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责任单位:财务装备股)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5.推进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办公室)
6.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应及时公开。(责任单位:登记审批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药化股)
7.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大民生领域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有效反应。(责任单位:食安办、特种设备安全股)
8.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等其他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新媒体平台主动推动,便利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责任单位: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生产流通股、药化股)
9.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责任单位:质量管理股、市场规范股)
10.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部门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人事教育股)
1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一位具体经办人负责实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细化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要开展信息公开督察,重查各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是否规范、及时、准确,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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