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2-00037 文号 尤发改价格〔2022〕8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6-22
标题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福建省尤溪第中学一中学高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102-0100-2022-00037
文号 尤发改价格〔2022〕8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6-22
标题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福建省尤溪第中学一中学高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福建省尤溪第中学一中学高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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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福建省尤溪第一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学生公寓收费文件的请示》(尤一中〔2022〕09号文)收悉。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现就福建省尤溪第一中学高中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中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 

  按原标准240元/生·期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开学起执行。你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福建省尤溪第一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学生公寓收费文件的请示》(尤一中〔2022〕09号文)收悉。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现就福建省尤溪第一中学高中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中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 

  按原标准240元/生·期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开学起执行。你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尤溪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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