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1113-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尤人社〔2025〕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促进我县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经县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支持企业连续生产。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认定,2025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月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1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其中50人以下奖补3万元、50—100人(含50人)奖补5万元、100—300人(含100人)奖补8万元、300人以上奖补10万元。本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3月31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二、鼓励企业提早复工。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认定,在2025年春节期间提早复工(正月初三至正月初八)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正月初三至正月初八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日均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1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1万-3万元的提早复工奖补,其中50人以下奖补1万元、50人(含50人)—300人(含300人)奖补2万元、300人以上奖补3万元。本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3月31日。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扩岗拓岗。支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按企业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四、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5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五、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访企问需”活动,摸清企业用工需求,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企业“老带新”员工为我县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按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800元、普工给予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
六、开展“不打烊”招工引才活动。结合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时机,举办直播带岗、大型线下集中招聘、乡镇(社区)小型专场巡回招聘等多种形式招聘活动。一季度,全县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10场以上。对参加由县人社部门组织赴外地招聘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500元的赴外招聘补助,用人单位当年申请外出招聘补助不超过3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
七、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线上优化推广“尤溪县零工市场”服务平台,线下依托乡镇、社区各人力资源保障所(站)建设零工(就业)驿站,实现“大数据+铁脚板”的24小时全天候公共就业服务,打造“家门口”的“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助力“假日经济”,进一步提升灵活用工服务能力,加大岗位收集和发布力度,满足个性化用工需求同时做好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劳动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与高校、知名培训机构合作,通过参加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等方式,举办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班,并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开展“植根尤溪”优秀创业创新大赛,评选10个创业项目,按获奖等次分档给予1-3万元资助,鼓励台湾在尤创业项目参赛。所需资金从创业支持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九、开展“春暖职工”关爱活动。县人社、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针对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艰苦行业一线职工、农民工、环卫工人等广大一线职工,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工会驿站、职工书屋、共享职工之家、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共享基地等工会服务职工阵地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慰问礼包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积极营造“暖心留人”“欢乐过节”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人社局。
十、支持返乡人员早日返岗。结合外来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组织开展“点对点”运输服务,帮助企业节后快速复工复产,确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不因缺工导致停工停产。凡全县辖区企业农历正月期间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组织新老员工返岗复工就业的,可按实际包车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及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落实。对我县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正常缴交工会经费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失业保险)来尤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费用,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期间的予以全额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五期间的予以50%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人。省外员工因企业正常生产坚守岗位的,其家属(配偶、子女)来尤过年所需交通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人,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尤溪县财政局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尤溪县总工会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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