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02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1-12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1203-0100-2022-00002
文号 尤市场监管〔2022〕2号
发布机构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1-12
标题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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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大,食品消费集中,又遇上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进口冷链食品风险居高不下等因素,食品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节日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因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抓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二、要加大监管力度 

  (一)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酒类、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食品批发企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突出销售量和人流量大的农贸市场、节日食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及周边、高速服务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审核建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粮油制品、肉类、酒类、炒货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面米制品(元宵、馄饨、水饺)、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样品采集要优先安排在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经营环节,并合理涵盖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餐饮、旅游景区餐饮等,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切实将“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落地落实。同时,加强对年货市场、食品、保健食品等相关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三)抓好餐饮服务监管。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前提下,要突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民宿等重点,聚焦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大对提供“年夜饭”、婚宴等群众性经常聚餐酒店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线上线下监管要求一致原则,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要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要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让消费者享受安全便捷的食品服务。(责任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严打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监管功能宣称减肥、改善胃肠道功能、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缓解疲劳、补钙等热销产品。突出抓好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指南,重点打击以“抗疫”为噱头,虚假宣称保健功能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欺诈误导消费以及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要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商标广告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和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整治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尤溪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和省市局有关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整治工作要求,以查处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打击“两超一非”违法犯罪为重点,突出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没收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产生震慑,有效遏制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六)注重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要强化进货源头管控,突出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房等重点经营单位,按照“库长制”责任要求,认真查看进货报备制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切实把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要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等要求。要坚持落实好“人物同防”要求,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防护,落实好防控措施及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要严格应急值守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24小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做好研判处置,认真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要对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作出专门安排,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促进消费和谐。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春节特色场所以及网站、抖音、微信等新兴媒体、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联合商务、卫健等部门,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动员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制等用餐方式,培养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大力宣传引导,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持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工作,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非法捕获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大,食品消费集中,又遇上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进口冷链食品风险居高不下等因素,食品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节日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因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抓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二、要加大监管力度 

  (一)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酒类、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食品批发企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突出销售量和人流量大的农贸市场、节日食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及周边、高速服务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审核建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粮油制品、肉类、酒类、炒货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面米制品(元宵、馄饨、水饺)、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样品采集要优先安排在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经营环节,并合理涵盖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餐饮、旅游景区餐饮等,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切实将“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落地落实。同时,加强对年货市场、食品、保健食品等相关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三)抓好餐饮服务监管。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前提下,要突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民宿等重点,聚焦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大对提供“年夜饭”、婚宴等群众性经常聚餐酒店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线上线下监管要求一致原则,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要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要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让消费者享受安全便捷的食品服务。(责任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严打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监管功能宣称减肥、改善胃肠道功能、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缓解疲劳、补钙等热销产品。突出抓好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指南,重点打击以“抗疫”为噱头,虚假宣称保健功能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欺诈误导消费以及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要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商标广告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和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整治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尤溪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和省市局有关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整治工作要求,以查处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打击“两超一非”违法犯罪为重点,突出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没收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产生震慑,有效遏制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六)注重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要强化进货源头管控,突出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房等重点经营单位,按照“库长制”责任要求,认真查看进货报备制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切实把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要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等要求。要坚持落实好“人物同防”要求,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防护,落实好防控措施及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要严格应急值守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24小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做好研判处置,认真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要对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作出专门安排,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促进消费和谐。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春节特色场所以及网站、抖音、微信等新兴媒体、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联合商务、卫健等部门,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动员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制等用餐方式,培养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大力宣传引导,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持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工作,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非法捕获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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