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1119-0100-2024-00033
  • 备注/文号: 尤交安监〔2024〕21号
  • 发布机构: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12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尤交安监〔2024〕21号
来源:尤溪县交通局 时间:2024-07-26 15:35

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办《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4〕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汛期运输服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24〕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4〕94号)等文件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暑期汛期高温天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暑期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 

  当前,我县已全面进入暑期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容易出现阶段性的持续性高温天气过程,强降雨、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多发频发,加之群众出行和货物运输繁忙,影响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压力持续增大。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县可能出现大规模持续降雨,防汛防台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深刻汲取往年暴雨洪涝和台风灾害等导致的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事件教训,立足最坏情形,做好最充分准备,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备足装备物资,完善工作预案,全力做好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全力做好暑期汛期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和应对处置 

  (一)加强监测预警。要强化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合研判机制,不断提升交通气象保障能力。要综合运用 12328热线、微信工作群、交通广播等载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和交通路况信息,引导乘客错时避险出行。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及时向驾驶员定向推送安全提示信息,提醒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二)强化风险排查。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城市客运经营者聚焦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等重点部位以及水淹倒灌、滑坡泥石流冲击、坍塌倾覆、车辆自燃和碰撞失控等重点灾害和事故类型,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 (交安监发〔2021〕2号)《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等文件,全力组织做好暑期汛期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有效管控并彻底根治清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现闭环整改,杜绝带“病”运行。 

  (三)优化运输组织。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城市客运经营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根据气象预警和应急预案,及时优化调整运输组织方案。遇短时特大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部有关规定和各项应急预案,该关闭的关闭、该停运的停运、该撤离的撤离,坚决杜绝因层层请示耽误停运和处置的有利时机,坚决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关系国计民生、确需运输的,要指导运输企业加强运输过程跟踪管控,细化实化保障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四)强化应急处置。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一旦发生汛情灾情,主动对接应急等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合理调配驾驶员和车辆,全力保障受困群众和防汛救灾物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及时安全高效运输。要加强驾驶员暑期汛期应急处置培训,有效提升驾驶员在高温、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和复杂路况条件下的应急驾驶技能,遇突发事件时冷静妥善应对,确保运输安全。 

  (五)稳妥恢复运营。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暂停运营的,恢复运营前要加强对涉水车辆、受损设备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评估,坚决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运输方面 

  1.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要针对暑期昼长夜短、天气炎热、驾驶员容易疲劳的特点,切实加强对长距离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的重点监管。稳妥有序开展 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强化源头安全风险管控。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合理制定运输计划,控制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保障驾驶员合理休息时间,规范开展接驳运输或严格执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督促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做好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的源头安检,严防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2.强化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4〕94号)要求,细化完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一是切实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要督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强化所属驾驶员岗前教育、继续教育和实操演练,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素养和驾驶能力;加强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参加运营。二是切实强化旅游包车技术管理。要督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按规定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车辆“带病”运行和报停期间私自揽客。三是切实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要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长距离、长周期、途经地与目的地走向不一致的省际包车牌核发,依法严厉打击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营、不按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行为。要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提醒旅客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3.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精准摸排农村群众农忙时段务工出行需求,统筹辖区内运力资源做好运输服务供给,通过加密班次、包车服务等方式满足农村群众潮沙性集中出行需求。要通过开通赶集班、农忙班等方式,满足农村群众出行相对集中线路的季节性出行需求。要会同配合公安机关和乡镇、村委会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货车、农用车,乘坐合规交通运输工具出行。 

  4.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通行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要联合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巩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成效,坚决防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路通行,杜绝罐车关键安全附件缺失、超出适装介质范围载运货物、“跑冒滴漏”等问题,提升罐车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强化运输过程中车辆动态监管数据的交叉比对,强化数字化协同监管。 

  5.强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要督促道路货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督促安全文明谨慎驾驶,特别是行经交叉路口、“穿乡过镇”公路、临水临崖和急弯陡坡等路段时,加强观察瞭望,合理控制车速,严禁抢行逆行。配合公安部门深入开展重载货车疲劳驾驶行为治理,严厉打击严重疲劳驾驶行为。要深刻汲取河南平顶山“6.15”冷藏货车违规乘人事件教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协同监管执法,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强化城市客运安全管理。要督促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营企业,紧盯地势低洼地段车站、车辆基地、出入段线、下穿线、桥梁、涵洞、排水沟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防汛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状态、线路沿线边坡土质疏松和堆土滑坡等风险隐患。加强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车辆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和新能源车辆充换电安全管理,做好充换电设施防汛。密切关注公交线路的安全通行状况,及时优化调整运营方案,确保安全运营。督促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运行监测,及时提醒和纠正“三超一疲劳”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密切关注城市公交驾驶员身心健康,坚决避免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运营。 

  (二)内河水上交通方面 

  要强化督促落实内河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渡口渡船的夏季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执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禁船舶恶劣天气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严禁船舶无证经营、不适航营运,严禁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等行为。 

  (三)交通工程建设方面 

  督促企业把防暑降温作为重点,做好高温防护,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施工,防止施工人员因中暑或疲劳作业造成职业危害或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对山边、低洼地带及塔吊或高边坡施工的,要注意安全防护,防止因强台风、强降雨给施工人员和设施设备造成危险,必要时及时组织设备和人员的转移。加强民爆火工材料安全及野外安全用电、用火管理。 

  (四)公路运营方面 

  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路面巡查检查,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路况信息发布和公众出行引导,有序组织公路抢通保通工作。加大公路治超力度,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五)行业消防安全方面 

  认真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一行业领域一主题之客运场站“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客货运场站、客运车船、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车)、施工驻地等重点对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应急力量,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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