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2-00049
- 备注/文号: 尤发改价格〔2022〕1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尤溪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取周末特长培训成本费的请示》(尤校外中心〔2022〕5号)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文)和财政部2017年6月20日发布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现就你中心收取的青少年学生校外周末特长培训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你中心收取的青少年学生周末特长培训成本费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价格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青少年学生周末特长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你中心根据培训成本和市场需求自主制定。
2.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你中心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计量单位、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遇有收费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相关内容。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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